中共鲤城区纪委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6-27 22:39
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股职工周旋峰挥霍、浪费国家资财问题。周旋峰在担任泉州市鲤城区燃料公司副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国有企业资财。2017年6月19日,泉州市鲤城区监察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旋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并责令退缴违规款。

    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强化纪律观念,坚守纪律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