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动态】鲤城区委巡察组反馈第八轮第一批巡察情况
来源:中共鲤城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8-10-09 20:22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根据鲤城区委统一部署,鲤城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卫计局党组、区计生协会、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开展了巡察。

    区委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9月12日,鲤城区委黄阳春书记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黄阳春强调,要抓好巡察队伍建设,在巡中学、学中巡,善于总结、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巡察质量;要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可监督、可检查、可追究、可问责的完整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卫计局党组、区计生协会、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领导班子政治意识较弱,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不明显,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突出,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党政务公开不规范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发放津贴补贴不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尚有差距,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整改责任体系不健全等。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卫生监督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不够;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支部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大,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选人用人不规范;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卫生监督执法不到位;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不严不实;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不深不细,未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支部抓党建工作力度弱化,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选人用人未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不严格,仍存在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严格,整改落实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传到不到位,内部监督管理缺位等。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妇幼保健院、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不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对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党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党支部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党员队伍管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自觉主动;管理不规范,处理群众投诉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采购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