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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鲤城区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7-05-16 09:53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5月15日开始,开展区委第三轮巡察,被巡察单位为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鲤城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交战办)党组和鲤城区环卫所党支部,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5月15日开始,开展区委第三轮巡察,被巡察单位为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鲤城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交战办)党组和鲤城区环卫所党支部,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组别

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

区委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

党组织

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

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交战办)党组

区环卫所党支部

巡察组

成员

组长:黄双品

常务副组长:黄永芳

副 组长:胡志坚

        李东坡

        郑毓杰

组长:黄海卫

常务副组长:杨长衍

副组长:林华玲

组长: 龚丽群

副 组长: 黄永瑜

 

专门值班电话

18905086957

(8:00―20:00)

18960233607

(8:00―20:00)

18960231315

(8:00―20:00)

通信

地址

鲤城区庄府巷 24号3号楼区委巡察一组

鲤城区庄府巷 24号3号楼区委巡察二组

鲤城区庄府巷24号3号楼区委巡察三组

邮政编码

362000

362000

362000

信

访

受

理

范

围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有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责任编辑:黄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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