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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8-20 16:23:09    来源:中共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根据鲤城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1月8日至12月1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5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迅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作为弥补思想短板、完善自身工作的良好契机,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局党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整改落实。及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全局精干力量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报巡察反馈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筹力量落实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促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细化责任分解,明确整改要求。制定《区人社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问题责任清单》、《区人社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整改意见建议责任清单》,一方面细化12个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另一方面,对照整改要求,将巡察组提出的5条整改意见建议进行分解。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跟踪,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和整改任务逐项得到落实。

  (四)找准问题症结,确保整改实效。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提出意见得到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找准问题症结,狠抓整改落实,从“里”治,从“根”抓,确保整改见底见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研究制订,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做到既治标又治本,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1)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作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二是明确将“三重一大”、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梳理“三重一大”流程图,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议事原则进行研究讨论,做到会前酝酿、会上讨论决定、会后执行。

  (2)通过梳理“两个责任”清单,强化分管领导担当意识,明晰权责;对权责清单的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明确股室工作职责。采取定期检查、重点督查、问题核查、责任追查等办法,解决责任落实逐级递减的问题。严肃问责查处,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加强支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了《党支部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2018年度理论学习安排》等,通过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4)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今年2月7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向各部门、各单位发放民主评议和活动征求意见表37份;向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部分退休老同志发放民主评议表和征求意见表15份,多方征求意见建议,总计收回47份,征求到意见建议3条。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会上,邀请区分管领导苏副区长莅临现场指导,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对于自我剖析存在的问题,列出具体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并切实做好会议记录。

  (5)对党建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2. 党支部抓党建的意识不强,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党建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新的学习教育方式,不断充实新的学习内容,优化学习环境。今年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组织党员观看典型事迹教育影片;参加党员e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答;选送诗歌参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诗歌创作朗诵大赛;积极撰写论文,参评市人社局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动新时代泉州人社事业改革发展”主题征文活动;与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共同主办我区党务干部岗位练兵暨首届党务公文写作技能竞赛。

  (2)扎实推进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今年来召开了6次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学习人民日报〈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实行)》、《鲤城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政府综合系统党委部署的《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2017年度系统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为响应区委办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通知,邀请区委党校教师前来宣讲, 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三十讲》作为行动指南,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能建设的重要推手,坚持以执行落实取代言语服从、以效率效果取代光说不练、以敬畏自觉取代侥幸心理,做到敢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进取,坚决把《三十讲》的重要思想贯彻到人社工作的各个方面。

  3. 党内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研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党支部系列工作制度》等制度,把党内组织生活作为教育管理党员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区委党校组织的党务干部相关培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支委会、党课等会议记录相关材料,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更加合规合矩的开展。

  (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2018年2月召开局机关党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党员民主测评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党员之间的互相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并严格做好相关记录。

  (3)严格履行谈心谈话制度,把落实“五必谈”制度作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内容。即党员工作成绩相对突出时必谈,党员工作出现失误或相对落后时必谈,党员工作生活有困难时必谈,党员之间出现矛盾摩擦时必谈;党员内部出现突发性或倾向性时必谈。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

  4. 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专题学习教育。把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纳入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督促全体党员做好理论学习笔记,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建设,进一步抓好学用结合,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促进全体党员学习的运行机制。

  (2)深化“三诺”工作。建立完善了《党支部“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按照“四个合格”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与挂钩社区积极开展“承诺、践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补齐、完善践诺评诺台账。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5. 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四个亲自”和“五抓五看”的要求,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今年来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议事内容,落实每半年听取一次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今年3月29日,召集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人民日报<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的通知》以及《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4月8日,召开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结合省委、市委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移交问题清单,讨论商定整改计划,落实即知即改情况,部署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

  6. 监督责任缺失,执纪问责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党组书记牵头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从上到下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2)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重新梳理排查各个岗位潜在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确保实现廉政风险由事后问责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延伸。

  (3)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等工作制度,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平时针对干部的苗头性、轻微问题,班子一把手能利用集体学习例会的形式,适时开展集中谈话。今年来,局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各中心股室负责人谈话提醒,及时开展坦诚、正向、见真的谈话。

  (4)进一步强化廉政学习教育,今年3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我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开展防控“回头看”、落实责任追究等措施,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风险防控的主动性、自觉性。

  7. 党员意识有所淡化

  整改落实情况:

  (1)我局由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合并,两局原收缴、管理党费的人员在合并前均有所变动,所以造成党费收缴记录由多人填写的问题,我局进一步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收缴、管理党费。

  (2)根据《中共鲤城区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泉鲤委组综〔2017〕9号),支部组织修订了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对党费收缴的方式、对象、时间及额度等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8. 违规支出和公务用车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1)6月13日,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修订本单位公务接待规定。同时,严格按照省市区工会相关慰问规定组织开展会员住院慰问,确保在合乎规定的前提下保障职工福利。

  (2)根据全区公车改革工作的要求,目前我局所有车辆均已移交、报废,公务出行均通过公车平台预约车辆出行。我局根据《鲤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区人社局公务用车订单明细表》,通过登记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由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切实规范公务派车。

  (3)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深刻反思财务管理和报销当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廉洁履职意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出现。组织相关会计、财务人员学习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统一思想认识,保证预算经费及时、规范支出,每一笔支出不违法、不违规。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方面

  9.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

  (1)重新梳理、制定区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明确所有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2018年4月,局党组书记与各中心、股室、下属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股室负责人落实分管业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今年2月9日,开展了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汇报。局领导班子成员督促指导分管的股室、下属单位结合业务实际制订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具体措施,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

  (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日常管理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谈心谈话、谈话提醒等方法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结合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等开展谈话提醒。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较突出

  10. 费用开支报销程序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补齐缺漏的各项材料。按照规定注明加班用餐和差旅费事由,补齐资产处置报废手续等相关文件。

  (2)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反思之前存在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修订本局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学习差旅费用、工资津补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会议费、培训费、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要提高业务水平,敢于坚持原则和落实制度规定,加强对原始票据审核力度,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

  (3)举一反三,针对此次未被巡察到的独立法人单位,开展财务工作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活动,防范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七)其他方面

  11. 机关管理体制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考勤纪律。一是局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应由本人自觉在单位考勤簿上登记签字,上班时间10分钟后回收“签到本”,停止签到;下班时间到后方可将“签到本”取出签退,无签到的按缺勤处理。如遇开会、学习、下基层、外出办公事或休假、事假、病假等,应事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在考勤登记簿上填明具体情况。因公出差(市区以外)或市区范围内执行公务不能按时签到的,事前必须请示或报告,并在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上标明。局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考勤情况,并进行公示、存档。考勤检查情况将纳入当年度工作人员“3+1”实绩公示考核,并作为奖罚的重要依据。二是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必须提前请假,事后要及时销假。请假有关规定按《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的通知》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事后补办手续。三是对巡察过程中被发现迟到的人员及其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2)转发政府综合系统党委《关于重申加强鲤城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泉鲤政综委〔2018〕6号),明确规定全局工作人员将持有的因私出入境证件交由办公室集中保管,今后因私出国(境)领取证件时,需出示请假条说明出行路线或填写《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并根据人员性质,按要求报局党支部或局机关同意后,方可借出。

  (3)优化办事流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推进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全面形成立即办,马上办,办的快,办得好的良好氛围。针对前来咨询、申请社保补贴群众较多的情况,我局制作社保补贴一次性告知单,认真解答群众咨询;针对去年申请过社保补贴,且今年再申请的人群,不需要群众再到社区、街道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只需提供缴费证明跟填写补贴申请表,主动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理;对上一年度申请过的人员,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提前告知群众前来申请补贴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4)7月3日,人社部部长主持召开全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局长立即主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此次全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为契机,深入查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的抓牢抓实行风建设。

  12. 案件卷宗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卷宗中出现的遗漏签名、日期涂改、卷宗目录错置、条文引用有误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把关材料的审核,加强案件卷宗整理归档工作,切实提高案卷质量,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

  (2)对于出现上述错误的相关责任人、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对该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反思,端正工作态度,加强业务学习工作,提升办案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对相关案卷、卷宗的管理工作。

  (3)开展案件卷宗大检查活动,加强督促,把规范卷宗校核、装订作为提升相关中心、股室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各相关股室安排1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干部负责本中心、股室案件卷宗校核、装订工作,做到归档及时,资料完整齐全、规范有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983195;通信地址:泉州市打锡街157号5号楼303,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22983195@163.com。

 

中共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8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王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