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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关于交叉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1-18 10:27:30    来源:鲤城新闻网

(3)党员干部出入境管理不严。

○16针对“3人出境没有按规定报单位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就做好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审批工作进行集体谈话,要求本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要严格按照程序完成审批流程。二是2018年12月,制定下发《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委宣干〔2018〕6号),加强对党员干部出入国(境)的管理。

○17针对“2013年以来,有10名党员干部共32次出国(境)前没有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制定下发《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委宣干〔2018〕6号),加强对党员干部出入国(境)的管理,要求本部编内干部职工持有出国(境)证照的,全部上交到办公室统一管理。证照持有人需使用证照的,应填写《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和《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党籍审批表》,完成审批工作及保留党籍工作,同时经单位主要领导核准后方能领取证照,使用后应在7日内交回办公室集中管理。二是重新整理建立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证件管理工作台账,包括实施方案、回执单、审批单等内页材料。

(4)党务政务公开不全面。

○18针对“未见党费收缴、支部换届情况的公示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将党费收缴、支部换届、“三公”经费等情况纳入公开内容,确保全面性、准确性。二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运行机制,及时整理、更新、归档资料,确保公开程序规范化,并定期检查。

○19针对“2015年8月接待费没有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区委宣传部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落实“三公经费”、电话费、出勤情况等的公示公开工作;二是核实核查2015年8月接待费情况并在公开栏进行公开;三是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做好“三公”经费的内部公开工作,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及时将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结算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3、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20针对“2014年以来,部分股级干部任免没有按规定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鲤城区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和《鲤城区宣传系统规范管理的若干工作规则》要求,“负责干部、人秘工作的股室正职由区委宣传部研究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经梳理,2013年来,本部 5人次在干部、人秘工作等股室正职任免过程中,均严格按规定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批。二是区委宣传部将严格按照《鲤城区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和《鲤城区宣传系统规范管理的若干工作规则》要求,做好宣传系统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股级干部(含副科级事业单位的党政副职)的任免工作,并按要求报送负责干部、人秘工作的股室正职考察材料至区委组织部审批。

○21针对“1名领导干部在人民团体兼职,未经区委组织部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要求,该名领导干部在人民团体兼职的审批备案工作由区文联办理。2018年9月14日,区文联拟定请示(泉鲤文联〔2018〕4号),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