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点。
1、民主决策缺失。
○22针对“区文联工作制度研究、内部资金使用以及下拨下属协会补助资金等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存在‘一言堂’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区文联议事规则,制定完善《区文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在班子成员没有配齐之前,单位重大事项决定事先征求单位内部所有人员意见,并请派驻纪检组成员参与,同时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1)违规发放津补贴。
○23关于“区委宣传部向本单位在职人员发放稿费、编辑费、校对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根据区委交叉巡察组《边巡边改通知书》要求,我部对该问题立即整改。对照2013年7月以来账务情况,逐年梳理统计本部在编人员领取的泉州晚报“活力鲤城”专版、鲤城彩信频道、“鲤城微事”微信公众号的相关稿费、编辑费数额,目前,发放的稿费、编辑费已于2018年9月4日全部退回。二是按照《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补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违规发放。
○24针对“区文联向本单位在职人员发放稿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文联对照2012年12月以来账务情况,逐年梳理统计本单位人员领取的《刺桐》编稿费数额,目前,发放的编稿费已于2018年11月7日全部退回。
(2)超标准报支差旅费。
○25针对“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存在报销动车一等座费用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根据区委交叉巡察组《边巡边改通知书》要求,区委宣传部、区文联立即整改,相关人员已于2018年9月4日分别足额退回超额报销费用;二是按照《泉州市鲤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差旅费的报支,为全体干部办理公务卡,按照规定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活动产生的差旅费通过公务卡方式进行结算的要求(从2019年3月1日起)。
3、抵制“四风”不够彻底。
(1)制定制度不严肃。
○26针对“2017年5月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党支部系列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出现2017年10月才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党委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重新梳理、认真制定《党支部系列工作制度》,避免出现错误表述。二是对负责党委党务工作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避免再次出现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
(2)“三诺”工作重痕迹、轻实效。
○27针对“存在部分党员干部承诺事项空泛、《党员承诺书》承诺事项雷同、没有建立承诺践诺台账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支部党员“三诺”制度》要求,进一步推进“三诺”工作规范化开展。二是督促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做好2018年度、2019年度承诺、践诺工作,建立好“三诺”台账。三是将结合年度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践诺情况综合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