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今年来以峰尾镇为试点,实行村级党风廉政巡查员制度。
据悉,泉港区从镇机关年轻干部中民主推荐产生村级党风廉政巡查员,并派驻到各个行政村。村级党风廉政巡查员责任主要有:负责监督村委会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监督村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参与村重大事项决策和村集体三资监管;对村工程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疑难问题处理、土地补偿款的落实及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等。该制度有效填补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防止走过场、走形式,加强了乡镇对村一级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
今年9月份,泉港区已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巡查员制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增强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针对性和有效性。截至10月底,村级党风廉政巡查员在全区共开展各类巡查工作22次,收集群众意见86条,督促落实整改意见67条,及时制止苗头性问题9个,全区100个行政村均能按月规范公开党务、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