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两节”前发出“十条禁令”
加强两节期间廉洁纪律要求和厉行节约工作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1-04 10:04
南安市反腐办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向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发出“十条禁令。

    日前,南安市反腐办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向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发出“十条禁令”,确保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两节”。

    《通知》明确,各级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茶叶、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提货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十条禁令”,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从具体事情入手,重点围绕常见的“节日病”,盯住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安排私人宴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一点一滴地推进,一个“标”一个“标”地治理,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全面好转。

【责任编辑:黄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