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立破并举抓作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01-13 17:00
“半钩留照三秋淡,一练分波平镜明”。卢沟桥披着皎洁的月色,向人们讲述着丰台的历史与荣光。

    原标题:丰台:立破并举抓作风

    “半钩留照三秋淡,一练分波平镜明”。卢沟桥披着皎洁的月色,向人们讲述着丰台的历史与荣光。

    在这沧桑历史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京南重地,中央八项规定带来的清风正气徐徐吹来,所到之处,面貌一新。机关大楼里,坐办公室的少了,基层调研的多了;办事大厅里,“扑克脸”少了,暖心话多了;街谈巷议里,埋怨政府的少了,夸变化的多了……

    这一系列变化,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改变丰台的印记,是北京市丰台区加强作风建设的一个缩影。

    以上率下 真抓真带

    以上率下、一体执行,形成强大推动力,是丰台区抓作风建设一个鲜明的特点。各级党委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强的组织领导确保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把带头转作风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真抓真带,立下了标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丰台区委迅速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严明若干纪律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面向全区党员干部明确 “七个”严禁、提出37条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规定,以制度为抓手,打响了强作风、促发展的攻坚战。

    丰台区委提出,作风建设,领导班子要先行一步。按照市委的要求,区委领导班子带头立行立改。2014年,区委、区政府发文同比减少39%,全区性大会同比压缩17%;取消了13项行政审批,“三公”经费同比压缩了50%。此外,公车超标、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也得到有效治理。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全区各单位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头等大事,纷纷行动起来,118个单位675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群众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怎么过,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丰台区不少基层单位负责人都认为,以前过节他们光忙着请客送礼,现在可以把精力集中在工作上了。

    正风肃纪 雷厉风行

    丰台区纪委始终将党的作风建设作为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持续不断,狠抓落实。区委作风建设规定出台后,与之相伴的,是一套雷厉风行、明察暗访、正风肃纪的组合拳。

    区纪委成立了25个监督小组,面向全区46个委办局和21个乡镇(街道)、基层科队站所、对外服务窗口(大厅)、执法监管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对影响较大的作风问题,点名道姓地进行内部通报或在媒体曝光。

    根据明察暗访结果,针对“基层领导干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公款吃喝”等“四风”突出问题,开展10项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每整治一类问题、就建立健全一项制度。2014年以来,丰台区纪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10项规定,从制度层面管住“四风”问题。

    丰台区纪委将查办案件作为深化作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在整治“四风”明察暗访中,检查人员发现丰台区科技馆于2013年6月至7月曾两次组织全馆人员赴江西公款旅游,消费7万余元。2014年5月,区纪委查明此案件后,对丰台科技馆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处分,并在丰台纪检监察网上公开曝光。

    据统计,2014年,全区共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558次,查处基层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275个,整改率100%。对35个单位和11名个人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6名工作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

    为进一步遏制农村基层干部中“小官巨腐”现象,丰台区纪委开展了“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件。

    正风肃纪,刹住了歪风。2014年以来,全区共立案81件,结案67件,党纪政纪处分6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陈春燕 董岩)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