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岳峰到省直机关调研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5-02-05 09:34
2月4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到省国土资源厅调研,并召开部分省直单位党组书记座谈会。

    2月4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到省国土资源厅调研,并召开部分省直单位党组书记座谈会,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倪岳峰观看了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系统视频演示,听取了省国土厅、人社厅、环保厅、水利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落实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能否把这份责任担起来,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各级党委(党组)要清醒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关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决不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二是全面把握主体责任要求。主体责任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中央、中央纪委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有明确阐述,省委也出台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要认真对照,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当前,要突出履行好严明纪律、正风反腐、选人用人、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责任。三是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不虚化、不空转。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做到“四个亲自”。四是着力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各单位党委(党组)在抓好自身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要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对履责不力的,也要严肃问责。通过问责把压力传导下去,促使各级党组织切实把主体责任担起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倪岳峰强调,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的监督,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要深入落实“四转一强”要求,进一步向主业聚焦,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办案力度,坚决纠正“四风”,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党忠诚、严格履职、敢于担当、守住底线,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决不能“灯下黑”。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