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协助审理 确保乡镇自办案件质量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2-06 09:13
“没有经过协审,自行作出处分决定,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中是要扣分的。”

    “没有经过协审,自行作出处分决定,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中是要扣分的。”晋江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瑞雪对前来核对考评分数的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说。

    去年以来,该市纪委针对基层案件审理人员变动频繁、身兼多职、不熟悉业务的问题,加强对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的协审工作,对协审的范围、时限、材料呈报,协审的步骤、要求等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要求基层填写《报送协审案件登记表》,并对协审案件的证据材料、错误事实的定性、引用的条规和处分档次、办理的处分手续等进行协助审理,确保定性、量纪准确无误。

    为确保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质量,晋江市纪委还将协助审理情况纳入年度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和目标管理考评中,并制作基层党员常见违纪行为的卷宗范本,要求基层纪委办案人员对照整理卷宗、制作目录,通过以案代训,来培育基层案审人员。

    该市通过案件协审,较好地发挥了乡镇纪委的主体作用和工作积极性。2014年,全市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203件,审结203件,基本做到了材料齐全、事实清楚、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