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健体打造精兵强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03-23 09:55
去年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抓主业,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精兵。

    去年以来,福建省纪委先后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三轮清理,清理后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10个;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数普遍减至8个以下。“瘦身”后,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厅处级干部案件208件,同比增长79.31%;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666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数量是2013年的5.5倍。去年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抓主业,练好“内功”强肌体,坚持防止“灯下黑”,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精兵。

    深化“三转”抓主业

    “各级纪委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责任意识,履行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主业主责。”在福建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履职提出要求,“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如何破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让执纪监督更有威力?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三转”,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上下功夫。

    去年以来,福建省纪委先后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三轮清理,清理后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10个,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数普遍减至8个以下。

    在大力“瘦身”的同时,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在机构、编制、人员“三个不增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省、市两级纪委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省纪委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编制总数的66.1%,市级纪委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监督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数的65%以上。

    本着不等、不靠的思想,参照省、市两级内设机构调整的思路,福建省着手启动县级纪委内部工作运行机制调整,各县(市、区)纪委将监察综合室职能并入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工作室和执法监察室相关职能进行整合,并按照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能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上下工作衔接,不停顿、不断档。

    与此同时,福建省着力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和省直派驻纪检组长均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或兼任其他职务,专职监督,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指出,要牢固树立“履行不好监督责任就是失职”的理念,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转”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和督促,不敢履职不善监督的要予以调整,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要进行问责。

    “三转”聚焦主业后,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出了一份“成绩单”:2014年,共查办厅处级干部案件208件,同比增长79.31%;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666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为2013年的5.5倍。

    练好“内功”强肌体

    “你负责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文件的起草,请问开展谈话提醒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你对完善这项制度有何建议?”1月7日,在福建省纪委监察厅机关2014年度述职会上,案件监督管理室的同志述职完毕,省纪委主要领导开始发问。

    上台述职,就一年来的业务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作汇报,这是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多年来一直坚持的一项制度。参加述职的不仅有省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还有委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工作述职,有述有‘考’,内容围绕主业,形式简约高效,做法公开公正。这对于厘清新一年工作思路,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很有帮助。”一位机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为增强监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福建省纪委还在业务培训和选人用人上下功夫。

    去年,福建省纪委连续举办四期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对委厅机关、派驻机构、省内高校5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轮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授课,开设证据搜集、办案谈话、案件审理等课程,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同时,委托中央纪委培训中心培训600多人次,组织70多名办案骨干到西南政法大学接受培训。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好“传帮带”工作,把年轻干部放到办案一线锻炼,指定办案骨干辅导,以老带新、以干代训,提高年轻干部办案能力。坚持实行挂职锻炼制度,省纪委选派3名干部参加援藏援疆工作、5名干部到县乡挂职、3名干部参与驻村工作,让干部在基层接受锻炼、提高能力、改进作风。

    树立用业绩说话的用人导向,福建省纪委优先提拔履职情况好的干部,注重培养在基层一线、在艰苦岗位经受住考验的年轻干部,把干部的精气神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省纪委选调办案经验丰富的3名设区市纪委副书记、2名县区纪委书记到省纪委机关任职,选派3名省纪委干部到基层重要岗位接受锻炼。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引进优秀人才,补充新鲜“血液”,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去年,福建省纪委面向全系统公开遴选16名优秀年轻干部,并选调11名系统外优秀干部。

    福建省纪委还积极推动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改革,通过调研、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设区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级纪委书记履职情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初步建成设区市纪委副书记备用人选库。

    坚决防止“灯下黑”

    2014年8月,将乐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古镛镇纪委书记张济平党内警告处分,并向县委建议将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中,将乐县纪委发现古镛镇洋坊村、梅花村的村干部多次报销私人请客费用、使用账外资金用于公款吃喝等问题。“古镛镇两个村相继出现‘四风’问题,张济平是镇纪委书记,其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将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显卿表示。

    去年以来,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0名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问责。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须受监督。福建省纪委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带头正风肃纪,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

    福建省纪委常委会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2014年,福建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会议费同比减少55%,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40%,车辆运行费同比减少1.5%。

    福建省纪委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全面梳理机关管理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曝光;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实行“零暂存”制度,限时查清办结。省纪委监察厅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日常沟通制度,要求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起“一岗双责”职责,定期将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纪问题及思想作风动态等情况提供给省纪委干部监督室。福建省纪委干部监督室成立半年多来,已初核问题线索12件,谈话函询27人次,责令3个单位4人整改,组织处理2人,立案查处3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

    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作风、履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教育,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举报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灯下黑”。

    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1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龙岩市纪委立案查处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晓秋严重违纪问题,福州市纪委立案查处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原纪检组长黄达源违纪案件。(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李大钟 杨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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