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在一村委会避雨,偶然间听到村民在议论,某村主任竞选者打算垫付往返路费,争取在外地工作乡贤的选票。另一个竞选者放出风声,承诺为全村老少购买保险……不难发现,距离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尚有一段时日,然而一些“跃跃一试”者俨然攒足了力气,暗地里较劲。
回想幼时村里选举,那会儿竞选者似乎木讷了点、使不出“花草步”,任凭人们评头论足,那时茶余饭后,村民三三两两地聚一起,喜欢点评着“张山有点子、热心肠、邻里口碑好”;“李四有文化,能识文断字,会带动大伙儿挣钱”……
时至今日,村级组织换届须警惕一些竞选者仗着“腰包鼓”、搞阵营对峙、甚至划“小圈子”,更要严防靠“腰包鼓”上位后,对竞选成本的疯狂回收。据报载,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水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符某某与村委会班子成员商量决定,在农户需要盖村委会公章时,收取200元至300元不等的盖章手续费。无独有偶,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村则是个典型的“亲戚班子村”,血缘关系把他们连成了利益共同体,4名村干部共同挪用公款100万元。
2015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重视基层风气问题,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对随意插手基层敏感事务、截留克扣基层物资经费、处事不公、吃拿卡要、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村(居)委会等自治组织乃至基层政权,往往是最“接地气”的层级,同时也埋下了“得天独厚”的腐败优势。
基于基层组织置身于温情脉脉的乡土社会,熟人社会背景构成基层干部工作环境的一部分,这里渗透着浓浓的亲情、友情、乡情,一方面给开展工作带来便利,另一方面所带来的负面作用也不容忽视。比如,有的村干部竞选者一朝上台,为了“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不惜滥用权力,为宗亲办事大开方便之门,有意识地“关照”亲属,不惜实施“亚腐败”甚至腐败行为。
欧阳修在《朋党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基层换届选举,拉帮结派要不得,倘若任凭“小圈子”肆行,不仅活生生地践踏规矩,也无情地破坏了民主,给党风政风民风带来极大的杀伤力。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组织不以规矩则乱。切记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文/石狮市纪委(陈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