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纪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05-04 09:22
2014年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

    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纪实

    2014年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突出主责主业,围绕保证案件质量,运用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办案优质高效协同。

    快审快结,做到“3个100%”

    如何让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提出,审理工作关乎涉案人员和财物的处理,必须慎之又慎,审理部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敢于坚持原则,正确把握政策,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福建省纪委坚持合法与合理、简捷与严格、高效与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快审快结案件,把好定性关口,握紧量纪尺子,保证案件审理质量。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对报批的审理报告、审理谈话、处分决定见面等请示文件都第一时间签批,从领导层面保证了案件审理提速增效。

    在“案结事了”理念引领下,福建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加强沟通协调,严格依纪依法审理,以快对快、以快破多,推进审理工作提速增效。三明市梅列区原区长刘振兴违纪案件,备受网络媒体和社会关注,该案涉及受贿、贪污、通奸等三项错误事实,案件审理室集中人员和精力,加班加点、快审快处,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良好效果。

    2014年,福建省纪委查处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和省经信委原副主任徐铁骏等违纪案件,黄晓炎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委委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须报中央批准;徐铁骏涉案金额巨大,这两起案件案情复杂、影响大。省纪委案件审理室注重与案件检查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商协作,既各司其职,又密切沟通,突出审理重点,严格审理程序,特别是就法纪交叉问题认定、违纪违法财物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财物的审核处理等问题提出合规、稳妥的处理意见,保证疑难复杂案件及时顺利审结。

    2014年,福建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结案件数比2013年上升了134.48%,案件审结率100%、涉刑案件人员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前100%被“双开”、处分决定执行率100%。

    健全制度,创新审理方式

    今年4月2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莆田、龙岩、漳州市纪委分别通报了4起、11起、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伊始,一度出现对相关案件定性难、处理难、依据不足等问题。福建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从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梳理出15种行为表现,逐一提出定性及条规适用意见,明确了应把握的量纪及处理原则,为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提供指导。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积极探索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案件分级审理、案件移送审理、审理主审人、室务会议集体审议、处分决定执行、涉案款物由案件承办室“一案一清”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为了防止查结的案件“扎堆”或仓促报批、移送审理,福建省纪委下发了查结案件限期报批、移送审理制度,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需报批、移送审理的本年度案件,在查结后应及时报批、移送审理,最迟不得超过每年11月30日,逾期转入下一年度受理,保障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案件及时审结。

    为解决涉刑案件人员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前先予处分的问题,福建省纪委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制定出台查处涉刑案件移送审理的操作规程等文件,对涉刑案件人员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形作出规定,明确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职责,涉刑案件移送审理应具备的条件、受理程序及审理流程,以及调查与审理衔接需明确的事项等,较好地破解了这一难题。该规程实施以来,已先后办结南平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陈杰,省烟草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佳和等违纪案件,并做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涉案款物处理与司法机关处理相衔接,不留“尾巴”。

    指导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4月13日,福建省纪委派出3个检查组对全省9个设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廉政办公室)和省直纪工委2013年至2014年办结的案件进行专项检查。此前,全省各受检单位已集中用2个月时间开展自查、互查和自纠工作。

    福建省纪委综合运用审理案件指导、调研指导、答复咨询、审理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指导力度,提高基层审理水平。2014年,重点指导省直纪工委、省安全厅纪委、省司法厅纪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等单位审理案件20多件,先后答复厦门、三明、宁德等市纪委和省环保厅监察室等单位及省纪检监察网站咨询、请示50多件。指导南平、莆田市纪委制定查处违纪案件移送审理的操作规程等文件。

    案件审理政策性、专业性很强,既要具有办案知识,又要有政策理论素养。福建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坚持抓业务、带队伍,按照复合型干部的要求,加强对审理干部的严格管理和培养锻炼,做好“传帮带”,努力打造政治忠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团结协作的审理团队。

    2014年5月,福建省纪委举办全省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来自全省各设区市、部分县(市、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让审理人员开阔视野,增进交流,提高综合素质。

    福建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庆亮说:“通过理论总结、业务指导、培训教育等方式,引导大家更新审理理念,正确把握案件审理与案件检查的关系,着力提高处理复杂疑难问题、把握节奏、沟通协调、文字综合、业务指导等方面的能力。”(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穆治平 王长远)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