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至3月,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034件;共立违纪违法案件207件,其中县处级4件,乡科级干部40件;贪污贿赂案件54件,万元以上经济大案51件,自办案件190件;移送司法机关30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0.97万元。
2015年1至3月,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034件;共立违纪违法案件207件,其中县处级4件,乡科级干部40件;贪污贿赂案件54件,万元以上经济大案51件,自办案件190件;移送司法机关30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0.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