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处分宣布现场就是警示教育课堂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5-13 08:44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县委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气氛肃然。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县委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气氛肃然。

    当平顶山市纪委郑重宣布关于郏县副县长张新奇、杨振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决定时,在场所有人员都明显地感觉到此次宣读与以往的明显不同——

    宣读处分决定的工作人员由过去的纪委普通干部,换成市纪委领导亲自带队;宣读内容由过去一纸简单的处分决定,换成了“说理性处分决定+检查建议”的模式;而宣读对象也由过去的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班子,扩大到了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此外,与会人员还要进行现场讨论反思,限期列出问题“清单”并出台整改意见。“宣布现场成了警示教育专场,直击在场人员的心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宁和平说。

    据了解,这是平顶山市纪委实施案件办理“一案双书”过程中的一个场景。所谓“一案双书”,是指针对一起案件,不仅要下发说理性处分决定书,还要给发案单位下发一份“说理性纪律检查建议书”,以同时警示个人和单位。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说:“通过‘一案双书’制度的实施,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预防、治本作用,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把教育挺在纪律的前面,达到纪检监察工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根本目的。”

    “一案双书”制度的落实,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尚未到位的党委、纪委“如坐针毡”。

    郏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杨英锋痛定思痛:“作为县长、班长,我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管理不够严格,工作要求得多,廉洁讲得相对少,如果能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不至于如此……”县委书记张国晓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将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并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县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廉洁从政的四项制度马上出台,要通过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

    据了解,目前,郏县县委、县政府正在按照要求,聚焦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研究完善规章制度并及时向市纪委报送整改报告。

    “以前,处分决定的宣读意味着办案结束,如今,在‘惩处、教育、建议、整改’新的流程中,这恰恰是惩教整改阶段的开端,只有及时整改,堵塞漏洞,才能警醒更多的党员干部,使其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达到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目的。”平顶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柳森说。(河南省纪委)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