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来源:鲤城区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5-05-14 09:58
“五一”假期,鲤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特别对区政府机关大院内各部门,高新区、各街道和其他区直部门公务车辆在非工作时间的入库停放情况进行检查。

  “五一”假期,鲤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特别对区政府机关大院内各部门,高新区、各街道和其他区直部门公务车辆在非工作时间的入库停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4月29日晚有5个单位的5辆公务车辆未按规定入库停放,分别为: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车牌号:闽C1T908)、区发改局(车牌号:闽C8130B)、区残联(车牌号:闽CKQ039)、区农林水局(车牌号:闽CEP876)、区民政局(车牌号:闽CB0018)。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1、给予临江街道办事处詹罡同志通报批评;

  2、给予区发改局林顺清同志通报批评;

  3、给予区残联李宝山同志通报批评;

  4、给予区农林水局陈天长同志通报批评;

  5、给予区民政局林家明同志通报批评。

  区纪委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公车入库、公车使用等规定,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鲤城区纪委办)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