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集中通报一批村级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6-30 10:09
日前,安溪县纪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农村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集中通报。

    日前,安溪县纪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农村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集中通报,要求各乡镇党委做好以案释纪工作,加强警示教育,为村级换届提供严明的纪律保证。这5起案件是:

    1、龙涓乡崎畲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春信、村委会原主任陈清河违纪违法案件。经查,陈清河在协助龙涓乡人民政府管理该村里口桥翻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和市级生态村创建等项目过程中,骗取财政资金9.5万元予以侵吞。陈春信在对本村水资源监管过程中,收受他人送款1万元;伙同他人采用虚造干部工资支出的方式,套取本集体资金1万元进行私分。陈春信、陈清河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龙门镇美卿村主任白植典、原党支部书记白育望共同贪污国家种粮补贴10万多元的案件。经查,白植典、白育望等人在管理落实国家种粮补贴过程中,虚报种粮面积套取国家种粮资金近11万元,并将其中的42320元予以分发。白育望、白植典涉嫌贪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西坪镇宝山村原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肖荣鑫挪用公款的案件。经查,肖荣鑫利用担任该村村委兼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在开具现金支票支付工程款过程中,多开具2万元用于个人经营茶叶生产。肖荣鑫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调查。

    4、湖头镇桥头村原报账员颜皇职务侵占8000多元的案件。经查,颜皇利用职务便利,篡改支付凭证,多报支8330元。颜皇因构成职务侵占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感德镇霞春村原村主任汪江违法占地建房的案件。经查,汪江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国土部门审批,擅自组织、实施违法占地建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汪江因构成其他破坏经济秩序错误被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