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四个“注重”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来源:永春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7-08 15:22
永春县纪委始终以钉钉子的韧劲抓好作风建设。

    永春县纪委始终以钉钉子的韧劲抓好作风建设。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查暗访18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3起,处理党员干部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注重提醒警示。在元旦、春节、五一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下发书面通知、编发警示短信等方式,重申“九个严禁”、 “六不准”、“严防五种行为”要求,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持通报警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注重常态督查。建立健全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联动常态督查机制,加大常规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强化对娱乐场所、风景名胜、机关食堂等重点区域的高频率查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

    注重专项治理。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私驾公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制度,责成节假日公务用车没有在报备场所定点停放的24个单位作出说明。

    注重建章立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协调出台《永春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永春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