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禁止领导人员亲属等在系统内从事经济活动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8-19 16:40
近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严禁领导人员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集团公司系统内从事经济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近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严禁领导人员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集团公司系统内从事经济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2014年9月集团公司党组印发的《关于严禁集团公司领导亲属等特定关系人在集团公司系统内从事经济活动的通知》为基础,将严禁集团公司领导亲属等特定关系人在公司系统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纪律要求,扩展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各级领导人员,并要求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各基层单位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通知》明确提出了“三个严禁”的要求:严禁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各级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参与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招投标、工程建设、燃料及物资采购、中介服务等各类经济活动;严禁领导人员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的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与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上述经济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严禁任何人以领导人员的亲属、同学、同乡、朋友、老同事等身份或利用其影响力,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从事上述经济活动。

  《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党委(党组)要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范围内郑重作出承诺。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

【责任编辑:实习生 朱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