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部署落实“两节”期间纠风工作
来源:驻福建省法院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5-09-21 16:11

  日前,福建省法院就“两节”期间的纠风工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把“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驰而不息、执纪到底,严字当头、寸步不让,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保持强有力的工作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办公会议、廉政例会等多种形式,重温有关节日纠风工作的纪律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高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省法院“七条禁令”和《廉政准则》等规定,落实此次省委反腐办提出的“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狠刹节日不正之风,坚决做到“八不准八不得”。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有病就治,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情节较为轻微的违纪行为,及时通过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教育提醒,及早纠正,防止问题升级和蔓延成风。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支部书记”,要敢抓敢管,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并加强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广大干警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不该收的礼品坚决不收,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畅通举报渠道,深入挖掘“四风”问题的“隐身衣”、“新伎俩”,用韧劲、治惯性,集中力量围歼“节日病”。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问责追责,对“两节”期间发生的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通报曝光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该立案的要立案、该处分的要处分,对问题严重的辖区法院和部门,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