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清单”式管理划定纪律规矩边界
来源:宁德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10-27 11:10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纪委驻市国土局纪检组结合国土业务廉政风险防控,推行“清单”式管理。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纪委驻市国土局纪检组结合国土业务廉政风险防控,推行“清单”式管理,强化廉政意识,明确土地整治工作人员日常行为中“不可为”的纪律边界。

  据了解,“清单”主要针对国土部门土地整治业务易发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土部有关禁令等要求制定的。

  “清单”就土地整治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提出“十不准”要求,即: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以个人或者借他人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违反公共财物和使用的规定、不准违反规定挪用或者拆借工程建设等财政资金、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挥霍公款和铺张浪费、不准违反规定办理插手和干预土地开发整治和资金补助等有关管理事项、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虚报土地整治工作业绩、不准在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的土地整治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纪律规定。

  此外,宁德市国土系统派驻机构将针对“清单”执行情况,采取日常工作检查、服务对象回访、问题线索查核等监督措施,强化监督执纪。对违反“清单”的问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