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问责 力促履职尽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08-29 09:06

    古有“缇萦救父”的故事,为救父命,缇萦以书信上告皇帝,孝心感人,最终父亲被特赦。这或许是古代最著名的“信访”案例。如今,群众反映问题往往会选择信访途径。不过,如果信访的大门开着,而问题层层上传后却被积压甚至置之不理,就难以体现信访制度的效力。信访督查正是推动信访工作顺利开展、以督促办的重要举措。

    近日,国家信访局曝光了5起信访督查案例。这些案例集中反映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共有29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在这些案例中,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当地有关部门或未及时回应、或工作失责、或不履行职能责任,均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通过信访督查,强力启动问责,可有效推动问题解决、抑制慢作为不作为,捍卫群众的诉求权益。

    信访工作不应捂着做,公布信访督查案例就是要让忽视信访重要性的干部更清醒、更警醒。信访曾经在沟通民意、反映并推动解决问题中发挥了不小作用。然而一段时间内,信访中“闹访”“越级访”“重复访”等现象屡见不鲜,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尤其是信访单位唯恐避之不及。一些单位面对信访途径反映的问题,急着捂住、盖住,有的习惯于走一级一级的“上报——批办”流程,面对真正的问题缺少应有的关怀。信访的功能被“雪藏”了,拖住了。

    为何会出现“越级访”?除了一些信访群众希望更高层关注外,有些当地相关部门对信访中反映的问题不理不睬、无视无为,也是重要原因。借信访督查来矫正职能定位,很有必要。

    “上工治未病”,不仅要预防发生矛盾冲突,还要将矛盾化解于初起。信访督查,就是警示基层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应在一定时期按一定规范来及时解决。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处理信访事项不力、无力,甚至留下“烂尾工程”,不但是责任的缺失,而且让制度沦为了“稻草人”。

    压实信访工作的责任、倒逼履职,离不开信访督查的持续发力。当然,信访督查不是为了找毛病、挑错误,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和法治轨道内发现问题、破解难题。中央要求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就是要“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

    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中说,“在信访中倾听人民的呼声”。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不管是新动向还是老问题,只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就要勇于担责、担当,引导群众共建互利畅通的信访新通道。(理观)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