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纪律要求 确保廉洁过节
来源:鲤城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9-12 10:32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鲤城区纪委日前就中秋、国庆节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 加强纪律教育,重申纪律要求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的时期,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特别要向党员干部明确提出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的要求。

    二、 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公开群众举报受理方式,发动群众对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进行举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受理、核实、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三、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督查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遵守者、维护者和执行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节点,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两节期间,严肃重申“十个严禁”,具体如下:

    1、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2、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茶叶、烟酒、水果等节礼;

    3、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礼品卡等;

    4、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

    5、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 6、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7、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入库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的管控;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和违规收受礼金礼品;

    9、严禁将违规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企业;

    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高新区、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区纪委将对有关街道、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 坚持执纪必严,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