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鲤城区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9-29 09:28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反腐办“九严禁、两坚持”纪律要求,继续狠抓节点,紧盯具体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巩固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

    一、泉州市鲤城区临江街道党工委原计生副书记曾河水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

    曾河水任临江街道党工委计生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购物卡合计价值人民币8000元。同时,曾河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3月18日,鲤城区纪委给予曾河水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9月22日,鲤城区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金山社区党委书记钱建国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钱建国同意金山社区向社区干部违规发放补贴1800元。2016年1月14日,鲤城区纪委给予钱建国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反腐办“九严禁、两坚持”纪律要求,继续狠抓节点,紧盯具体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巩固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保持力度、严把尺度,对“四风”问题严防死守、寸土不让,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