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纪:忠心报国 关心乡里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16 16:39
郑纪(1438-1513),字廷纲,号东园,今福建省仙游县度尾镇埔尾村人。郑纪一生历经明英宗、宪宗、孝宗三朝,天顺四年(1460)举进士后,历任浙江按察副使、国子祭酒、南京左通政、南京户部侍郎等职,官至南京户部尚书(明朝迁都北京后,在南京仍然保留了六部,为了以示区别,常在其官称前加上南京二字)。

    郑纪(1438-1513),字廷纲,号东园,今福建省仙游县度尾镇埔尾村人。郑纪一生历经明英宗、宪宗、孝宗三朝,天顺四年(1460)举进士后,历任浙江按察副使、国子祭酒、南京左通政、南京户部侍郎等职,官至南京户部尚书(明朝迁都北京后,在南京仍然保留了六部,为了以示区别,常在其官称前加上南京二字)。郑纪为官清廉公正,体恤民情,深受群众爱戴,有经邦济世的宏才大略,以其政绩与文行闻名于世。

    一

    郑纪进入仕途后,公正廉明、忠心报国,成为明朝有影响力的名臣。明宪宗(1465-1487年在位)即位后,郑纪以报国之心进献“太平十策”。

    郑纪在明孝宗(1488-1505年在位)时得到了重用,任经筵同考官,掌握着科举考试判卷的重要职能,有人通过各种办法,想让郑纪在判卷的时候偏袒特定人选,遭到郑纪的严词拒绝,名爵乃国家之公器,岂能私相授受。后来郑纪又升任浙江按察副史,任职期间,他采取毁淫祠、兴学校等措施,努力端正世风。

    担任南京左通政期间,适逢山东遭受灾荒,郑纪上疏奏“截借备荒六事”,建议朝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度,以丰补歉,得到孝宗赞许,并委派他前去灾区放粮。郑纪不负使命,不仅将赈灾粮食发放到位,并且将贪污官吏的不法所得没收,用以接济百姓。

    二

    郑纪乡居的二十二年间,兴学劝耕,热心公益,倡建桥梁,反对荒嬉,力戒游惰。当得知仙游百姓不堪税负,以吃山薯为生时,郑纪立即上疏孝宗,恳请能减少仙游百姓的税负。孝宗为奏疏流露的真情所感动,命户部减免仙游三年田赋。仙游百姓获悉,无不欢欣称谢。他还发动仙游百姓植树造林,兴利去害,抵御旱灾;他倡建鹿鸣、步云、登瀛、朝天、卧龙等五座桥梁,方便百姓出行;他增修乡约,倡导读书人要勤学,种田人要力耕,勤俭持家。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郑纪居乡十分重视风俗教化,以身作则,改革陋习,树立新风。他见当地礼俗崇尚奢侈,内心十分不安,感到自己有责任移风易俗。为此,他制定了《归田咨目》十条,对本家留客、亲朋往来、乡间的婚丧嫁娶之礼等一一作出规定。他的用意正如《归田咨目》的序文所言:“以自警束,以训子孙,以告乡人。非敢任移风易俗之责,但不欲助其纵侈耳!”

    郑纪乡居的这段时间,由于朝夕与家人相处,他得以制定家规家训,并用此来教育自己的家人。据地方志记载,郑纪乡居时曾仿《周礼》制定《义聚家范》,由于他教育有方,“阖门千有余指,恩义礼法蔼然有章。”

    郑纪常教诲儿子俭以养廉。在任国子祭酒时,学馆膳费有不少结余,同僚将结余款项送给郑纪,遭到他的严正拒绝。郑纪因此招致同僚诬陷,遂一再请求退职。孝宗知其为人正直,让其改任南京左通政。

    郑纪为人清约自持,不经营产业。大学士张元祯称其“慷慨有大志,事苟合义,不以私利害动其心,泽可及民,亦不必功归于己”。福建布政使王子言亦盛赞其品德,称其“生平气操,洁白坚贞,出处大节,俊伟光明”。

    郑纪一生勤于读书,学识渊博,其中《东园文集》在清代收入了《四库全书》,四库馆臣为此书写作提要时,认为他的“奏疏皆剀挚详明,切中时政,诸体文亦多属有关世教之言……皆兢兢以礼法自持,盖人品端谨,殊有足重者。”今人要想更加深入地了解郑纪的为人与为文,正当从《东园文集》开始。(傅益敏 林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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