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发布时间:2017-06-20 09:1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8日至3月27日,区委巡察一组对鲤城区发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8日至3月27日,区委巡察一组对鲤城区发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4月15日,区委巡察一组向鲤城区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区发改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反馈的七大方面17个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且已完成阶段性目标。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迅速部署,立改立行。收到区委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并提出整改措施。会后,制定下发《鲤城区发改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泉鲤发改党组〔2017〕7号),将巡视组反馈的7个方面17个问题细化为52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并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部门、整改期限。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易文腾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明辉同志、发改综合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伟阳同志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郭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形成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股室(单位)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区发改局党组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一是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5月19日,局党组书记易文腾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逐条逐项听取汇报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6月5日,局党组书记易文腾再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逐项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再次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明确党组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局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依据其精神,制定印发了《鲤城区发改局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制度》(泉鲤发改党组〔2017〕4号),明确党组的议事范围、程序,从制度上确保了党组作用的发挥。同时,印制了党组会、局务会、支部会等三种会议的专用记录本,防止党组会局务会混开现象的发生;3月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7次,研究了后备干部推荐、创卫经费支出、招商画册印制、西郊宿舍征迁、人事调配等重大事项。二是明确党组成员分工。印发《鲤城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分工》(泉鲤发改党组〔2017〕2号),明确了党组书记负全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三是抓好物资公司党支部的换届工作。物资公司党支部已于5月27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方杰忠、傅泽华、张剑逸等同志当选为委员,其中方杰忠同志为支部书记。

    2、关于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从3月起按月制定月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今年来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次。同时,结合局党组会、局务会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包括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等。二是配强党务干部。经支部会议研究,确定李冰心为党务干部,改变了原来党务干部由临时工兼任,流动性大,造成会议记录质量不高的现象。三是认真开展了系列学习活动。制定“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6月9日,召开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座谈会,取得良好效果,每位党员同志均认真撰写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转发《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党课一般每年安排1-2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并切实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3月份以来,发改局共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5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上党课1次,由局党组书记易文腾同志于6月9日为全局党员上《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争做合格党员》的党课。二是大力发挥机关支委会作用。重新明确了局支部支委会分工,要求支委会抓好主责主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学习内容,党务干部要做好计划并报支部书记审核确认;对学习过程,党务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记录;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党员有事需要请假的,需经支部书记和党组书记同意。通过以上制度,保证“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到实处,也保证了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党性得到锻炼。三是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认真学习《关于试行党员先锋指数分类考评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严格按照《鲤城区党员先锋指数分类考评管理手册》要求,定期公开考评,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突出,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部署。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今年来已召开1次党组会、1次支委会、1次支部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落实发改综合系统党委主体责任。召开发改综合系统党员代表会,补选党委委员3名,加强党的领导力量。补齐委员后,发改综合系统召开4次党委会,研究了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物资公司支部换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等多项重要党建工作。三是加强内页资料整理。指定专人整理局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内页资料,局党组由郑小蓉负责,机关党支部由李冰心负责,自2月份开始,内页资料已按规范记录、整理。四是抓好物资支部换届。局党组书记易文腾亲自带队走访物资公司党支部,了解基本情况,研究提出物资公司支部换届方案。物资公司党支部已于5月27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方杰忠、傅泽华、张剑逸等同志当选为委员,其中方杰忠同志为支部书记。

    5、关于个别党员未按时缴纳党费,党员意识不强的问题。系统纪委于2017年4月对个别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该同志次日主动到物资公司党支部交纳所欠党费369元。经发改综合系统党委会研究,给予该党员党内通报批评的处理(泉鲤发综委〔2017〕33号),该同志于6月2日在物资公司支部大会上检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网”。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的通知》(泉鲤发改〔2017〕30号),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内容、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地融入发改业务工作之中。制定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拟订责任制检查活动方案,于6月15日对机关支部、物资公司支部、玩具总厂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二是党组书记落实“四个亲自”。①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部署了发改综合系统党委委员补选、2017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工作,组织传达了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②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约谈了物资公司负责人,和局班子其他成员开展了一岗双责谈话。③重点环节亲自过问。对区委巡察动员、配合以及反馈意见整改等涉及多个股室、下属单位等重要工作任务,亲自协调抓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到位。④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个别党员未交纳党费的问题,决定由系统纪委核查,并多次召开碰头会听取汇报,召开党委会研究处理意见。三是抓好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6月9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会上,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局分管领导与业务股室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党风廉政责任。同时,开展党风廉政谈话,目前,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谈话、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的谈话已经完成。

    7、关于系统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系统纪委责任清单。制定《中共鲤城区发改综合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泉鲤发改综〔2017〕号),理清系统纪委的监督责任,召开1次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个形态”工作。今年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系统纪委已经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廉政谈话5人次,党内通报批评党员1人,其中下属国有企业4人,有效实现了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节点的监督。三是开展党风廉政检查。拟定党风廉政检查方案,于6月15日对下属党支部党风廉政情况开展检查。四是充实系统纪委工作力量。调整2名兼职工作人员充实系统纪委,其中发改局一名,财政局一名,有效保证了系统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的开展。

    8、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督不力,执行相关制度不严不细的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发改局制度汇编》,包括《办公会议制度》、《工作纪律》、《政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3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局的各方面工作。二是加强下属企业管理。通过廉政谈话、实地核查、督促整改等办法,推进下属企业按照《鲤城区加强和规范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实施意见》(泉鲤政文〔2010〕121号)文件要求和财务规定,规范国有资产零星修缮工作程序,着重抓好财务管理工作,从严执行财经纪律。其中,

    关于“行政审核审批股在项目立项审批上把关不严格,程序不规范,存在先审批出立项批文,后补审批材料的情况”问题:①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培训,提高项目工作人员业务水平。②由局分管领导和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人谈话,要求审批科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关于“燃料公司自制收款收据管理不规范,存在自制收款收据票据缺失351本、断号31份,收取租金的税务发票缺失2份,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存在部分关键信息缺失、数据不详实、未建立清查制度,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等”问题:①系统纪委于2017年1月对原燃料公司经理进行提醒谈话;②燃料公司原有的自制收款收据于2017年1月起全部封存,并同时启用新票据。③加强票据管理,票据由专人管理,使用过程中及时做好登记入册、核销、入账等管理工作;④燃料公司于2016年底开展资产清查盘点,于2017年2月前完成固定资产重新梳理录入工作,准确反映了资产原值、购买信息、状态等基本信息。

    关于“玩具总厂2014年至2016年间支付的85280元厂房维修修缮费用手续不完整”的问题。经核实,玩具总厂在厂房维修修缮时以收款收据结算,且未加盖收款公章,一些工程没有附工程施工合同、预算书、验收单、结算清单。针对上述情况,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①系统纪委于5月26日对玩具总厂支部书记陈淑珠进行提醒谈话。②规范费用销售凭证。原则上都必须是发票才能报销,所有发票必须开具为公司全称。③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④进一步完善修缮工程程序。对2万以下的中小修缮工程,要按照“实地查看——提出工程维修方案——公司集体研究——签订合同——组织施工——决算、验收”的程序进行,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报财务入账。

    关于“物资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间拨付的110518元工程款手续不完整”的问题。经核实,本问题共涉及6笔工程款,6笔均没有验收单,其中有4笔有施工合同、预算书、决算书,但财务在做账时只附上决算书,有2笔只有决算书,是公司2016年4月--12月的日常小额维修工程,分2次于2016年8月24日和12月26日支付。针对上述情况,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①系统纪委于6月9日对物资公司负责人庄凤春进行提醒谈话。②由物资公司对财务和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补充相关凭证。③设计《工程验收单》,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要补充验收手续。今后在实施修缮工程时,要派员全程监管,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填写好《工程验收单》。④进一步完善修缮工程程序。对2万以下的中小修缮工程,要按照“实地查看——联系两家以上维修供应商进行比价,并提出工程维修方案——公司集体研究——招标——签订合同——组织施工——决算、验收”的程序进行,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报财务入账。对日常小额修缮,由办公室建档造册。

    关于“经济信息中心原始凭证中汽油费、洗车费、保险费均未附清单,发票大部分没有注明经手人或证明人,发票背面基本没有注明用途”和“招标办开支手续不规范、不完整,发票没有注明经手人或证明人,发票背面基本没有注明用途,部分发票甚至没有单位领导审批和领款人签名,支付工资仅附工资汇总表,未附人员工资明细表”等问题。经济信息中心和招标中心是发改局直属事业单位,其账户已于2015年取消,相关人员工资、运行科目并入发改局账目统一管理。针对此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与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谈话,针对其兼任报账员期间业务不熟而出现的失误进行了批评教育。②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核实,并整改到位,补充签名、注明用途、领导审批等相关财务手续。③制定发改局《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总则、预算编制及执行、支出管理、物品资产管理4章40条,其中第10条资金支出报销管理专题对资金支出报销的要求、程序和权限、凭证等进行严格规定。④提高财务人员水平。组织我局会计蔡嬛芳、报账员李斯霖于4月14日参加财政局主办的财务培训班,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水平。

    关于“工业供销公司和矿产开发公司财务管理混乱,没有按财务管理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的问题:①工业供销公司已无在岗人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工业供销公司财、物移交物资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现阶段正对工业供销公司财产进行逐一核对、整理登记,计划于7月份正式移交物资公司。②矿产开发公司自2000年后无经营活动,职工自谋出路,仅余公司经理1人,负责公司平时管理,包括物业出租、缴交职工医保社保、记账等。已责令该公司负责人聘请专业财务人员,对该公司历年以来的不规范账目进行重新整理造册,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作帐。

    (四)维护党的纪律不严问题方面

    9、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尚有差距方面。

    一是制定出台《鲤城区发改局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制度》(泉鲤发改党组〔2017〕4号),把学习贯彻上级重大政策、部门管理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人事任免、股室分工、重大项目等事项列入党组会议事范围,坚持集体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了班子成员的共同智慧,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3月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7次,研究了后备干部推荐、创卫经费支出、招商画册印制、西郊宿舍征迁、人事调配等重大事项。二是坚持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交班会,会上,各股室针对近阶段工作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单位重大决策建议献策,涉及到全局的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后决定。三是规范股级干部培养和选拔机制。3月21日,我局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了干部培养和选拔的有关事宜:①专题学习《鲤城区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泉鲤委办〔2014〕6号)文件精神,同时明确,今后的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按照拟定方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审批任职等程序,在党组的领导下进行;②综合考评干部,干部考核评优推荐实行民主评议推荐、组织考察和集体研究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由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③注重把发展改革事业需要、岗位需求与干部成长有机结合,加强干部实践磨砺和锻炼培养,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④对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常态化开展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四项教育”,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0、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事范围。制定出台《鲤城区发改局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制度》(泉鲤发改党组〔2017〕4号),把学习贯彻上级重大政策、部门管理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人事任免、股室分工、重大项目等事项列入党组会议事范围,其中,明确规定1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非常规性财务支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项目审批、申报由党组会研究决定。3月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7次,研究了后备干部推荐、创卫经费支出、招商画册印制、西郊宿舍征迁、人事调配等重大事项。其中,大额资金项目的申报、拨付方面,已研究通过伍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获省级预算内资金70万元的拨付。同时,指定专人纪录党组会重大决策过程,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11、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严格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由办公室做好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历年干部职工请销假资料;完善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今年5月对局全体干部职工持有出入境证件数量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布置学习相关管理规定,书面通知所有干部职工将出入境证件统一上交管理,明确前往境外需在请假审批表中详细说明,经逐级批准后才能领取证件。目前,副科级以上干部已上交因私护照4本、港澳通行证4本、台湾通行证1本,统一上交组织部管理;科员已经上交护照8本、港澳通行证11本、台湾通行证5本,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五)“四风”整治不牢方面

    12、关于“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客观存在,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规范价格执法程序。组织价格执法人员学习《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提高业务素养。并按文件精神规范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办理、告知等工作,①设计内部审核签单,对所有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和反馈均经股长和分管副局长把关;②立案查处的案件所有资料要求齐全,按工作流程办理,内部流转的审核资料及时完整,不完整的档案不予进入下一步流程;③注重每一起立案查处案件及时召开案件讨论会议,通过讨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④要求执法人员对案件的调查、处理、讨论等流程做到走过留痕。二是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教育,结合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干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发展意识,千方百计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出谋出力,为服务对象、办事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我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同时,多和上级沟通,反映鲤城实情,使上级下达的任务尽量符合鲤城实际;加强和街道的沟通工作,在制定《鲤城区2017年度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方案》(泉鲤委〔2017〕31号)、《鲤城区2017年经济发展指标绩效考评奖惩方案》(泉鲤委〔2017〕37号)时,多次征求街道意见,充分讨论后才出台。

    13、关于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混岗和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一是做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①培养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今年3月区里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我局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区管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泉鲤委组综〔2016〕7号)文件规定,召开党组会布置推荐、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程序产生后备人选,组织考核工作,并再次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3名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②招考年轻干部,针对办公室聘用人员流动性大导致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经人社局批复定于今年5月向社会公开招考1名事业干部,目前已经完成笔试;二是重新梳理人员岗位和所承担的职责范围。制定出台《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局各股(室)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泉鲤发改〔2017〕43号),重新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

    (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方面

    14、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定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已召开党委会、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出台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重新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泉鲤发改〔2017〕44号),围绕项目审批、资金申报、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和下属国有资产管理等重要领域、重要环节的权力行使,细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约束个人自由裁量权。局党组书记已和物资公司、玩具总厂等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工作承诺书,分管领导和分管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工作承诺书,加强国有企业和局本部关键岗位等廉政风险关键点的防控,压实廉政责任。三是严格公务用车,根据车改工作要求,公车已按程序办理了移交,公务用车严格按程序审批,从平台派车。四是加强采购管理审批。关于“2013年至2014年间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支出30560元”问题,由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与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谈话,针对其兼任报账员期间业务不熟而出现的失误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要求补充相关手续。出台发改局《财务管理制度》,其中第18条对物品采购的流程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15、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我局已配合区纪委和有关部门进行相关问题的调查和整改工作,鲤城区监察局于2017年6月19日给予一名干部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泉鲤政监〔2017〕3号)。

    (七)整改责任体系不健全方面

    16、关于整改体系建设不规范、不健全的问题

    已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订整改方案进行责任分解,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照巡察,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对照省委巡视的内容,我局专门出台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整改长效化:①关于“一些项目指挥部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实,造成工程建设项目拖延现象严重”问题,草拟下发《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泉鲤政办〔2016〕69号),督促2011年以来工期拖延的25个建设项目加快进度,减少财政资金浪费。②关于“已竣工53个项目中,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结算)达41个”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加快办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通知》(泉鲤政办〔2016〕61号),督促2011年以来已竣工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结算)41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抓紧整理项目相关材料,报区审计局结算审核。③关于“项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印发《关于开展鲤城区2016年重点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泉鲤委办〔2016〕20号),对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7、关于整改过程流于形式的问题

    经核实2015年审计局发出审计报告(12月4日)前曾先发出一份审计征求意见稿,而当时负责撰写整改报告的同志以征求意见稿的时间进行答复导致出现落款时间错误。我局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分管领导加强审核,办公室要加强校对,确保整改材料高质高效,杜绝发生类似错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发展改革事业再上新台阶凝聚正能量。

    (一)落实审计报告整改。按照已出台的《鲤城区2016年度产业转型升级资金审计报告》(泉鲤审调报〔2017〕4号)要求,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要积极配合做好林顺清同志2014年1月到2017年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待计报告出台后,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并制订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将各项整改内容进行分解,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得到全面落实

    (二)巩固落实制度建设成果。巡察以来,局党组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制定了24项制度,保证了巡察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机制。下一步关键在落实:一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二要对继续查找现有制度在内容上存在的不足,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建立健全现有制度,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堵塞执行漏洞,消除执行盲点,严肃处理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并随时根据实际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改进完善,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推进各项责任的落实,层层传递管党治党压力。要强化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局属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等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像平时抓业务工作那样真抓实干,推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积极配合扎实做好有关工作,形成机关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和强大推动力。要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系统纪委要对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择时开展主体责任检查,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抓好党组书记与其它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落实,不按要求履约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继续加强党纪党规教育。要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牢记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规定要求,使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硬约束。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工作习惯。要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教育,多以反而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鲤城区纪委派驻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反映,联系方式:0595-22355768,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4号楼616室区纪委派驻区发改局纪检组,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LC22355768@126.com。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