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民政局党组 发布时间:2017-06-20 08:48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2月28日至3月2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鲤城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2月28日至3月2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鲤城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4月17日,区委巡察二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一)组织学习传达,统一整改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看作弥补短板、完善自身、改进工作的良好契机。4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党组要求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带头抓好分管股室(单位),对照整改方案逐项督促落实,形成党组与各党支部、机关与下属各单位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局面。

    (三)研究细化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制定《巡察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分解表》,细化21个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完善制度机制,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会同区直其他单位共同完成整改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加大推进力度;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要求,强化督促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新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对抓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和系统党委把《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转发给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促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党委(党组)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党支部对届中支委会成员有调整的,严格按要求做好增补工作。5月上旬,系统党委向各党支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各类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巡察、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并对记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关于局主要领导民主决策意识不强,执行议事制度不到位,存在“一言堂”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5月,修订出台《中共鲤城区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议事决策的范围,着重围绕议题确定、酝酿、讨论、表决等环节,进一步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党组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坚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系统纪委加大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关于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存在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局党组、系统党委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召开党组(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下发文件、集中上党课等方式,以及利用手机、网络、微信等载体,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下属单位结合落实周学习制度、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关于机关党建较为薄弱,有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系统党委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找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在机关党建工作中贯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主动做好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切实把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落到实处。

    6、关于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系统党委、局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并按系统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各类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7、关于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5月上旬,民政局机关党支部根据系统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各类会议记录的通知》精神,对2014年至2016年的发展党员记录簿记录进行规范,按要求填写目录,并按年归档。落实党员目标管理考评和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切实把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落到实处,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的表现情况、以及党员的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两份责任清单”。4月,修订《鲤城区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要求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的决策能力,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健全“党委书记牵头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抓、各党支部书记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从上到下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党组书记坚持讲授廉政党课,与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把开展廉政教育作为常态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在党委(组)中心组学习中设置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专题,每月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1天。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针对干部的苗头性、轻微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建立谈话提醒台帐,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3月15日,针对主体责任检查中发现对申请保障房资格的审核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书记、系统纪委书记对社救股股长进行诫勉谈话。

    9、关于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有所淡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系统党委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参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带动各单位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民政局机关党支部以党费收缴工作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先后于3月、5月的周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上级组织部门有关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文件精神。5月份在全系统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主题实践活动,观看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新党员到龙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区直机关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民政局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系统党委的要求,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督促支委认真撰写个人汇报材料,报党委审核把关。

    10、关于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财务制度。6月,重新修订《鲤城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从预算管理、经费分配程序、经费审批权限、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监督检查及预算公开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是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原始票据审核力度,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各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针对审计、纪委等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四是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在办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等审核时,严格把关,具体救助金额由局党组扩大会(或局务会)专项讨论后确定,降低自由裁量空间,确保民生救助更加公平、公正。

    (四)维护党的纪律不严问题方面

    11、关于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在人事调整中,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人标准、规范组织程序,在审查核实上从严把关,选准用好干部。

    (五)“四风”整治不牢方面

    1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做好2017年精准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双拥创模、优抚安置、社会组织建设、新型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抓好民生保障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下属单位进行调研,帮助下属单位理清发展思路,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方面

    1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学习讨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同时积极指导支部党建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方面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局党组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14、关于系统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系统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今年已诫勉谈话1人次。二是强化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领导干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的行为及时提醒并落实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三是系统纪委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及信访举报线索,加大整治力度,同时组织协调相关力量,开展明查暗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四是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目标要求,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履职能力。

    (七)整改责任体系不健全方面

    15、关于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5月,修订出台了《鲤城区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鲤城区民政局作风大转变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对上班不准时的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同时,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对局机关、各下属单位的考勤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依据机关效能有关规定进行惩处,提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遵守考勤制度的自觉性。

    区老龄办加强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和财务规章制度,按时结算各项经费开支,杜绝粗心大意和遗漏现象发生,确保各项资金发放按时保障到位。

    16、关于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没有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老龄办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标准发放补贴(附上相关依据),坚决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

    17、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局组织相关股室到4家治疗机构进行了解调查,并与周边县(市、区)民政局探讨借鉴,结合我区实际,5月份制定《鲤城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范了住院期间生活费用结算办法,进一步减轻财政负担。

    (八)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8、关于支部组织制度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5月2日,系统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各类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巡察、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并对记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5月4日,民政系统党委与区直党工委联合开展党组织检查走访工作,实地检查走访了福利院党支部、残联党支部,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19、关于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系统各党支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迎接党的十九大,完善落实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引导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二是3至4月份组织党员参加福建省党章党规网络答题活动,参加第十四届全省党员教育电视片评选活动和观看电教片。三是组织学习鲤城区第五届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开展推荐身边好人、好党员活动。5月份在全系统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主题实践活动,观看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营造争先进、学先进氛围。

    2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民政局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方面的相关知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强化监督,并接受鲤城区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检查。遇到具体问题,及时与区核算中心沟通协调,并向民政局报告。区福利院项目支出均按照规范程序报批,1万元以上专项支出经院务会研究决定;从5月起,租金、水电、托老等收费均不接收现金收款,并按财政相关规定把所收款项每季度按时上缴国库。

    (九)其他方面

    21、关于局机关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局积极向区编委申请增加人员编制;确因工作需要,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三、巩固巡察成果、真抓严管压实主体责任

    下阶段,民政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二组的指导帮助下,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努力推进鲤城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民政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民政局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

    (二)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十三五”民政改革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民政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确保把中央社会政策要托底、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强化担当精神,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切实解决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落地,把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

    (三)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民政改革发展环境。

    (四)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同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鲤城区纪委派驻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反映,联系方式:13599936398,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5号楼202室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22983195@163.com。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