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鲤城区委巡察组反馈第二轮巡察情况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6-23 11:0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日至4月28日,区委巡察一、二、三组分别对区司法局、区科技局(地震办)、区市场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日至4月28日,区委巡察一、二、三组分别对区司法局、区科技局(地震办)、区市场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

巡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盯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访问服务管理对象,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51个,问题线索12条,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区委黄阳春书记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综合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黄阳春强调:要发挥巡察监督政治作用,善于从政治上发现我区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看有没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落实了“两个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要通过成果运用,达到惩前毖后、警醒一片、形成震慑的效果。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三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司法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传达不够到位;班子及支委会集体决策职能淡化,未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扎实,存在走过场现象;“三严三实”学习教育落实不够到位。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党建与业务监管存在脱节。机关管理体制存在漏洞;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改进会风、文风方面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厉行勤俭节约不够到位,存在浪费的情况;到下属单位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基层司法所帮扶指导少。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法学专业人员偏少;局机关股室未正式任命股长或副股长。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手续不够完整。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科技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不及时,贯彻不到位。党建工作氛围不浓;党的组织生活有待规范;党员未按时交纳党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有2名科级干部涉刑涉诉被开除党籍;监督责任缺失。“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严,违规购买礼品、花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票据管理不规范,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补贴未附发放依据。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不规范,立项手续不完整,部分项目不具备立项条件,合同审批不严格;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项目跟踪管理不规范。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市场服务中心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党的领导有所弱化;主要领导民主决策意识不强,执行议事制度不够到位;支部抓党建的意识不够强,党内组织生活不够健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重视不够;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监督责任缺失,执纪问责缺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较突出;对各市场管理不够规范完善。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