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新:精准监督 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10-19 10:10
消除贫困,是世界性难题;攻克这一难题,意义重大。

    消除贫困,是世界性难题;攻克这一难题,意义重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令,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人民立场,体现了总书记念兹在兹的为民情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党的庄严承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找准定位、精准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顺利推进。

    精准监督,勇担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

    让贫困人口脱贫,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实施精准监督、服务脱贫战略全局,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就把“摆脱贫困”作为工作主线,提倡“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树立“弱鸟先飞”的追赶意识、推行“四下基层”的工作作风,既给福建人民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也为我们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特别强调,要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总书记的嘱托重若千钧,广大纪检干部要以党中央要求为尺子,使出“绣花”功夫,深入基层一线,把监督工作做精、做实、做细。

    实施精准监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地位作用不可替代。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群众期盼、现实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作用重大。一方面,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另一方面,对扶贫领域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坚决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

    实施精准监督、保障脱贫任务完成,纪检监察机关担当作为不容懈怠。脱贫攻坚决战仅剩千日,第一个百年目标近在眼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不断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清、执纪不严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收兵的决心和韧劲,坚决扫除侵害群众利益的“拦路虎”“绊脚石”。

    精准聚焦,找准脱贫攻坚的监督目标

    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围绕精准监督做文章,盯住关键要害、聚焦突出问题、靶向定点打击。

    紧盯主体责任。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一看职责是否明晰,有没有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二看措施是否得当,有没有精准施策、落细落实;三看监管是否到位,有没有规范用权、全程监管。比如,针对“表格扶贫”“纸上脱贫”等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能统一调配管理的就不搞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能简化处理的就不搞花拳绣腿、繁文缛节;能一竿子插到底的,就不通过横向部门搞“二传手”。

    紧盯政策落地。对扶贫政策进行“三核查三保障”,即核查政策公开是否深入,防止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政策“空转”,保障扶贫政策全面知晓;核查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杜绝“擦边户”“关系户”浑水摸鱼,保障扶贫政策精准落实;核查措施执行是否到位,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保障扶贫政策执行到位。

    紧盯项目资金。针对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贪污受贿、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突出问题,要多措并举、强力整治。一抓资金梳理,针对资金分散、多头分管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梳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二抓在线监管,推动建立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将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列入监管对象,实现全程监管。三抓问题查处,筛选重点问题线索,直查快办。

    紧盯脱贫实效。把保障“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作为重要遵循。切断形式主义的“根”,坚决反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走出机关进农户,走出会场到现场,践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央“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对脱贫对象严格把关,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对责任缺失、监管弱化、履职不力等问题要进行严肃问责,使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精准施策,提供脱贫攻坚的纪律保障

    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必须以科学有效的方法、严实深细的作风,稳扎稳打、抓牢抓实。

    完善监督机制,管住源头。保障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的落实,离不开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的履行。福建省纪委探索建立“1+X”监督机制,推动监督工作从纪委“单打独斗”向各单位“联合作战”转变,充分发挥合力优势。“1”指的是,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部门职能监管的监督,既追究问题背后的责任,也督促监管不力的部门。“X”指的是,督促省直部门完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既要完成扶贫任务,担起主体责任,也要履行监管职能。

    坚持一线监督,严实深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推行的“四下基层”工作制度,20多年来在福建得到坚持和发扬。福建省纪委实施“一线监督”,就是“四下基层”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的生动实践。一线挂钩督导,即由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挂钩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监督工作,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一线入户访查,即对贫困户进行入户访查,全面了解情况,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一线核查核验,督促职能部门对扶贫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贫困人口退出情况进行逐个核验。

    畅通最后一公里,往实里做。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要加强县乡纪委力量。发挥县级纪委在精准监督中的作用,实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发挥乡镇纪委前沿尖兵作用,防止“熟人监督”问题。要强化专项督查,重点选择教育扶贫专项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跟踪资金流向,一竿子插到底。要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有交办、有督查,有查处、有通报,有问责、有倒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刘学新)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