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22 09:50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先打赢作风攻坚战。近日,福建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聚焦突出问题,落实监督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先打赢作风攻坚战。近日,福建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聚焦突出问题,落实监督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从今年10月起,福建省纪委在全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监督责任“五抓五重”的要求,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起到了较好的遏制和震慑作用。

  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为:

  1.泉州市德化县汤头乡政府主任科员庄兴漳扶贫工作不作为问题。经查,2017年,庄兴漳在挂钩帮扶汤头乡吉山村国定贫困户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宣讲相关扶贫政策,导致该帮扶挂钩对象未能及时办理扶贫小额贷款等,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庄兴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原纪委书记张国强开展入户访查工作不力问题。经查,张国强对上级纪委部署的扶贫领域入户访查工作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既没有组织制订本级纪委入户访查计划,也没有走出办公室到贫困户家中进行实地了解,更没有掌握区访查组在将口镇入户访查的有关情况。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2017年10月,张国强被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3.三明永安市槐南镇原残联理事长池善昌在发放残疾人补贴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经查,2013年1月至2017年4月,池善昌在任残联理事长期间,对残疾人补贴发放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导致仍对部分已去世的残疾人继续发放补贴共计2.496万元。2017年8月,池善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民政办副主任罗联本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民政办主任夏永辉被廉政提醒谈话;多发放的2.496万元被追回入账。

  4.龙岩漳平市芦芝镇圆潭村村委陈水土侵占五保救助金问题。经查,陈水土自2007年7月至2016年10月,9年内分46次从私自保管的五保户存折中,领取“五保救助金”计3.48万元,性质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6年12月,陈水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针对芦芝镇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问题,2017年5月,漳平市纪委启动“一案双查”,对时任芦芝镇党委副书记陈文钱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芦芝镇纪委同步启动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3.48万元救助金已如数退还五保户。

  5.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德分公司“电话帮扶”等问题。经查,2016年,该公司确定3名领导干部挂钩帮扶蕉城区洋中镇方家山村的3户贫困户,但该公司未组织开展入户帮扶,仅由党建干事蔡正午通过电话通知贫困户到公司领取慰问金,帮扶工作不落实不到位。2017年10月,蔡正午受到诫勉,分管副总经理陈增秀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上述五起典型案例,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突出表现,特别是敷衍塞责、不严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强化精准监督,确保真脱贫、脱真贫。

  一要紧盯责任落实。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巡视巡察等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强化挂钩监督和一线监督,推动监督责任落实;要推进“1+X”机制,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督促职能部门既围绕主责主业完成扶贫任务,又依据法定职责履行监管责任,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二要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靶向、精准发力,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等项目、资金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三要紧盯作风问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处理和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特别是对一些职能部门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要坚持刀刃向内,对在专项治理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问责,该调离的坚决调离,该处分的坚决处分。

【责任编辑:陈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