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鲤城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5-28 16:42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7月14日至8月17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教育局党组(机关干校、鲤城电大)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7月14日至8月17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教育局党组(机关干校、鲤城电大)开展巡察,并于2018年1月29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校长(书记)会议、机关党员大会、局机关干部大会6场次,通报巡察反馈情况,部署推动整改落实,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各校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决策部署上来,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高起点筹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切实把整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整改要求。及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制定《鲤城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分解细化《落实巡察反馈问题责任清单100条》,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切实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跟踪,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逐项得到落实。

    (三)逐级传导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局领导班子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党组书记、局长发挥“头雁效应”,亲自领题具体问题整改;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局机关各股室、区属各学校明确整改责任、任务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巡察反馈意见上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强大的整改合力

    (四)聚焦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局党组抓住关键问题统筹把握、逐项办理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研究制订;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鲤城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的新动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出台《鲤城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制定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议事内容、议事原则、责任落实及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明确将“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列入党组议事内容三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党组议事规则,及时召开教育局党组会,学习、研究、部署教育系统发展情况。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22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区委巡察组巡视整改方案、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教师招考招聘、区管校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等涉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议题。四是强化班子领导担当意识,明晰权责,不断促进鲤城教育均衡优质发展2018年1月通过“两项督导”暨“教育强区”省级评估检查。通盘考虑教育系统干部调整,将对局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分工,进一步明确各分管领导工作职责。五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权责清单的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明晰股室职责。

    2、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鲤城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文件要求,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等”列入党组议事内容,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确保中央和上级决策得到贯彻落实。2018年以来召开22次党组会议,传达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学习人民日报〈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实行)》《鲤城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各项补教育民生短板项目正有序推进。三是制定出台《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鲤城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等多份贯彻实施方案,不断推进鲤城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3、基层党组织作用边缘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实施意见。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7年7月28日,区委组织部、教育局党组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实施意见》内容纳入2017年底党建考评内容开展专项督查。三是细化目标责任。把学校党支部参与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等内容纳入党建目标考评,并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4、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待教育系统干部调整后落实相关学校党支部书记人选,立即着手开展需单独设立学校党组织的组建工作。二是成立中共鲤城区民办学校第一至第十二联合支部(兼合式)完成“两覆盖”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民办学校章程的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于2018年10月1日前把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并经登记部门核准,作为民办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

    5、对学校检查、指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基层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专题培训,根据《条例》要求,三个务必抓紧抓实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校(园)务公开工作规范管理。印发《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与时限、加强档案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督促各校建立重要事项即刻公开,确保学校财务支出、职称评聘、重大项目招标等情况及时公开三是制定出台《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记录,要充分体现会议的讨论过程,保证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6、党内组织生活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把党内组织生活作为教育管理党员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2018年2月-3月间,教育系统45个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印发《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约谈提醒机制的通知》,对党建工作上的薄弱环节进行谈话提醒,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局机关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支委会、党课等会议记录相关材料。三是健全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加强督查力度。召开党组(党委)会,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系统党委先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城市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委组织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六条措施》、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党组织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项制度落实,检查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对制度落实不规范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四是局机关支部严格落实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召开局机关2017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2017年度党员民主测评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党员之间围绕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互相批评。

    7、学习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到意见建议,结合2017年度局党组、系统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一进行梳理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干部群众不满意的,进行重点整改二是局机关支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落实“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局机关支部党建学习长效机制,组织党员参观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典型事迹教育影片、参加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答,将理论学习和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三是把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纳入2018年学校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内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印发《2018年鲤城区教育系统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制定《鲤城区教育系统党委2018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各党组织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四是积极探索新的学习形式、学习方法,不断充实新的学习内容,优化学习环境。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分发学习材料,并利用党员E家平台、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让广大党员学习了解党员应知应会知识。

    8、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转发市委组织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六条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会议召开及记录工作。二是对于2016年度、2017年度部分学校党组织目前没有书记,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没有支部书记签字情况,由主持支部工作的校长签订。规范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由支部书记(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印章。三是建立健全党建材料档案保存机制,根据2018年学校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内容,落实支部“四个有”要求,每个党组织设立存放党建材料的独立专柜,由专人负责管理。四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对书记、党务干部的培训,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的理论政治学习,倡导党员佩戴党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培训交流。制定《关于选派推荐党务干部跟班学习的通知》,遴选基层年轻后备党务人员到党委办跟班学习,要求各党支部安排专职或相对固定的党务干部队伍具体承担党务工作,邀请专家为系统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四个亲自”和“五抓五看”的要求,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2018年春季以来共主持召开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视频会1次、党员大会1次,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局党组、党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党委议事内容。2018年1月29日,召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8年党风廉政工作作动员部署。3月7日,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人民日报<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的通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局机关党员干部、系统各级党组织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3月9日,组织收听收看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部署,安排2018年工作任务。3月13日,召开区教育系统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集体约谈会。4月18日,召开区教育系统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全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三是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校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股室负责人落实分管业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各校校长、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党建暨学校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检查考评的内容,不断传导压力。同时,开展述责述廉报告、廉政谈话提醒和党建目标考核,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10、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清风沐校园”为主题的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组织系统党员教师分批次参观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各校党(总)支部通过专题讲座、领导宣讲、微信互动、专题讨论、观看教育片、网络答题等形式开展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期初工作检查和专项工作检查,对学校招生收费、教师有偿家教、财务管理、师德师风方面开展督查检查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力量。新的派驻纪检组长到位后,今年年初从新招录的纪检监察干部中选派1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力量,区属各中小学校至少指定1名党员教师担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增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力量。四是加大信访举报的查办力度,按期办结率100%

    11、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网格管理责任清单。重新梳理党组、系统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责任11项,主要负责人责任4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4项,督促区属各学校制定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责任分解清单。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局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局党组书记与区属各学校校长、党组织书记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二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20179月结合师德师风建设月,开展“克服职业倦怠 呼唤教育情怀”师德讨论暨征文活动,健全完善师德承诺、师德档案、师德问题报告等制度,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8年教育局把“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主题教育实践年活动纳入年度教师队伍建设内容,春季学期初学校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5月份定为师德师风建设月。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对违规违纪行为及个人实行“零容忍”。

    (四)维护党的纪律不严问题方面

    12、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尚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出台《鲤城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议事内容、议事原则、责任落实及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严肃议事原则,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进一步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2018年以来召开了22次党组会议。二是重新梳理完善教育系统“三重一大”流程图,明确将“三重一大”列入党组议事内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党组议事规则,及时召开教育局党组会进行研究讨论。三是规范学校会议记录。制定出台《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学校重视会议记录工作,规范会议记录同时要求学校要做好自查工作。

    1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全区校长、书记会议,强调学习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对“三重一大”的认识,要求学校要将“三重一大”写入学校章程建设。二是按照《鲤城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文件精神,明确将“三重一大”列入党组议事内容三是制定出台《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重视会议记录工作,规范会议记录,并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本学校、本支部的会议议事内容。

    14、执行党纪不严肃、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案件处置涉及的违纪人员已完成相应处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二是部分谈话函询材料填报人未签字的已补签,未盖章的已补盖章。今后,将对反映的执纪案件“谈话函询材料不规范”等问题举一反三,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出现。

    15、对校级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教育局党组书记先后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会议及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并就学校校级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强化组织观念、履行主体责任进行强调、部署;2018年初,教育局党组、教育系统党委开展学校校级干部2017年度述职述廉及述责述廉专项工作。二是下发调查表,对校级干部持有的出入境证照是否按规定如实上交教育局人事股集中保管进行再次排查,并要求校级干部签署承诺书。同时结合区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开展校级干部是否兼职经商办企业情况排查摸底。三是实施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出入境证照由教育局人事股集中统一保管制度。制定《鲤城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因私申请出(国)境审批表》,明确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分层审批程序。目前,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均严格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领用登记领取相关证件,同时要求领证人员在返回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把证照缴回至人事股管理。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方面

    16、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二是督促有关学校重新修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17、关于公车及公车费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2014年,恰逢我区创建“文明城区”暨“卫生城市”,区教育局机关干部大部分下学校、挂钩社区指导工作,公务用车较为频繁,局公务用车较为老旧,需经常维修,公车维修费超出预算指标。按照公车改革的要求,局机关现已无公务用车经办司勤人员根据公车改革方案已清退对“公车及公车费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局机关对反馈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制定《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禁止再向基层学校借用车辆督促有关学校重新修订车辆管理制度,该校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明确要进一步严格规范车辆管理,今后所有外出用车均按照规定在报销凭证上附上派车单并注明外出事由。

    18、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鲤城区教育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严格控制配套类文件数量。坚持“五不发文”,能不发文尽量不发文。严格会议管理,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压缩会议时间,能合并开会尽量合并,尽量减轻基层学校的负担。二是制定区教育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学校制度,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每学期不少于2次深入挂点学校调研,及时跟踪指导学校工作。三是修订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强化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四种理念”,突出效率意识,规范各种行政行为,推进机关作风转变,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加强局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权责清单的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明晰股室职责。根据“三定”原则,推行“股室分工,过程协作;岗位分工,细节协作;首问首接,接待协作”的工作原则,强调股室之间协同协作意识,股室之间、人员之间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从根本上杜绝敷衍塞责、扯皮推诿的工作作风。五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人员外派学习培训请假审批事项的通知》,明确教育系统教职工外派学习培训请假按权限分层审批:区管校级干部由相关区领导审批,教育局党组管理校级干部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其他教职工由所在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学校对于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教职工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职工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培训费用按有关财务规定审核报销。六是关于“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问题长期未能得到协调解决”问题我局将在组织部的牵头下,做好与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七是实行一星期办结的设备采购审核规定,对学校送审的设备采购单,按送审时间一星期内审批完结并通知学校领取,2018年1月至今75份学校送审的设备采购单均按时审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方面

    19、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联系学校之间开展廉政谈话长效机制。明确每年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联系学校之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2018年以来,已先后开展廉政谈话20多人次。二是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2月7日区教育局党组、教育系统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述责述廉汇报,党组书记逐一进行现场点评。3月13日班子成员向区委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组书面汇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督促指导分管的股室学校结合业务实际制订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具体措施,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加强督促和检查,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三是2017年协同区委组织部完成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及班子开展全面考察。今后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及班子开展全面考察,与区委组织部协同制定考察方案时严格按巡察整改要求将党建工作纳入考察内容。四是梳理原有学校校长“一岗双责”考评中“三重一大”事项疏缺事项,制定《鲤城区学校校长(园长)工作实绩评价指标》(以下称《指标》),“三重一大”事项执行落实工作全面纳入评价指标体系。目前《指标》已形成讨论稿征求意见中。五是加强基层学校的财务管理和培训工作,对接受捐赠资产和购买教学器材未登记入账的做好登记入账工作。

    20、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开展防控“回头看”、落实责任追究等措施,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风险防控的主动性、自觉性。重新梳理区教育局权责清单81项、“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流程图4项,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制度。查摆各股室主要廉政风险点,各股室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查摆潜在廉政风险点,制订岗位风险防范措施并强化廉政承诺。督促区属各校制定完善学校招生、财务管理、抵制有偿家教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配套制度。2018年将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今后将进一步突出对关键岗位、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通过专项检查、定期督查、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制度顶层设计,规范片外生招录工作。2018年秋季,我区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关于2018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鲤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经局务会研究报区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实施,通过新闻媒体、局公共网站、招生咨询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为进一步规范片外生招录工作,我区已经建立了以居住证和“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居住地所在片区就近申请入学登记,学校要将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三是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全面强化监督问责,我区今年制定出台的小学、幼儿园、小学升初中的招生文件中要求各校必须认真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或方案并报送区教育局备案。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四是2017年起,区教育局全面推行小学、幼儿园职称系列人员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考评择优推荐工作机制。协同区人社局在专家库中随机组建高级教师组成的参评推荐专家组开展量化考评工作,根据量化分值高低及拟推荐名额报局党组确定拟推荐建议人选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区教育局将持续严格推行小学、幼儿园职称系列人员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考评择优推荐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规范做好有关职称评审工作。五是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不够细致导致增资现象及修缮比较频繁的个别学校进行通报批评。严格执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鲤城区政府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招投标和增项增资相关规定的通知》和《鲤城区教育系统30万以下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杜绝工程项目随意增资增项、基层学校修缮过于频繁的现象。六是开展教师有偿补习行为自查自纠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校制定治理有偿家教工作方案,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承诺制度,校长履行教师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代表全体教师向社会公开承诺,各校对教师个人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个人承诺达到100%。接下来,将联合民政、工商、人社等有关部门着手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整改责任体系不健全方面

       21、关于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关于资金结转和结余账面余额与实际可支配余额不符问题,对已验收且未送决算审计的,要求备齐资料尽快送交区审计局审计;对已完成决算审计的尽快进行财务决算。采取措施有效整合各单位可支配的结余资金,盘活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关于部分房产被占用、存在安全隐患停用,未能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问题,根据《鲤城区教育系统校舍资产清查处置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精神,由所辖街道办事处为主,教育局配合做好校舍清查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对闲置或被占用的校舍进行清查处置。关于多数土地、房产产权未办理完整手续问题,因我区教育系统各单位所拥有的土地大多数是早期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各单位建设使用的房产大多数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两证办证率偏低。关于资产置换、调拨手续不规范问题,泉州七中金山校区、通政中心小学北校区两个单位的资产置换、调拨,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并未下达国有资产调拨文件,资产调拨手续不完整,无法对置换资产作相应的增减变动登记。关于账务处理不及时,帐实不符问题,完善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单位资产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全过程规范运作。关于部分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已严格按程序报批,规范招租流程,出整改。二是已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账面记录而实物已不存在的物品进行盘亏处置,目前已完成报废核销手续。今后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台账管理登记工作。三是属于教育系统内部挂账的,从每年常规经费中予以解决;属于区属部门、单位有关的挂账,根据财政财力逐年解决四是配合审计调查,有7所学校部分已拆除未核销的校舍,面积13870平方米,价值575万元,待审计调查再办理核销手续。五是根据泉鲤政办〔2009〕114文件规定20096月以前部分学校已投入使用未登记校产的,结合审计调查逐步核实,补充登记入账,6月底完成;20096月以后部分学校已投入使用不登记校产的,已全面摸底,待财政审核后批复。六是针对上述“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情况,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4人次。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22、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报销凭证签证手续不够完整,部分原始凭证没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有的报销凭证没有注明费用开支事由”问题,相关学校已按照要求补齐手续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区教育局将6月底完成此类问题的整改,补齐欠缺的手续,并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出现问题。二是关于“报销凭证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凭普通收款收据报销费用、以工资单作为维修费用报销凭证的现象”,2015年以来已妥善解决“存在凭普通收款收据报销费用”问题。区教育局于2015年1月1日起在教育系统各单位全面实行拒绝凭普通收款收据报销费用。针对2014年及之前“存在凭普通收款收据报销费用、以工资单作为维修费用报销凭证的现象”,将与区财政局沟通,提出合规可行的整改办法后再进一步整改。三是关于“原始凭证相关附件资料不全”问题,因公车改革后,油卡取消,无法取得加油清单。今后将着力日常细致管理,防患于未然,一方面加强发票附件的管理,6月底前要求相关人员补齐问题中的住宿人员名单。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鲤政财[2016]12号)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

    23、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无依据或者没有履行报批手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退回无依据支付的2014-2017年兼职督学发放的补贴共计2.91万元,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已退回无依据支付2014—2015年奥鹏网络兼职金1.68万元超出标准部分的补贴29.12万元。今后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坚决杜绝分发无依据的各类补贴、津贴。局分管领导已对该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关于“支付各种竞赛或文体活动评委及工作人员补贴依据不足”问题:目前我区未出台各种竞赛或文件活动评委及工作人员补贴标准今后参照泉财行〔2016〕508号文件规定执行。针对该问题,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2人次。

    24、关于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与审计部门配合对已竣工投入使用的项目抓紧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目前,新步小学教学楼、第三实验小学室内改造装饰工程、培新小学教学楼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陶英小学教学楼项目审计结算即将完成,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附属工程正在办理审计结算。

    25、关于扶贫领域中教育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专款结余数额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计划:专款结余数额较大的原因是我区地处闽南,许多家长们担心助学申请会让孩子被其他学生看不起,因此申请人数占在校人数比例偏低。此外,社会各界设立的教育基金众多。如通淮关岳庙每年均拿出大笔资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各学校校友会设立的基金会已大面积覆盖需要资助的对象。根据我区实际,制定了《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文件的形式规范各学段的资助工作要求及办理流程。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助家长做好申请工作。同时,将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申请将结余的资金用于其他的资助项目,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九)选人用人方面

    26、关于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协同区委组织部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及班子开展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结果。二是今年秋季与区委调整配备区管校级干部同步完成教育局党组管理的校级(园级)干部(含岗位空缺的部分小学、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调整配备工作。三是在校级(园级)干部调整配备时,对在同一学校任职满十年的校级干部进行校际交流;同步开展教育局机关人员股室间轮岗工作。

    27、关于师资力量严重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近几年来,区教育局持续关注、重视顶岗合同教师工资待遇问题。20132016年先后两次提请区政府将工资待遇由1350元提高至1800元、2200元。20179月区政府办公会议再次研究区教育局提交的有关顶岗合同教师工资待遇事项,明确从9月份起顶岗合同教师工资提高至3000元(含五险),实行劳务派遣办理“五险”手续。同时参照在编教师发放一年2000元的“绩效”工资,在新区任教的顶岗合同教师每月发放300元“新区补贴”。目前,上述新政策均已落实到位。二是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鲤城区2018年校级干部及名优教师异地研修培训方案》,区教育局拟于今年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高级研修班、区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委托高校周期培养、区级名师工作室名师领衔人异地集中研训等“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活动,所需经费从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列支。目前上述培训项目已上报区委组织部纳入2018年区人才培训计划。此外,区教育局今年还将组织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全员培训,培训文件已下发各基层学校。三是2012年前我省职称评审实行“评聘分开”政策,教师参评职称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可先评待聘。从2012年起全省实行“评聘合一”政策,学校有相应岗位职数前提下才可组织教师对标申报参评。实施新政策后全省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之前已评未聘教师积压待聘问题。为此,区教育局积极采取有关措施缓解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职称岗位滚动晋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校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教师职称滚动晋级统一采取量化分值方式开展评审工作,且量化工作方案需经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通过。学校开展校级评审推荐工作时需成立评审小组和监督小组,对评审小组的职责《通知》也给予明确界定。另一方面,主动与区人社局沟通协调并达成有关政策共识。如:针对临近退休人员、调动人员及毕业生转正定级等三类人员的岗位聘任办理(变动)不受统一办理时间限制;对于组织任命到异校任职的校级干部及上级组织安排到边远地区支教人员实行先调整聘任举措;对临退休已评未聘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聘任后退休。第三方面督促各校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有关事项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按照“制度管人、规则议事、服务促和”的原则,对相关工作流程及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督促学校严格按工作流程图依规依纪贯彻执行,在教师管理制度上进一步科学规范。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区教育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教育各项工作开展。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工作,长期坚持,加大力度落实好全面整改;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配合落实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股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深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鲤城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76551,22398293;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16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lcjyjc@126.com,lcjy8293@126.com。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