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委交叉巡察工作安排,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8年8月10日开始,开展区委第八轮第二批巡察,被巡察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区财政局党组、区国库支付中心、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党组、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巡察时间25天。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组别 | 区委交叉巡察组 | 区委第一巡察组 | 区委第二巡察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区委宣传部 区文联 区社科联 | 区财政局党组 区国库支付中心 |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局党组 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 |
巡察组 成员 | 组 长 陈良明 副组长 郑胜植
| 组 长 董荣红 副组长 周一峰 吴奕元 | 组 长 饶琨妮 副组长 陈明斌 万晶晶 刘浩淼 |
专门值班 电话 | 18960231315 (8:00―20:00) | 18905086957 (8:00―20:00) | 18960233607 (8:00―20:00) |
通信地址 | 泉州市239号信箱 | 泉州市237号信箱 | 泉州市238号信箱 |
邮政编码 | 362000 | 362000 | 362000 |
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有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