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取土无人制止 履职不力严肃问责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15 15:46
违规取土问题直到2018年3月14日,诏安县纪委监委根据漳州市纪委监委移送的问题线索,组成核查组展开核查才慢慢暴露出来。

    “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诏安县梅岭镇高坑村相关村民在没有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情况下,违规在高坑村坑内水库边林地取土,导致该处35.25亩林地受到破坏,镇党委副书记等4人受到责任追究。”日前,福建省诏安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为何村民沈某民竟然能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连续5个月,大规模林地取土,无人制止?

    违规取土问题直到2018年3月14日,诏安县纪委监委根据漳州市纪委监委移送的问题线索,组成核查组展开核查才慢慢暴露出来。

    核查组在调取相关资料后发现,在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沈某民与某工程项目部,签订土方供给合同后,私自在个人承包的山场,雇用挖掘机违规取土。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被破坏的林地和基本农田共35.25亩。

    核查组立即兵分两路,调查取证。其中,一组直接找到分管国土工作的梅岭镇党委副书记谢龙星谈话了解。

    “高坑村坑内山场林地出现违规取土,你是否知道?”核查人员开门见山。

    “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曾两次向我汇报,在巡查中发现高坑村取土的情况,我要求他们及时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谢龙星回答道。

    “高坑村取土点后续监管,你有没有跟踪,请明确说。”核查人员指着巡查工作记录表上的签名严肃问道。

    “没有……”核查人员连续的追问,让谢龙星招架不住,脸上开始冒出细汗。“我确实没到实地查看,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不起组织。”谢龙星懊悔道。

    “我没及时跟踪后续处理情况。”该组核查人员,又找到县国土资源局分管执法监察大队的副主任科员沈毅敏,他如实交代。

    另一组的核查工作则负责联系梅岭镇林业站林业工作的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张梅添。

    张梅添对核查组说,自己在2017年2月份左右,接到反映高坑村挖土破坏林地的信访举报件,“接到信访举报件后,我根据领导批示将该信访举报件分流给森林公安办理,并就这事向梅岭镇林业站打电话咨询情况。”说到这,张梅添停顿了一下:“林业站工作人员跟我说该处破坏林地的行为已经被制止,没有再挖土了。”

    事实真相慢慢浮现在核查组面前。

    经查,在沈某民违规取土,涉及破坏生态环境一事上,作为分管国土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谢龙星、代管镇林业工作的梅岭镇党委委员许艺生以及负有相关责任的沈毅敏、张梅添等人,集体“失聪”,以“纸上谈兵”替代监管落实;事后,更没进行后续监管,只是交代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出现取土破坏林地的行为“要按照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这些干部对工作不负责任、履职不力问题,已经触犯党纪政纪。

    2018年3月29日,诏安县纪委监委对谢龙星同志立案审查,7月给予谢龙星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8月,诏安县纪委监委分别对许艺生、沈毅敏、张梅添等3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将梅岭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原高坑村党支部书记兼土地管理员、高坑村护林监管员等3人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移送镇纪委进行立案审查,并建议县林业局对梅岭镇林业站站长予以立案调查。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民生福祉,事关长远发展。”诏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生态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追责。(诏安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