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鲤城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1-18 10:27

  鲤城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区委授权,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7日,永春县委派出的交叉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1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盘认领逐项整改

  1.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跟踪督办。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天凯作为落实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亲自组织制定整改措施,亲自协调整改中的重大事项,亲自督促领导班子及相关股室认真抓好整改。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安排,认真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11月22日,区委宣传部召开部务会,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天凯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要逐条对照提出整改措施;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管长远、治根本;要主动联想,举一反三,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提升工作。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区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天凯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成员,明确巡察整改分工安排。三是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巡察工作要求,12月21日,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召开区委交叉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按照要求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之间严肃开展相互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2.全盘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区委宣传部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全盘认领,逐一对照,认真剖析,制定《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关于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三大类13项共68个问题均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单位)、整改目标及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及时报送材料,推动成果转化。一是及时公开、按时报送。拟定新闻稿《区委交叉巡察组向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反馈巡察情况》在鲤城新闻网发布,同时正式行文下发至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各股室及宣传系统所属各支部,做好党内通报工作。整改期间,区委宣传部严格按要求,每两周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进度,推动真改实改。二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制度上下功夫,健全完善涉及干部管理、党建、财务等方面一系列规范性制度机制,固化整改工作成果,着力形成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度、广度不够,理论学习不扎实,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度、广度不够,理论学习不扎实。

  (1)学习形式、宣传载体不够丰富。

  ①针对“开展专题调研、理论研讨较少,宣传宣讲覆盖面不足,影响力有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区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汇报会,开展专题研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贯穿全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018年共开展15场;组织区业余讲师团成员和七个宣讲小分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新思想专题宣讲,全年共开展52场,受众人数5500余人次,不断提升宣传宣讲影响力。二是制定印发《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泉鲤委办〔2018〕109号),对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时间、频次等提出要求。

  ②针对“在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工作中,没有根据进度安排进行督查,全区开展学习情况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鲤城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各党(工)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泉鲤委宣联〔2018〕10号),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阵地管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理论导向”纳入考核内容。2018年12月10日-13日,结合党(工)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督查,对各党(工)委(党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及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形成《2018年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汇总表》,并将核查情况写入督查报告。二是牵头制定印发 《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转发<区委宣传部关于全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鲤城区委印发<在全区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要持续学习研究、广泛深入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执行不严格。

  ③针对“没有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以上集中学习,个别月份单位和个人记录本学习内容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1月、12月,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主题分别为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二是研究制定《2019年宣传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每月学习主题安排,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党委委员集体学习,要求个人学习记录本与单位记录内容一致。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而不实。

  ④针对“专题讨论党员参与率低,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讨论会,要求支部全体党员会前做好充分准备,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理论辅导读物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会上讨论充分、深入。二是制定《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支部“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开展1次专题讨论,全体支部党员参与。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系统党委班子不健全,党务工作力量薄弱。

⑤针对“2017年以来宣传系统党委班子配备不齐,只有书记、副书记2名成员且均为兼职,没有配备专职副书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章规定,2018年9月21日,系统党委、纪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系统党委班子现有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他党委委员3名;系统纪委班子现有书记1名,其他纪委委员2名。二是结合2019年1月全区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工作,配备1名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

⑥针对“围绕移风易俗等中心工作宣传造势不够,覆盖面不广,群众主动参与意识和积极性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足部门职能,加强移风易俗等中心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一是结合“身边故事、共同铭记”活动,将移风易俗工作嵌入到典型宣传中,要求高新区、各街道、各系统党委、区直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深入挖掘“身边故事”,一定比例体现移风易俗主题,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力促活动显意义、出实效。今年选树对象中包括延陵、坂头、新塘等社区主要体现移风易俗类型。二是合理利用可设置载体资源,提高公益广告宣传频次,在江滨路、义全街、新门街、新华路、学府路、南俊巷等主次干道设置移风易俗主题公益广告牌300余处,提升社会宣传覆盖面。三是充分利用区融媒体中心这一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中央厨房”,整合各平台媒体资源和宣传力量,在群众中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2018年11月以来,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省级媒体上刊(播)发《泉州古巷 旧墙新颜》等报道3篇;在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媒体上刊(播)发《鲤城:推出微视频新风里 倡导厚养薄葬》《鲤城:挖掘古城好故事 发现身边好典型》《破立并举敦风厉俗 文明新风善作善成》等报道26篇。在区属自有平台“鲤城微事”微信公众号上继续做好“家在鲤城”专栏报道,通过叙说鲤城家风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倡导文明新风尚,稿件频获市、省、中央等各级各类媒体转载,目前共发布专栏稿件114期;继续在“鲤城新闻网”首页开设“移风易俗树新风”专栏,及时推送我区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先进典型、特色做法等相关信息报道;“鲤城彩信频道”手机报编发《我区推出主题微视频<新风里>倡导厚养薄葬》等相关信息8条。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⑦针对“会前谈心谈话没有做到‘三必谈’”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建立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抽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严格落实谈心谈话“三必谈”制度,即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谈,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同志谈,并做好谈话记录。

⑧针对“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没有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巡察工作要求,12月21日,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召开区委交叉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⑨针对“2017年度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2名领导干部的发言提纲中,部分内容与上一年度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部分内容与上一年度雷同的两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鲤城区纪委、中共鲤城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泉鲤委组综〔2019〕1号)要求,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既摆事实讲情况,又进行深刻党性分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撰写完成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天凯将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一一审阅把关、签字确认。


(2)组织生活会重视不足。

○10针对“2016年度部领导班子、系统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采用‘三会合一’的形式合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度部领导班子、系统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程序分别召开,区委宣传部、区文联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按要求,认真开好2018年度部领导班子、系统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明确参会对象,落实会议议程,确保会议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主动接受批评。

○11针对“2017年7月‘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没有开展相互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开展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主动接受批评;其他党员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相互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三会一课”形式单一,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12针对“存在不同日期的支委会记录相同、支部书记上党课与部主要领导强调发言内容雷同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制定《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系列工作制度>的通知》(泉鲤委宣支〔2018〕1号),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时间、参加对象、内容、工作要求和记录规范,重新整理相关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部领导认真备课,拟写提纲,做好充分准备。2018年10月,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天凯以“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主题,为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宣传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叶贻雄分别于2018年2月、6月、11月就“学习十九大党章: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如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等主题,为支部全体党员上过3次党课。

(4)党组织会议记录不严肃。

○13针对“系统党委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的部分会议记录由非中共党员(自聘工作人员)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8月开始,系统党委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均由中共党员记录。二是组织学习相关党务知识,严格按规定做好“三会一课”等党组织会议记录,确保由中共党员记录,专人负责,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2、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

○14针对“预备党员培养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全面审查2013年以来新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不全的档案按规定进行补齐,推进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二是12月初,支部党务干部与区直党工委负责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进一步理清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流程,深入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内容,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水平。

(2)党费收缴不规范。

○15针对“没有及时核算党员月交纳党费基数,2018年1月以来有6位同志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根据区委交叉巡察组《边巡边改通知书》要求,区委宣传部对该问题进行立即整改。根据2018年年初的工资数据重新核算支部党员月交纳党费基数,6位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同志已于9月3日足额补缴党费共计56元整。二是2019年初,重新做好党员月交纳党费基数的核算工作。三是对党费收缴业务的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党费收缴工作。


(3)党员干部出入境管理不严。

○16针对“3人出境没有按规定报单位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就做好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审批工作进行集体谈话,要求本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要严格按照程序完成审批流程。二是2018年12月,制定下发《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委宣干〔2018〕6号),加强对党员干部出入国(境)的管理。

○17针对“2013年以来,有10名党员干部共32次出国(境)前没有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制定下发《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委宣干〔2018〕6号),加强对党员干部出入国(境)的管理,要求本部编内干部职工持有出国(境)证照的,全部上交到办公室统一管理。证照持有人需使用证照的,应填写《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和《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党籍审批表》,完成审批工作及保留党籍工作,同时经单位主要领导核准后方能领取证照,使用后应在7日内交回办公室集中管理。二是重新整理建立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入国(境)证件管理工作台账,包括实施方案、回执单、审批单等内页材料。

(4)党务政务公开不全面。

○18针对“未见党费收缴、支部换届情况的公示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将党费收缴、支部换届、“三公”经费等情况纳入公开内容,确保全面性、准确性。二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运行机制,及时整理、更新、归档资料,确保公开程序规范化,并定期检查。

○19针对“2015年8月接待费没有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区委宣传部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落实“三公经费”、电话费、出勤情况等的公示公开工作;二是核实核查2015年8月接待费情况并在公开栏进行公开;三是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做好“三公”经费的内部公开工作,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及时将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结算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3、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20针对“2014年以来,部分股级干部任免没有按规定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鲤城区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和《鲤城区宣传系统规范管理的若干工作规则》要求,“负责干部、人秘工作的股室正职由区委宣传部研究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经梳理,2013年来,本部 5人次在干部、人秘工作等股室正职任免过程中,均严格按规定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批。二是区委宣传部将严格按照《鲤城区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和《鲤城区宣传系统规范管理的若干工作规则》要求,做好宣传系统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股级干部(含副科级事业单位的党政副职)的任免工作,并按要求报送负责干部、人秘工作的股室正职考察材料至区委组织部审批。

○21针对“1名领导干部在人民团体兼职,未经区委组织部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要求,该名领导干部在人民团体兼职的审批备案工作由区文联办理。2018年9月14日,区文联拟定请示(泉鲤文联〔2018〕4号),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点。

1、民主决策缺失。

○22针对“区文联工作制度研究、内部资金使用以及下拨下属协会补助资金等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存在‘一言堂’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区文联议事规则,制定完善《区文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在班子成员没有配齐之前,单位重大事项决定事先征求单位内部所有人员意见,并请派驻纪检组成员参与,同时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1)违规发放津补贴。

○23关于“区委宣传部向本单位在职人员发放稿费、编辑费、校对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根据区委交叉巡察组《边巡边改通知书》要求,我部对该问题立即整改。对照2013年7月以来账务情况,逐年梳理统计本部在编人员领取的泉州晚报“活力鲤城”专版、鲤城彩信频道、“鲤城微事”微信公众号的相关稿费、编辑费数额,目前,发放的稿费、编辑费已于2018年9月4日全部退回。二是按照《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补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违规发放。

○24针对“区文联向本单位在职人员发放稿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文联对照2012年12月以来账务情况,逐年梳理统计本单位人员领取的《刺桐》编稿费数额,目前,发放的编稿费已于2018年11月7日全部退回。

(2)超标准报支差旅费。

○25针对“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存在报销动车一等座费用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根据区委交叉巡察组《边巡边改通知书》要求,区委宣传部、区文联立即整改,相关人员已于2018年9月4日分别足额退回超额报销费用;二是按照《泉州市鲤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差旅费的报支,为全体干部办理公务卡,按照规定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活动产生的差旅费通过公务卡方式进行结算的要求(从2019年3月1日起)。

3、抵制“四风”不够彻底。

(1)制定制度不严肃。

○26针对“2017年5月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党支部系列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出现2017年10月才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党委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重新梳理、认真制定《党支部系列工作制度》,避免出现错误表述。二是对负责党委党务工作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避免再次出现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

(2)“三诺”工作重痕迹、轻实效。

○27针对“存在部分党员干部承诺事项空泛、《党员承诺书》承诺事项雷同、没有建立承诺践诺台账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支部党员“三诺”制度》要求,进一步推进“三诺”工作规范化开展。二是督促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做好2018年度、2019年度承诺、践诺工作,建立好“三诺”台账。三是将结合年度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践诺情况综合评议。


4、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

(1)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

○28针对“区委宣传部2017年5月23日与2018年5月29日两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的被谈话对象签名字迹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规定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要求被谈话对象在记录中如实签字。二是经核实,字迹前后不一致是因为其中一次由经办人员代签,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深刻反省,作出检讨,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29针对“2016年以来区委宣传部、区文联班子成员与下属股室干部廉政谈话仅开展过一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2018年度廉政谈话工作,区委宣传部于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成员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区文联于2018年11月21日开展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二是制定《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支部廉政谈话制度》,推动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廉政宣传教育不扎实。

○30针对“区委宣传部、区文联至今仅在2018年召开过一次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2018年年初已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8年12月7日区委宣传部支部第二次召开党员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在2018年12月召开的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重点强调部署。

○31针对“抓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大多限于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支部结合部门职能、立足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党风廉政宣传工作。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人民日报文章《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利用周例会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各类典型违纪追责案例5次。二是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参加 “学好监察法 践行十九大”网络答题活动、“七五”普法党内法规知识考试活动,组织开展古城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支部书记为党员讲授党风廉政党课《如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区文联开展第八届“清风•春风”书画摄影展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鲤城区首届优秀廉政小小说征集活动和廉政春联进机关活动等。三是将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宣传思想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通过开展“三下乡”“家+文化”和“身边故事 共同铭记”建设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艺节目创排等,不断丰富廉政宣传教育形式。

(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足、没有落到实处。

○32针对“宣传系统党委下属科技局党支部在2017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科技局原正副局长被开除党籍,3名党员干部被党纪处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系统党委、系统纪委的督促指导下,区科技局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风险点预警防控汇总表》《各股室党风廉政风险点预警防控汇总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等文件,重新梳理排查各个岗位潜在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确保实现廉政风险由事后问责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延伸。

○33针对“2014年成立区委宣传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职务变动后至今未调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发文调整区委宣传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今后将每年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区委宣传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4针对“没有逐个对各股室、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未提出具体的防控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修订完善《区委宣传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职能职责变化,逐个对各股室、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35针对“1名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中大多为工作总结,对个人的廉洁从政情况较少提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廉政谈话中,对该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要求结合2018年述责述廉工作立即整改。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区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泉鲤委办明电〔2019〕1号)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工作,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重点体现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自律情况,会上主动接受评议,会后对排查问题及评议结果进行整改落实。


5、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1)○36针对“2017年9月份派驻宣传部纪检组进驻后,区委宣传部、区文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没有派驻纪检组人员参与”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8月后,区委宣传部、区文联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研究决策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参与,并做好会议记录。

(2)对覆盖单位的监督检查不经常不深入。

○37针对“宣传系统纪委与各支部党员干部开展日常提醒廉政谈话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鲤城区宣传系统委员会关于建立支部党建工作约谈提醒机制的通知》(泉鲤宣委〔2018〕9号)、《宣传系统廉政谈话和函询制度》《宣传系统各党支部廉政谈话制度》等系列制度,推动廉政谈话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二是2018年11月19日,系统纪委书记叶贻雄与各支部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十八讲《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38针对“没有针对2017年度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提醒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1月26日,系统纪委书记叶贻雄就2017年度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各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各支部书记自觉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并做好谈话记录。

(3)执纪程序不规范。

○39针对“科技局党支部三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的归档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宣传系统党委、纪委严格按照区纪委要求,在区纪委指导下,重新梳理归档材料,补充完善区科技局党支部三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归档材料,包括3份党纪处分决定,党委和党组会议记录,廉政谈话记录,3份整改报告,3份惩诫通知书及工资重新核定审批表。

6、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点。

(1)使用大额现金支付,报销手续不规范。

○40针对“①2014年7月现金支付百姓宣讲团授课费2700元,领款人为‘百姓宣讲团’;②2014年9月现金支付调研课题费用8000元,领款人为‘华侨大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结算,对1000元以上支出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转帐方式结算;二是规范现金支付报销手续,严格落实领款人本人实名签领制度,核查通讯编稿费领款人,及时进行补签名。三是根据规定及时修订区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对于因公务活动需要预先支付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均通过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提取现金支付。

○41针对“区文联2013年12月现金支付各协会《文联通讯》编稿费3560元,没有领款人签名;2015年8月至2018年4月共7次使用现金支付‘退休人员过节费’和‘退休人员工资补差’合计19652.16元且由报账员签字代领;2017年12月现金支付蔡聪颖夫妇‘三结合户结对帮扶款’1000元,签名为‘乌石居委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文联要求各协会领款人补签《文联通讯》编稿费领取单。二是对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加强财务人员的财经制度、纪律学习,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2)协会财务管理有漏洞。

○42-○46针对“区文联下属协会普遍存在没有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舞蹈家协会、诗词协会除外);使用自制收款收据且没有建立收款收据管理核销制度;使用自制付款凭证支付相关费用;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各项费用;长期超限额保管库存现金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下属各协会指定专人负责协会财务并立即进行整改,定期对协会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加强协会管理,制定印发《鲤城区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会财务管理的通知》,规范协会财务报销手续。


7、其他事项。

○47针对“2017年12月,与泉州网开展全媒体宣传战略合作,支付泉州市刺桐新闻网络有限公司(泉州晚报的下属企业)费用980000万,未办理政府购买服务手续; 2018年6月支付网络舆情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款138000元,未办理采购询价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对大额宣传、广告服务合作项目按规定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网上申报审批备案;2018年与泉州网合作的全媒体宣传战略合作项目已按规定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要求进行网上审批。二是落实大额宣传广告项目采购招投标、询价、议价规定,规范询价程序、材料,确保采购合规、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48针对“2013年11月收中广传媒(福建)有限公司广告位租金20000元、2015年2月收太古广告公司宣传费70000元,没有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缴入财政专户”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核查,两笔款项当年年末已被财政收回。今后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取得按规定应上缴国库的款项,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49针对“存在支付中心组学习授课费超标准的现象,2017年6月支付授课费无领款人签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8月鲤城区出台《泉州市鲤城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对授课费标准进行规定,之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讲课费标准进行报支,严格落实领款人本人实名签领制度。三是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因公务活动产生的培训费、讲课费通过公务卡方式进行结算。

○50针对“2013年12月支付中心组学习聘请教授的住宿费用2341元,发票标注的住宿期间是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9日,没有一单一结”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支付理论学习中心组聘请讲师费用将严格按规定落实一单一结制度,保证报销凭证完整规范,当月的账当月清,并提供相关明细清单。

○51针对“2013年12月采购一批广电设备计311260元,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笔采购进行核实核查,根据该笔采购内容归属于固定资产的项目在账套调整,并及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补登记,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避免重复购置和浪费。二是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保持完整的固定资产动态记录,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确保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2针对“区文联2013年12月、2015年4月在‘办公费-其他办公费’列支干部职工体检费1395元,会计科目应用不正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财经制度学习,严格按要求列支各项费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建立长效机制。

○53针对“2013年7月至2018年7月使用笔名或不规范名字造册发放《刺桐》稿费44人次16540元,同时还存在使用笔名及个别领款人没有签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来《刺桐》稿费发放签收情况进行梳理,对使用笔名或不规范名字造册发放的情况进行整改,要求重新签名。二是召开会议,重新组建《刺桐》编委会,严格规范稿费发放流程。今后将认真开展审核工作,坚决杜绝笔名或不规范签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交叉巡察组收到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6条,已按规定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线索,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区文联没有成立党支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到位。区文联自有党员2名,下属10个协会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111人中有党员45名,但未成立党支部”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梳理文联下属协会党员组织关系归属情况,经梳理,协会45名党员都各自有党组织进行管理、教育。经与组织部门沟通研究,区文联不宜另设党组织管理。

2.针对“区文联只有一名科级领导,没有建立议事机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在班子成员没有配齐之前,单位重大事项决定事先征求单位内部所有人员意见,请派驻纪检组成员参与,并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同时,向区委争取配齐班子成员。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健全相关议事机制,之后转入长效整改。

3.针对“区文化馆党支部2017年3月已届满,申请延期一年后至今未换届”的问题。

整改措施:因区文化馆领导班子尚未配齐,因此无法立即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系统党委将继续跟踪并指导督促区文化馆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争取2019年4月前完成区文化馆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后立即着手支部换届工作,争取于2019年5月前完成。

4.针对“2016年度16名党员、2017年度18名党员的民主评议全部为优秀等次,不符合‘民主评议党员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措施:拟于2018年2月中旬前召开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会上严格按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党员干部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民主评议党员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的要求,民主评议优秀党员人数不超过7人。

完成时限: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19年3月前完成。

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 鲤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鲤城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9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