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让群众受委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8-05 17:31

黄振寿,福建省闽清县白樟镇纪委书记,“福建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图为8月1日,黄振寿(左)在前庄村看望贫困户。 

  福建省闽清县白樟镇造福搬迁工程安置小区,搬入新居不久的溪南村村民夏侯莲正在收拾刚装修的新房。

  “造福搬迁工程补助款都领到了吗?”镇纪委书记黄振寿来走访。

  “领到啦!”夏侯莲指着新涂刷的墙壁、新铺设的地板和明亮的厨房,高兴地说:“领了补助款,刚好把房子装修一遍。”

  新迁入小区的村民向黄振寿反映,漏报的造福搬迁工程补助款到账了,小区里通了水泥路,安装了路灯,还建起了小公园。

  造福搬迁工程是福建省一项重点惠民工程。去年初,一些村民来到镇纪委,向黄振寿反映造福搬迁政策落实中的问题。有的说:“太委屈啦!我们家4口人,填报补助名额却只给我们写了2人。”有的说:“有猫腻呀,有的户只有3口人,补助名额却写成了5人。”

  “不会让你们受委屈的,你们放心,该发给你们的钱,一分也不会少!”黄振寿带领镇纪委人员,进村入户察访造福搬迁工程实施情况、补助人数登记情况等。结果发现,有些搬迁户的补助人数报少了,有些搬迁户的补助人数却报多了。还有群众反映,造福搬迁工程安置小区里既没通水泥路,也没安装路灯……

  “按规定,搬迁村民每人可领到补助13000元。少领一个人的就差很多,难怪群众感到委屈。”黄振寿对身边的同志说。

  镇纪委决定对这一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黄书记,这件事批评一下就算了吧,不要下手太狠啊。”一位分管领导担心涉及自己,找到黄振寿“聊天”。

  “咋能让群众受委屈呢?如果不查清楚,怎么向群众交代?”黄振寿没有给这名镇领导面子,坚持一查到底。

  经查,在镇造福搬迁工程中,个别工作人员优亲厚友,为16户造福搬迁工程补助户虚报了补助名额,共多报了38人,又将另外8户少报了18人。这样一来,有的人家多领了大笔补助款,有的人家的补助款却大大“缩水”。

  调查结果出来后,责任人苏某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分管领导郑某钿、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政府重新核定了造福搬迁工程补助对象,并认真按群众意见规划安置小区建设。

  只要看到困难群众受委屈,黄振寿就会一管到底。村民反映,溪南村九龙山公园建成使用不久,路面就出现了塌陷。“村里花了那么多钱,工程质量就这样?”黄振寿带人一查,原来,在工程验收时,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没有按程序仔细查验工程质量,马马虎虎看了一下施工现场,就直接将10多万元的工程款以现金形式付给了施工方。问题查清,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不管大事小事,群众受了委屈就要管。有一次,一名村民向他反映,自己填报一个申请表,各项条件都符合,村干部却推来推去不给盖章。黄振寿核查后,对村干部进行了约谈批评。事后,针对此事暴露出的镇村干部作风问题,镇纪委对全镇所有党员干部都进行了集体或单独约谈提醒教育,并对镇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9名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予以问责。

  对困难群众,黄振寿更是时刻放在心上。

  去年3月,黄振寿在半山村监督检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时,发现联系贫困户的镇干部张某某不熟悉贫困户基本信息,由此进一步发现该村贫困户黄琦邱一笔养殖补助款没发放到位,便责成镇相关部门及时发放。事后,镇纪委对张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予以通报批评。

  不仅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的失职行为,黄振寿还身体力行地帮助群众脱贫。根据任务安排,他负责帮扶前庄村5户贫困户。哪户在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方面有什么样的短板,他都逐一分析清楚,精心制定有针对性的脱贫计划。目前这5户已全部摘掉了贫困帽,其中一户去年年收入近10万元。

  “绝不能让群众受委屈”。黄振寿这句口头禅里,蕴含着朴素的为民情怀。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他当镇纪委书记8年来,镇纪委先后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党内警告处分15人,给予诫勉谈话37人。(张文 叶玮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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