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信访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信访局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9-09-02 17:04

根据鲤城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3月8日至4月12日,区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二组对区信访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巡察,6月28日,区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二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担当,严明整改责任

(一)强化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长潘伟立同志为组长,庄玉瑜、何开荣同志为副组长,全局其他党员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和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各责任股室、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鲤城区信访局关于印发区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二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六个方面17项整改任务,局领导班子主动担责,各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严肃整改,确保精准对照、对账销号。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着力推动整改。多次在支部全体党员会议和局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坚持边巡边改,自查自改,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支部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未见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2016年至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信访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未见信访局组织学习相关记录。

  整改成效:我局重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并在今后工作中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信访工作始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制度,通过观看电教片、集中学习、传达精神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全体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最新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提高信访工作创新力和干部履职能力。今年来,每月组织观看电教片《平“语”近人》,目前已经学习到第十六章节;4月19日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23日学习习近平同志《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重要文章;5月30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6月27日学习《习近平在宁德》系列采访实录;7月12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7月16日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7月1日和7月26日两次组织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服务全区稳定大局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信访局作为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职能部门,发挥总揽全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作用不够充分。一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引导文明信访,引导群众依法就地表达诉求工作成效不够明显,运用新思想新理念协调化解重点信访事项能力不够强。二是信访风险排查、信息预警工作不够扎实。2018年区行政中心大门口多次出现聚众拉横幅信访事件。三是依托信访联席会议推进信访工作意识不强。不善于借力开展工作,发挥联席会议机制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成效不明显。四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2017年至2018年未针对我区信访形势深入摸排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五是信访件跟踪督办不到位。督查督办台账不够健全,对转办信访件处置情况仅停留在系统查看是否按时限上传处置材料。六是部分信访件分类移交不够规范。如2014年6月向江南街道办事处转送反映某社区党支部书记滥用职权侵占社区集体土地、贪污集体资产问题信访件,2014年11月向常泰街道办事处转送反映某社区党委书记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等问题信访件。七是对基层信访保障工作指导服务不够。例如2013年以来未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信访业务专题培训。八是2018年度市对区信访工作年度考核位列全市倒数第三。

  整改成效:(1)我局结合6-7月份信访宣传月、普法宣传月、综治平安宣传等活动,编印宣传材料,全体干部职工分批到相关街道开展定点宣传,到各街道和挂点社区开展进居入户、定点宣传等活动。同时,在区信访局接访窗口,向来访群众尤其是群体性来访群众宣传网上信访、信访路线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知识。接访窗口上标识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引导群众依法就地表达诉求。围绕“控增减存”的目标,强化运用新思想新理念协调化解重点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实行“五包六定”措施,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2018年5件信访积案,全部实现息诉息访,2019年5件信访积案上半年已有3件息诉息访,息诉息访率达60%。

  (2)通过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强化信访风险排查,增强信息预警工作。完善区行政中心群体访应急预案。为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区行政中心群体聚集上访事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行政办公秩序,严格执行《鲤城区处置区行政中心群体聚集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区行政中心群体聚集上访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信访“路线图”,强化联动协调、各负其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严格依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耐心说服、教育,积极疏导,引导上访人采取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上访人诉求,维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加大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力度,大力推进“事要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或者重大任务、重点交办件、重要指示精神等,都以区联席办或者联席会议召集全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推进会、协调会、专题会等。2019年,根据工作安排,召开了2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我区信访工作。推动联席会议常态化,7月起每2个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4)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重点专项工作的责任分工>的通知》(泉鲤委办明电〔2019〕32号)精神,主动向市委政法委、市信访联席办提出“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解决方案建议;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努力提高信访事项“三率”。今年来召开的2次信访工作推进会详细部署信访工作;重点疑难案件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纳入处级领导包案。

  (5)加强信访件跟踪督办。安排专人负责信访积案跟踪督办工作,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台账,对转办信访件处置情况既做到线上专人督查督办,又做到线下专人实地督查督办。今年第一季度,对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和泉州市“12345”平台所有信访事项,实行每日微信提醒和系统自动短信提醒,每季度印发《鲤城信访》通报完成情况;3月份以来实行月通报制度。同时安排专人会同政法委、区委和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强化信访督查,对办理不规范、职能交叉、办而未结等事项每月带案直接到街道、社区和区直有关单位核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以督查来带动信访问题的办结化解和息诉息访。

  (6)进一步规范信访件分类移交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信访局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规范移交信访件。今年来,凡是涉及举报类信访诉求,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建立健全信访件双向移交工作机制的通知》(闽纪〔2014〕2号)有关规定,在信访信息系统上网上流传,并通过函件将信访材料书面移交纪委监委。凡是涉及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都按照上级要求,通过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转交有权机关处理。

  (7)进一步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对各街道工作指导。2019年7月16日我局向市信访局提交了《关于邀请泉州市信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莅临我区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的请示》,邀请市信访局科室负责人对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办信接访、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法定分类处理等业务指导,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初访分析和首办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的产生,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同时,1-7月,组织干部职工和相关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到市信访局参加业务培训3次,到区参加全国信访业务大讲堂(视频培训会)4次,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办信接访的精准性,提高干部职工在办信接访过程中宣传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和明辨扫黑除恶线索的能力。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扩大会)、政法工作会、区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辖区信访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指导基层做好信访化解工作。

  (8)对照2018年度市对区信访工作年度考核薄弱环节和2019年度市对区信访工作年度考核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解,适时跟进我区信访工作在全市的排名情况,确保各项指标运行达标,力争2019年度全市年度考核排名不垫底。2019年3月以来,多次召开局务会,对单位人员进行了分工细化,研究部署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明确各股室对接市信访局科室工作责任和责任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差距。一是未针对单位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二是个别涉及大额经费开支事项,没有集体讨论。例如2013年以来驻京驻榕值班仅召开会议部署业务工作,没有集体讨论经费开支等问题。

  整改成效:(1)结合信访局工作实际,在健全完善《区信访局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泉州市鲤城区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坚持集体讨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思想建设方面

  1、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一是支部党员党费交纳情况未公示,党费证未及时更新缴纳情况。二是2017年、2018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的内容大部分存在雷同现象。

  整改成效:(1)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党费收缴程序,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公示和党费证登记等工作,提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5月份开始,在党务公开栏每月公开中共鲤城区信访局党支部《党员应交纳党费情况一览表》;所有党员党费证统一由党务工作者管理,按照“缴纳一次、登记一次”、“何时缴纳、何时登记”的原则,规范党费缴交工作。

  (2)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教育全体党员敢于讲真话、讲实话,从思想上、工作上互相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改进工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今年8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仔细对照巡查整改意见,认真总结今年来自身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科学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未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例如未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未建立有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和新闻发言人相关制度。二是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7年以来局务会、支部党员大会均未体现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部署。

  整改成效:(1)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2019年7月19日制定了《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的通知》,形成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意识形态报告制度、意识形态督查指导、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和意识形态责任追查制度,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和新闻发言人相关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2)加强理论武装,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党支部工作、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坚持“一把手”带头,当好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2019年5月29日支部党员大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一是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提纲、两次研讨发言材料均照搬照抄其他单位材料。二是2016年8月10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做好信访工作”专题党课教案照搬照抄网上内容,出现“局党组、每季度要召开党委会”等句子,2017年7月10日仍使用上述教案上党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讨记录不规范,2017年10月12日2名党员驻京值班,党员大会记录中体现其参加第二专题研讨;信访局党支部未设立党小组,但大部分党员践诺台账中体现党小组。

  整改成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课提纲、研讨发言材料等进行梳理,总结近年来开展专题教育工作的经验、不足和薄弱环节,对原党务干部加强批评教育,提高党务干部做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要求开展党内活动活动,坚决落实规定动作,力争做好自选动作,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纸上空谈等不规范的错误行为。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切实通过党内集中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使主题教育真正成为收到实效的党性体检、政治洗礼。2019年7月18日和21日,潘伟立局长和何开荣书记在对刘家焙同志的谈心谈话中都给予了批评教育。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一是组织生活会召开不够规范。2016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2017年、2018年仅召开半年组织生活会,未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半年组织生活会仅简单自我批评,未组织相互批评。二是党务公开落实不到位。未设立党务公开栏,未见党务公开目录、内容。三是换届材料不齐全,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资料中未见支部任期总结、选举办法、选票汇总等材料。四是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管理不到位。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够,理论学习入心入脑不够;会议考勤制度未落实,2013年以来支部党员大会均未见签到表;党员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现象,2017年、2018年提供的10份心得体会中有8份照搬照抄网上内容。

  整改成效:(1)把开好组织生活会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切实开好每一次组织生活会,形成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提高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信访局支部关于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规定》,严肃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精神,设立党务公开栏,坚持依规依法,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2019年7月16日,对“鲤城区信访局公开栏”进行了细化布置,增设了“党务公开栏”“心得体会”“政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等公开栏目,严格按照《中共鲤城区信访局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规范党务公开责任、内容、程序等。

  (3)规范换届选举工作,2019年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要求执行,严格整理换届选举材料,并规范相关材料归档留存工作。因环保督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信访工作需要,我局潘伟立和苏朝忠2名同志需要长期驻守中央环保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需要安排领导和干部驻京值班等,导致我局无法按期开展换届,目前已向区政府综合系统党委报送延期换届的申请。前期筹备工作和筹备会议已完成。换届后,相关材料将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到位。

  (4)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完善会议考勤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管理,提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自觉性,支部书记严格审核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今年1-7月份,我局严格执行每月学习计划,所有党员干部都按照要求做好学习笔记。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组织人事工作不够规范。一是股级干部任免材料归档不齐全,2015年和2016年股级干部任免民主测评表、谈话记录和会议记录未归档。二是区管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未见会议研究、民主测评等相关材料。整改成效: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参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肃对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努力提高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干部档案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坚持认真细致、应收尽收,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开展党建活动偏少。仅按照政府系统党委的要求参加区级统一的活动,自行开展的活动较少,2015年以来仅自行开展活动3次;2015年6月30日与2016年6月30日参观龙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图片文字信息雷同,仅简单更改年份。

  整改成效:切实把党建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科学设定目标体系,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构建上下齐抓党建的良好机制,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2019年来,自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场,学习活动28次,活动方式有观看电教片、集中学习、道德讲堂、传达精神、参观学习等。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不够。信访工作人员经常直面情绪激动的来访群众,有些从事信访工作时间超过十年,心理压力较大,信访局开展心理舒缓、情绪减压等有益身心健康活动较少。

  整改成效:坚持谈心谈话全覆盖,灵活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准确把握干部思想动态,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共识。同时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积极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及时排解负面情绪、增进团结和谐、激励干事热情,让干部暖心舒心,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内部向心力和归属认同感。2019年以来,局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各股室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职工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解决。7月13日,利用周末时间到福建省委旧址参观学习,做到政治学习和身心放松两不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一是差旅费报支不够规范。市内交通补贴报支不规范,2017年厦门金砖会晤值班派出应急保障车辆,但出差人员仍然报支驻点期间市内交通补贴。

  整改成效:由信访局对以上事项进行核实,并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如不符合拨付条件,对该费用进行追缴,上交财政。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泉州市鲤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泉鲤政财〔2016〕12号)文件要求,确保各项经费支出符合规定、符合标准。经核实,市内交通补贴报支不规范问题:2017(11月报支)厦门金砖会晤工作应急保障车辆为公安系统应急保障车辆,系为了确保按时带离扰序滋事人员的公安勤务车,其他出差值班人员按照差旅费标准报支。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和上级财经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把财经关口,确保每项支出合法合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2015年8月5日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教案和2016年8月5日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教案雷同,只简单的将2015年改为2016年;2018年7月12日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课教案照搬照抄网上内容,文中内容均为建党96周年;2017年11月6日谈心谈话记录中,谈话对象为叶志明,材料体现表态人员为苏朝忠。

  整改成效:坚持下大力气破除形式主义,把党课教育摆到突出位置,抓实抓细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将理论、业务、工作经验学习融入于党课教育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搭建好班子成员和干部沟通联系的桥梁,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今年上半年,局支部书记何开荣同志,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开展了题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战略思想》的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7月份支部书记何开荣、局长潘伟立、副局长庄玉瑜等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分别多次与办公室负责人叶志明、办信接访股股长苏朝忠、综合股股长刘家焙等同志进行了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存在坐等信访现象。深入基层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不够。二是对信访群众暖心工作不够到位。3月18日检查信访接待大厅饮水机旁未见纸杯、小药箱等便民物品,网上信访终端电源未接通。三是办文不认真现象较突出。2016年2月1日、6月17日、8月23日使用同一文号印发三份不同内容的文件;2014年11月10日要求常泰街道办事处书面答复匿名信访人。

  整改成效:(1)拓宽信访局渠道,建立区、街道两级问题线索和风险隐患排查机制。7月1日起,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各街道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信访局。

  (2)规范各类服务设备提供便民物品,营造热情周到舒适的接待服务场所。信访接待大厅饮水处,提供饮用水和纸杯,楼梯转角设立小药箱等便民物品,网上信访终端电源24小时接通。

  (3)规范公文办理制度,规范发文程序,强化发文登记、管理等工作。2019年来,发文处理由专人负责,文号由专人编排,严防发生重号、漏号等现象。根据上级信访部门和信访信息系统操作要求所有信访件(检举揭发转送纪委部门除外)都必须告知、答复并录入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纪律建设方面

  1、纪律教育和制度建设落实还有差距。一是2018年党员大会、党课教育记录均未体现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未见岗位风险防控相关文件,岗位廉政风险点仅2016年自查过一次,经过人员变动、岗位调整后未及时更新,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不到位。三是未针对信访工作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信访经费管理制度,出现部分信访资金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四是制度出台不够严谨,制定的《区信访局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中体现要“坚持一年三至四次民主生活会制度”,与实际情况不符。五是机关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3月18日巡察组检查局机关找不到当天签到本,多名干部职工表示找不到签到本而未签到。六是科级以下干部出入境证照未集中保管。

  整改成效:(1)围绕增强廉洁意识,重新组织党章党规党纪知识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经常性开展党性锻炼活动,持之以恒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7月1日,我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

  (2)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区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围绕重点工作、资金使用等方面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切实将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实,深入分析廉政风险问题原因,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并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制定了《2019年鲤城区信访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3)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访经费管理制度。相关费用按照《泉州市鲤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泉鲤政财〔2016〕12号)文件要求执行。

  (4)及时修正、完善《区信访局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对机关考勤制度、科级以下干部出入境证照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7-8月份,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和财务、党务等各项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修正,将不符合当下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5)指派专人负责机关考勤制度落实。3月18日巡察组检查局机关找不到当天签到本,其原因是签到本掉入打印机和电脑桌夹缝中。发现问题后,我局立即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签到本,并负责统计单位出勤、签到情况。

  (6)规范科级以下干部出入境证照管理。经核实,我局科级以下干部仅1人持有,2014年已过期,现已集中保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派驻纪检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一是党风廉政教育开展较少,2017年综合派驻以来开展廉政教育仅1次,未见开展以案示警、以案肃纪警示教育记录。二是深入被监督单位开展工作较少,未见2018年以来纪检组对信访局检查指导及开展谈话方面材料。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信访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督促指导信访局认真组织党员党部学习各项党纪法规,组织信访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二是充分运用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对信访局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同时紧盯时间节点,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列席信访局相关会议,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等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进一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加强纪检组对信访局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组“探头”“前哨”作用,督促信访局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整改存在问题等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够到位。2017年、2018年均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够到位,只强调业务分工,未强调对在外人员廉政教育。二是述责述廉工作开展不规范。2018年未召开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专题会议,未见对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进行民主评议材料。三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未见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提醒。

  整改成效:(1)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专题部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信访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今年6月份,邀请派驻纪检组一同参加了本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019年5月以来差旅活动的文件中明确要求出差人员要严格遵守整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等要求,自觉维护鲤城良好形象。

  (2)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并进行评议,达到“以述促责、以述促廉、以述促勤”的目的。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并进行评议,并进一步规范材料收集整档。

  (3)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严格开展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间廉政谈话、廉政提醒,做好记录存档。今年上半年,局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之间都开展了廉政谈话和廉政提醒,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向,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廉洁自律的自主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财务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扎实。一是超银行结算起点使用现金支付,如2018年5月、7月超1000元使用现金报支。二是超限额使用收款收据,如2015年6月、2017年7月、2017年10月等开支超过300元未开具正式发票。三是2016年4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费。四是2017年11月购买桌椅等未记固定资产。

  整改成效:(1)严格按照鲤城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和财经纪律,规范结算方式、规范授权支付与直接支付、规范报账凭证,各类公务办公用品全部使用正规发票。经过2018年8月审计后,我局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范报账程序,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办公用品等报支都开具了正式发票,目前仅个别低于市场价且不足200元的费用偶尔使用收款收据报账。今后,我局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相关费用尽可能使用对公转账支付,杜绝非必要、超额使用现金支出,日常办公支出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报支,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经审核,超银行结算起点使用现金支付问题:2018年5月和7月,所有报支项目都系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报支,由银行转账结算;超限额使用收款收据问题:2015年6月、2017年7月、2017年10月,使用收款收据报支,均为当月一次性合计报支的总额超过300元,但单一收据均未超过200元,且各单据均为不同店铺、不同时间出具的。今年6月以来,我局报支项目均未再使用收据,今后工作中,将尽最大可能少用、不用收据报支。

  (2)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经费使用,2018年按要求开设工会账户以来,工会经费开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3)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向审计、固定资产管理中心、行政科会计组等有关单位沟通固定资产补登记等事宜。经审核,2017年(11月)购买桌椅共计4320元,其中办公室桌4张2600元、活动柜3个720元、办公椅5张1000元。经与审计局、财政局(资产管理中心)和行政科(会计组)沟通联系,相关固定资产8月已报送区行政科(会计组)折旧补充登记入账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未收到反映党员干部职工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落实巡察整改是我局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以来的相关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载体,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遵守党规党矩,深入贯测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夯实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上级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大力整治不正之风,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业务党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以事业为先、以责任为重、以奉献为荣的优良作风,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信访维稳工作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55725;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13号楼区信访局,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x22355725@126.com。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信访局党支部

2019年9月2日

【责任编辑:王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