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对认定的实名检举控告优先调查处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23 09:33

  “您的检举控告已转交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反馈,相关情况请予以保密。”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居民王大爷接到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他前几天实名举报某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其子婚宴问题已经受理。

  为提高信访举报质量,增强问题线索可查性,解决重复检举控告问题,榆林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反映市管干部问题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办法》,对实名反映市管干部检举控告的核实、认定、告知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收到反映市管干部的检举控告后,对留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要询问核实有关信息,检举控告人陈述内容符合检举控告件所载信息的,即认定为实名检举控告;对来访和来电举报,接谈和接听电话人员当场进行核实。对确定为实名检举控告的,在举报材料上加盖“实名检举控告”印章,优先办理并及时将受理情况15个工作日内告知检举控告人。

  “目前,我们对4批15件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的署名检举控告逐一进行核实,对10件认定实名检举控告的,及时告知检举控告人并优先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重复检举控告问题。”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信访室对认定为实名检举控告件的,也设立专门台账,对办理情况定期梳理汇总跟踪,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办理结果,有效保障检举控告人权利。

  该市纪委监委还综合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把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予以保密等内容,用简洁明了的方式给群众讲清楚、说明白,提高党员、群众对实名检举控告政策的知晓率,帮助、引导检举控告人敢于署实名反映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