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关于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6-30 14:55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治安大队一中队原指导员吴家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问题。2014年至2020年间,吴家晓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吴家晓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4月,吴家晓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同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