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29 09:58

鲤城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内设12个机构:办公室、组织和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中共鲤城区纪委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中心。

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鲤城区委工作机关,设在区纪委。

内设机构和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文电、档案、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财物保管,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及派驻机构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等。

组织和宣传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区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区委管理的干部任职前和出国(境)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外事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管理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刊;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及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委管理的干部遵守、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列入区纪委监委管理的干部,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区管国企纪委书记,系统纪委书记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督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鲤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1.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3.驻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4.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5.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6.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7.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8.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9.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10.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11.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