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支部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30 20:28

根据鲤城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2日,区委第十一轮第二批巡察二组对鲤城城建集团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鲤城城建集团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高度出发,统一全集团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建立整改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赖永能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勤督查,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4月26日区委巡察二组巡察鲤城城建集团工作反馈会结束后,集团迅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以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赖永能为组长,副总经理李明夏为常务副组长、相关责任部室及权属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黄炜业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部室及权属公司抽调,负责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等工作,形成了由集团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室及权属公司牵头、全集团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认真梳理,明确分工。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鲤城城建集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强化跟踪督办,务求实效。集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指导和督促、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狠抓整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一是细化分解建立台账。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责任分解,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二是主要领导亲自督查。主要领导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6月12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逐条逐项听取汇报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并根据问题属性,对尚在整改的任务指出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和时限。6月23日,再次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再次督促,责令限期整改完毕。目前,18个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需要长期坚持体现整改效果的也按预定方案稳步推进。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订完善《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考勤及请休假制度》、《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党员和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各个环节阳光透明。深化廉政风险预防体系建设,抓好“1+X”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做到廉政信息动态管理。着力从源头上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通过严纪律、立规矩,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集团党总支已及时制定《2020年鲤城城建集团党总支学习计划》,已严格按照要求逐月制定学习计划并扎实开展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定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真理认同和实践认同;一建公司支部和综合公司支部自巡察后已于2020年起,加强理论结合实际,逐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多次开展有效的党建活动,例如老旧小区办证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等,集团党总支今后将严格督促2个下属支部加强相关工作。二是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深入”问题。综合公司支部已按要求补充落实学习十九大精神相关内容,已对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内容分别做好修改;一建公司支部2017年已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两学一做”方案,并按要求开展了集中学习,支部组织学习了永春县公安局党建文化、改革40周年参观活动、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等“党性体检”。 三是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集团党总支高度重视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要求作出专题部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因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只有1名党员,经区委组织部同意,集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专题研讨、组织生活会等环节与住建系统合并开展。2020年5月22日下午3点,集团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集团党总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相关记录。二是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集团党总支已督促下属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及“两学一做”开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区直机关“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抓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每次会议做好记录、签到等,规范存档,全程留痕。根据民主测评情况,一建公司支部和综合公司支部已对每名党员补充2019年度综合评定意见。三是关于“主题党日落实不到位”问题。综合公司支部已按照党建工作要求,落实整改,查缺补漏,截至目前,2017-2018年度主题党日活动相应材料已按要求补齐并整理归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问题。一是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到位,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工作有所滞后”问题。集团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集团本部及各权属公司已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内容,并已报工商备案修改章程。针对下属公司干部职工反映较为强烈的薪酬分配制度,集团高度重视,结合具体工作充分研究,经区财政局同意,集团党总支会及董事会研究通过,已同意从2020年3月份开始,承接区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的单位每月可预发部分绩效奖金,金额不超过当月单位基本工资应发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确定,不搞平均分配。经了解,各单位员工目前工作积极性较高,区政府下达的项目任务有序开展,上述措施已有效地发挥了作用。二是关于“规章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集团已对筹备阶段的暂行规定及办法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实际情况整理并更新相关内容,已更新完善《党员和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批制度》《公车管理》《考勤及请休假》等制度。同时已委托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帮助研究制定城建集团发展方向及五年发展规划,截至目前,五年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征求各方修改意见。三是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力度不够”问题。集团已制定印发鲤城城建集团《建筑用砂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物业管理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具体部署,并已在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醒目位置做好宣传工作,集团今后将定期开展“沙霸”“搬霸”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行动精神。四是关于“移风易俗工作推动不够深入”问题。已制定印发《党员和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批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针对城建集团党总支及所属支部未按区直党工委要求开展以“点灯工程”为主题的强基引领行动的问题,集团党总支已按区直党工委要求开展以“点灯工程”为主题的强基引领行动,制定鲤城城建集团党总支“点灯工程”为主题的强基引领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推动综合公司支部和一建公司支部党的建设从注重“做没做”“有没有”向注重“好不好”“优不优”转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集团结合实际,成立了鲤城城建集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鲤城城建集团党总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方面,综合公司支部和一建公司支部已严格参照落实整改,并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关于“房地产公司和综合公司应收账款未采取相关措施导致诉讼时效过期,面临资产损失风险”问题。①房地产公司已于5月13日分别发函泉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鲤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予以退还档案保证金16万元、检察院工程欠款10万元,并派专人跟踪,截至目前,泉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已正式复函,明确档案保证金16万元作为补测补绘之费用全额上缴市财政局。下一步,集团将督促鲤城房地产公司按有关法律程序催收上述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工程欠款;针对鲤城房地产公司其他应收款项“房改办296146元”问题,经核实,该笔账款于1999年12月挂账,为员工缴交的房改房款,房地产公司统一收取并转账给鲤城区房改办,当时会计科目挂“其他应收款”,而财务人员未及时调整科目,导致长年挂账,截至目前,房地产公司已将该笔款项按实进行科目调整。②综合公司已针对相关应收账款发函至相关单位进行催讨,并指派专人进行跟踪。下一步,集团将进一步督促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问题。集团党总支已召开党员大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集团公司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定期组织对综合支部、一建支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党总支部已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中错别字进行改正;针对集团部分下属公司资产负债率增长过快过高,存在短期过度负债经营的风险问题,集团已采取措施盘活安置房剩余房源,提高租金收入,逐步化解负债过高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集团已成立了以集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鲤城城建集团党总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班子、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地融入城建业务工作之中。党总支已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作风巡查、节点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做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定期组织与集团各部室、下属各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沟通交流,并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及拍照存底。加强了专题约谈等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二是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集团党总支及时制定《中共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职责》,明确党总支部纪委工作职责。党总支纪律委员已按照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开展定期检查与考核,党总支已按规定建立并完善廉政档案。三是关于“所属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综合支部和一建支部委员已落实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确保“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综合支部已针对支部委员工作职责进行重新分工,纪检委员已由支部组织委员兼任。今后,集团党总支将督促所属支部加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四是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2020年元月起,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关键环节,对城建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值班、公车停放管理及防疫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4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1份。下阶段,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聚焦主责主业,继续落实监督再监督,督促城建集团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好对下属企业的监督指导工作,同时将不定期对城建集团及下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不足与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推动监督单位建章立制,堵住制度漏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城建集团党总支作风建设抓的不严问题。一是关于“城建集团个别项目审批进度滞后”问题,集团财务部认真自查,反馈问题主要原因是晋江南岸(鲤城段)指挥部由于原会议纪要表述不清,另行修改导致审批进度滞后。今后,集团将加强与各指挥部的协调沟通,尽快按要求推进项目审批进度。二是针对2019年区纪委“1+x”督查发现未按规定报支差旅费问题仅清退相关款项问题,集团党总支及时召开内部专题会议,党总支书记在会上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同时督促集团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引以为戒,提高重视;针对一建公司公款旅游问题,相关人员已被处分,谈话及笔录已在区纪委、区住建局。一建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召开公司全体党员大会,针对旅游时间开展案后整改,总经理陈丰仁、副总经理黄文达、党委副书记吴雅敏分别在会上作出说明并认真检讨,对全体员工敲响警钟,警示教育;针对综合公司支部2019年1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处分问题,综合支部分别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对王健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其本人已在会上对处分决定进行表态。集团党总支今后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完善相关党风廉政制度,严抓作风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集团已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放《党务工作服务指南》,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学习、组织生活会,并切实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并要求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资料的整理归档。目前,一建支部和综合支部已分别针对“错别字”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关于“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集团已制定并印发《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泉鲤城建〔2020〕37号)并督促本部及权属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上述规章制度,相关权属公司已针对上述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查找并完成整改。二是关于“干部职工出入境证照管理不到位”问题。集团及时制定《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泉鲤城建〔2020〕38号),并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正副职负责人相关证照进行收集并统一管理。各权属公司均已参照集团建立健全本单位证照管理制度,实行证照集中统一管理。今后,集团将督促本部及权属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上述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加强证照管理,并定期组织对落实制度情况进行抽检,进一步监督全体工作人员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一是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仍然存在”问题。集团本部已按要求通知领取补贴的2位同志退还了相关补贴款项共计5000元,主要原因是集团刚成立薪酬改革未能及时同步进行所致;鲤城房地产公司已在5月31日前全额退还员工2019年3月份以后(即城建集团薪酬制度执行后)领取的值班补贴合计7900元;综合公司原有薪酬体系按照泉鲤财政〔2016〕1号文件精神执行,工资总额经上报区住建局核实、区财政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工资实行总额控制,细化科目为月工资、月绩效、月通讯费、年绩效奖金发放,发放标准严格控制在财政核定的工资总范围内。综合公司认真整改,于2020年1月15日结合集团本部薪酬制度及本公司实际制定印发了《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薪酬分配制度(暂行)》(泉综发〔2020〕8号),新的薪酬制度自201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二是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集团已及时制定《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泉鲤城建〔2020〕36号),督促各权属公司严格落实,定期组织对权属公司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核实,房地产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与泉州市豪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签订《车辆维修协议书》,公车已采用定点维修、定点保养方式进行管理。房地产公司于2020年6月1日重新制定印发《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泉鲤房〔2020〕60号)。今后,集团将督促房地产公司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加强公车加油、单车核算公车费用等财务管理工作,并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房地产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房屋征迁公司及房地产测绘队已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完成整改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三是关于“违规报销现象仍有发生”问题。房地产公司已于5月31日前全额退还违规报销的干部职工职称评审费、报名费用及教材费合计705.8元。四是关于“食堂管理不到位”问题。安居物业管理处办理职工食堂,房地产公司员工依托该食堂用餐,此前,员工伙食补贴由房地产公司拨付给安居物业管理处,个人支出部分由个人缴交食堂管理人员。集团已责成房地产公司并安居物业管理处吸收区里其他单位的有效做法,制定食堂管理方案进行规范化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关于“部分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不规范”问题。房地产公司和综合公司已针对资产租赁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剩余安置房房源已严格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公开竞价招租,针对部分租金已及时追缴到位问题,房地产公司资产后城7#楼及10#楼-11#A店面租金拖欠问题已催促租户缴清,南俊巷G1-125号仓库租户拖欠房租一事,房地产公司已及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租户催缴拖欠租金,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泉州市鲤城区江滨堤防管理有限公司被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拖欠房租1711680元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根据《关于鲤城区政府投资建设剩余安置房有偿划拨给城建集团的报告》(泉鲤政财〔2019〕82号),以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区政府决定将我区部分剩余安置房源有偿划拨至城建集团。综合公司笋江花园城安置房长期闲置未盘活的剩余房源(共46宗)截至目前已全部移交集团本部管理,集团已严格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将上述房源投入市场公开竞价招租,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房地产公司已于2020年1月份将批量购买办公家具8840元作账务调整,将该笔资产调整为固定资产;房屋征迁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将2018年11月购买的笔记本、复印机列入固定资产登记;测绘队已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规定》(泉鲤财政〔2014〕5号)文件要求,将位于迎津街5号的店面多次进行公开招租,但均无人报备。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招租一次,无人投标登记;2020年3月24日至4月7日招租一次,无人投标登记。目前正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第三次招租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关于“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审批”问题。集团计划财务部已于5月15日针对借用下属泉州江南商贸物流有限公司520万元、划转一建公司5000万元2笔款项补充审批表及完善相关内业资料。二是关于“违规购买理财产品”问题。经核实,综合开发公司截至巡察反馈后尚有40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时间为今年11月份,集团已责成综合公司待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全部转为活期存款;房地产公司6600万元存款系原计划拟用于办理江南花园城项目不动产登记证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土地出让金等,集团已责成房地产公司待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立即退出银行定期,全部转为活期存款。今后,集团将督促房地产公司和综合公司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相关审批程序,依法依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关于巡察发现房地产公司共开设31个帐户,经查,鲤城房地产公司本部和工会各1个账户,由于公司承担26个区级重点项目,按照区财政局及各指挥部财务管理规定,所有项目需单独核算,原则上一个项目一个账户,部分项目因贷款、发债及子项目单独立项等问题设置多个账户。今后,集团将加强与各项目指挥部沟通,尽量减少帐户开设;针对在工会经费支出应由公司经费支出的慰问离退休人员费用3000元,房地产公司已将该笔款项从公司账户转回工会账户;针对“房屋征迁公司2017年7月31日(3#凭证)报销福州业务培训费用,未付培训通知等相关资料”问题,房屋征迁公司已收集相关会议通知等凭据,由财务科作为凭证入账。

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8.关于项目建设管理存在漏洞问题。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及“招标把关不严”问题。集团已针对筹备期间清产核资的会计服务采购合同以及集团本部办公场所维修工程合同补齐公章与私章;江南花园城配套小学项目原中标总监理工程师因故在中标后不久离职,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监理公司已书面报告提出申请更换为同等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房地产公司已从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万元作为违约金,并做会计账务处理。集团已责成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关下属公司针对合同要素缺失问题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项目招标评标,避免今后再次出现要素缺失、数据错误、材料不全等类似相关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问题。集团已与区财政局充分沟通,制定出台了《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完善内部机构管理岗位。鉴于我区国有企业刚成立不久,区政府关于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尚未出台,待区政府相关招聘等制度正式出台后,集团将及时参照修改并严格执行。二是关于“城建集团与下属公司的协作配合不够”问题。集团已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与下属公司沟通协作并有明显改进。具体做法是:一是制度先行,集团近期已陆续出台考勤及请休假制度、干部职工出国(境)制度、公车管理等相关制度;二是针对问题精准约谈。6月份,集团再次召集各部室及权属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沟通,各项工作配合较好。三是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针对信访投诉件办理不够及时、满意率不高问题,集团及时召集相关人员逐一分析、研究对策,并对下属公司信访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经整改,今年1-3月,根据《鲤城信访三月份信访分析(十九)》文件内容,鲤城城建集团在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参评满意率情况表名列鲤城全区第二,较好的完成了信访回复工作。今后,集团将定期组织对下属各公司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信访服务教育,力争做到答复满意、服务满意等信访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集团党总支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三点召开总支部党员大会,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作部署(详见附件22)。今后,集团党总支将充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带领下属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放《党务工作服务指南》,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学习、组织生活会,并切实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支部议事等制度。集团党支部已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资料,专门设置专人记录,记录载明会议名称、时间、参会人员、表决情况等事项,并及时归档备查。二是关于“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房地产公司已对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中规定的党费缴交比例,全部党员已在5月31日前将不足部分党费合计1079元补齐,并已定期公示党费收缴情况;综合支部、一建支部已针对党建内业资料不齐全问题补齐相关内业资料,规范落实党务公开,及时更新党务企务公开栏。三是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综合公司经咨询区直党工委,已针对2名干部入党发展程序不规范、预备党员转正事宜未报上级党委审批等问题,完善相关程序。四是房地产公司正积极筹备成立党支部事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执行。五是针对人事任免会议,当事人未回避并发表意见问题,集团已于2020年1月6日下午三点组织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重新对黄炜业、罗桂芬2位同志人事任免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按要求让上述当事人进行回避;针对2019年6月6日召开董事会任命两名干部,未进行公示问题,集团已于2020年1月6日下午三点组织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重新对林秋华、杨志民2位同志人事任免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在会后及时进行公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民主议事决策未按规定落实,民主议事决策氛围不浓问题。一是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未严格落实”问题。集团经认真自查,主要原因是鲤城房地产公司向兴业银行贷款的事情,集团已制定《鲤城城建集团党总支部委员会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已定期组织党支部委员干部学习民主议事决策、末位表态等相关制度。二是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未建立健全”问题。集团本部已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同时将督促权属公司一并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针对综合公司购买定期存款500万元未上会研究、形成会议纪要问题,综合公司已于2020年1月19日召开中层会议集体研究,并已补充完善相关会议纪要。三是关于“党员“三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市一建支部和综合支部已结合岗位职责,制定党员承诺书,完善民主“评议评诺”相关内业资料。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集团下属公司落实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关于“整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针对区委2017年巡察区住建局党组提出“一建公司提供厦门银行账户由东华百希达公司用于办理银行贷款,截至2016年末贷款余额570万元”问题,截至此次巡察前仍未完全收回问题,一建公司已提交诉讼至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与东华百希达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具体详见[(2019)闽0503民初10510号],但后期百希达公司未按和解协议偿还贷款,一建公司已及时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0)闽0503执6288号),集团已督促一建公司指派专人跟踪法院执行情况,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针对“南俊巷F3栋114#店面因工程款纠纷长期被占用”问题,集团经沟通调解,施工单位市一建公司已于9月18日退出被占用店面,将该店面移交给房地产公司,并同步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二是关于“巡察整改存在缺漏”问题。集团已责成房地产公司重新整理2017年巡察整改材料,并报送集团存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一是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近期,房地产公司已责成安居物业管理处学习区里其他单位的有效做法,严格制定食堂管理方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关于“巡察整改措施力度不够”问题。2016年3月,区住建局以《关于林星裕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泉鲤建〔2016〕16号)免去林星裕公司副经理职务,综合公司即安排林星裕在工程技术科工作。但由于林星裕涉及私人借贷,债务缠身一度处于失联状态。2016年4月13日,综合公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对林星裕公证送达《限期回公司上班通知书》。5月12日,林星裕返回公司上班。6月21日,公司根据其在岗情况发文督促其遵守出勤纪律,严格考勤处罚。林星裕在日常上下班均有指纹考勤,但常因债务人到公司催讨债款外出躲避,造成上下班签到中间脱岗现象。集团党总支已督促综合开发公司严格按照国企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阶段,鲤城城建集团将继续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区委巡察二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帮助下,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常抓不懈抓好后续工作。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制度,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等,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防止精神缺钙、思想滑坡。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适时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全省纪委系统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努力做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增强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改进作风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城建集团党总支及下属支部党建工作,促进集团城建工作全面发展。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认真分析原因,不断深化解决,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三)巩固落实制度建设成果。以巡察整改为起点,牢牢抓住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方面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始终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整改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作风建设,通过正风肃纪,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城建集团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55510;通信地址:笋江路11号笋江花园城3幢一层,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lccjjt@163.com。

中共泉州鲤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黄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