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0年11月26日开始,开展区委第十三轮第三批巡察,被巡察单位为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党委,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0年11月26日开始,开展区委第十三轮第三批巡察,被巡察单位为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党委,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