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鲤城区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鲤城区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1-01-11 15:50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7月3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委编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开展了巡察, 并于2020年10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

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深刻分析问题根源,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10月12日区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随即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整改期间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10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确定整改落实办法措施。11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对号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相互之间严肃开展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互相提醒、共同促进的效果。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认领,逐一对照,认真剖析,制定《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委编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委编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3个方面13项共31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36条整改具体措施,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既拿出“当前改”的举措,集中力量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又拿出“长远治”的办法,在建章立制上做深做实做到位,制定和完善《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街道岗位设置与区直部门对应机制的通知》《鲤城区机构编制事项事前沟通制度》《鲤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区委编办支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区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17项,实行治标又治本,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工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教育。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主体责任,积极与区委党校沟通联系,将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教育列入区委党校第2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内容,11月27日,为该培训班学员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题讲座,推动机关干部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树立机构编制法治观念。

(2)抓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组织编印通俗易懂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运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32条机构编制常识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将此宣传手册分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区直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维护机构编制的水平。

2.关于“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执行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督促职责划转移交。开展区级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印发《报送机构改革涉改部门职能调整移交运行情况的通知》《关于抓紧做好机构改革涉改部门职能移交工作的通知》,重点对涉改部门职责调整移交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回头看”,督促完成涉及本部门职能的移交工作并厘清工作职责,确保工作不断档、不出现监管空白。有关“私宅简易维修、一层店面招牌规划定点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未及时划转”问题,多次主动与区自然资源局协调沟通,目前,区自然资源局已将该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问题书面形成意见,报区政府研究。

(2)运用法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在今后职责划转移交工作中,若出现多次沟通协调仍未能推动的情形,将运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机构编制法规纪律进行推动工作落实。

3.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理清理顺职责交叉事项。对于机构改革后区直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争议疑问和现实矛盾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职责、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河道违法建设、占地违法建设、室内装饰装修及物业管理、排水管网及内沟河建设、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政府合同监管、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民宿管理等部门职责分工情况进行梳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答复解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达到减少分歧、缩小差距、形成共识的工作效果。

(2)建立事前沟通机制。拟制印发《鲤城区机构编制事项事前沟通制度》,通过建立事前沟通机制,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为区委编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坚强有力的参谋助手作用。明确规定凡须按程序报区委或区委编委审批拟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在动议报送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之前,区直各单位应先与本办沟通,就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提出论证报告,并附相关依据文件等佐证材料,本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论证和初步审核,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3)制定编制使用管理制度。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拟制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执行核定的编制数、领导职数、人员结构等机构编制限额内配置人员的工作原则,明确和规范关于考试录(聘)用人员、科级以下人员调配以及政策性安置人员的编制使用工作程序。通过制定编制使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促进人员的优化配置和流动,推动解决部分区直部门存在的结构性超编问题。

4.关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街道机构改革调研。召开街道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推进暨业务培训会,与各街道领导、经办人员面对面沟通,听取街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疑难问题即时解答,并积极协调配合解决。针对街道岗位设置难度大的问题,选定4个街道作为试点,制定岗位设置模板,深入了解街道日常运作模式,帮助街道厘清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区直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岗位设置合理适用,印发《关于街道岗位设置与区直部门对应机制的通知》,可操作性、执行性强,有力推动街道内部管理模式由机构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针对部分区直单位随意委托下放权责事项给街道的问题,与街道共同研究委托事项的职责分工和责任主体,帮助街道分析是否具备承接能力,梳理完善街道受委托权责事项51项,督促区民政局、应急局、信访局和残联分别与各街道签订委托书,为街道依法履行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5.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对于“年度检查覆盖面较小”的问题,研究修订《鲤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把监管抽查工作作为事业单位监管的有效手段。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从《鲤城区事业单位法人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7家,抽查比例为11.5%(上级部门指导意见为每年抽查比例8%左右),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执法抽查工作,通过适当提高抽查单位比例,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2)加强事业单位财务核查。对于“检查不够深入,未形成检查报告等书面材料”的问题,区财政局1名财务专业人员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重点对“财务管理是否依法依规、业务活动是否符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等事项进行核查。抽查结束后,分析形成“双随机”抽查工作材料,并以此作为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事项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的相关依据。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对于“落实专题报告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定《区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区委编办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及时形成《区委编办关于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深入排查工作中存在的意识形态薄弱环节,梳理出对新形势把握得不够准确、具体举措研究得不够深入,以及推进力度抓得还不够紧等问题和不足,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出拓展意识形态工作内涵、增强意识形态敏感性和鉴别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下一步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发现、研判、处置能力。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对于“理论学习形式和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制定《区委编办理论学习制度》,把线上和线下学习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观看学习视频或专题片,参与各类线上学习答题考试等形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运用学习成果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借力借势开办讲座。联合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单位,邀请党校讲师、业内专家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行家里手围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等重点内容开办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学习实效。二是运用新媒体增强学习成效。依托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新媒介增强学习感染力,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电影《党员登记表》、移风易俗微电影《新风里》、党史专题视频讲座《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保密工作公益广告片和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参与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答题竞赛网上挑战赛、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等网络学习活动。三是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将“学习强国”平台作为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的有力抓手,健全学习平台通报机制,跟踪关注干部职工学习积分,对排名落后未达到学习要求的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指导和帮助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员学习积极性。目前本办学员人均每日学习积分达50分以上,活跃度100%,在单位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加大意识形态问题解决力度。对于“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力度不大”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解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本办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单位分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负责日常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沟通与协调。严格落实“四个纳入”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定《区委编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二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定《区委编办突发敏感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强化本单位应对敏感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能力。配合区委宣传部开展9起敏感事件和热点问题的舆情引导工作,落实相关宣传指令、要求、链接等,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拟写并选送关于《守护初心使命》《香港国安法》等主题的网评文章3篇,制作并选送宣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弘扬道德模范精神等主题的抖音短视频6个,组织参与转载、跟帖、留言类活动等特色网络文明传播270多次,营造积极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审核述责述廉报告。对干部强调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当成明晰职责、检视问题、修正偏差、接受监督、补齐短板的良机。今后将严格审核把关干部述责述廉报告的内容,强化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提高述责述廉工作的质量水平。

2.关于“财经运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经费报销、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等进行规范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此项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作谈话提醒和强调要求,增强其规矩意识,自觉将财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为加强和管理财务工作的行为准则,规范履职行为,严格审核把关各类财务凭证、报销单据等,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2)严格审核把关报销手续。对于“1名干部报销培训费未附相关文件”的问题,查找补充《鲤城区2014年科级干部进修班入学通知》等相关文件,今后将加强对报销单据附件完整性的核对。对于“报销未成年人结对帮扶资金未附帮扶对象签领单”的问题,12月底走访慰问挂钩东边社区未成年人帮扶对象时,帮扶资金附签领单并由本人签领。对于“报销保洁费由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签”的问题,按要求由保洁员本人签领保洁费。

(3)严格审核把关财务凭证。对于“报销汽油费托收凭证单据上大写错误、缴交公积金与明细金额不符及出现涂改”的问题,加强对财务凭证金额的核对,避免出现金额不符和涂改的现象。对于“报销办公材料印刷费与附件金额不符”的问题,及时与文印商家核对,将1368元的附件明细补充完整。

(4)退回超支部分的差旅费。对于“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现象”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同志退回2次超支报销的237元并入库。今后,将加强对本办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管理,对差旅费报销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5)规范慰问金报销渠道。对于“存在办公经费列支慰问费现象”的问题,巡察之后,本单位报销慰问金一律从工会经费渠道支出,并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关于帮扶救助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慰问金报销的类别和金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支部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支部制度建设。研究修订《区委编办支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建工作专题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换届、组织生活会、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退休党员、谈心谈话、党员“三诺”、党费收缴使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进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着力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2)按程序要求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对于“研究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分别于10月27日和12月25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党支部换届相关工作事项及如何提升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总结2020年党建工作情况及部署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等,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3)规范支部换届工作程序。对于“支部换届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和程序,11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查上一届支委会作《立足服务保障,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3名委员。党员大会结束后,紧接召开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支委会书记,并对新当选的支部委员进行工作分工。

(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的问题,11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12条相互批评意见进行审核把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避免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的现象。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开出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和效果。

(5)规范做好会议相关环节。对于“部分会议环节不够规范”的问题,设置参加会议签到本,认真做好“三会一课”和理论学习会考勤工作,并将其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设置专门的支部各类会议记录本,指定人员做好会议活动的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规范、详实、完整。

(6)抓好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对于“退休党员管理教育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对退休党员以送学上门的方式,提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书籍或专题学习资料,使退休党员足不出户就能与在职党员同步开展学习、锤炼党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按照即知即改要求,支部书记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为全体党员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廉政党课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加强党内监督 强化责任意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解读”,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9起典型案例》,研究修订《区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主体责任。

(2)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拟制印发《关于调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区委编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组织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原有廉政风险点存在的不足,对照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执行、外部环境等情况,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分析查找,形成新的廉政风险点55项,并相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53项。

(3)加强无党派人员的教育管理。对于“警示教育覆盖不全面”的问题,制定《区委编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警示教育。注意加强对单位3名无党派人员的教育、培养、使用,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涉及政治理论教育的议程、单位理论学习会以及警示教育活动邀请无党派人员参加,教育引导树立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不断提高其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4)有针对性开展廉政谈话。对于“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制定《区委编办廉政谈话制度》,12月中旬,主要领导与分管干部、分管干部与各股室工作人员分别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区分情况、因人而异开展谈话提醒,把问题讲开讲透、把责任讲清讲准,增强针对性和警示性。规范谈话流程,谈话结束后,约谈人、被约谈人及记录人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5)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制定《区委编办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规范述责述廉各环节工作要求。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8月28日,组织召开2019年度科级干部述责述廉整改反馈会,公布评议结果,3名科级干部逐一围绕述责述廉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发言,提出整改措施24条,以环节的严谨和程序的规范来保证述责述廉的质量。

3.关于“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于“廉政谈话开展不够到位,未提供廉政提醒谈话记录”的问题,纪检监察组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廉政谈话长效机制。

(2)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对于“监督检查不够经常,除节假日检查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较少”的问题,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深化监督职能,不定期对区委编办涉及重大事项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3)推进廉政警示学习教育。对于“开展警示教育以微信转发警示教育链接为主,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纪检监察组督促区委编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的新思维、新形式,推动廉政警示教育经常化。

(4)督促落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于“督促问题整改不够及时,区委编办对市委反馈的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共性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问题,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持之以恒抓监督检查,积极参加区委编办重要会议,督促区委编办落实“主体责任”,对市委反馈的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共性问题进行整改。

4.关于“专题教育学习研讨结合岗位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提高学习心得体会质量水平。对党员干部强调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近半年来共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初心是什么?使命担什么?我为鲤城做什么”、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等5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4篇。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前,对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党员干部学习心得能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符合专题学习主要内容精神。

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研究修订《区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由室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巡察之后,共组织召开18次室务会,会议内容涉及科级干部分工调整、股级干部调整等人事方面6次,涉及拟以区委、区政府或区委编委发文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方面8次,其他事项方面4次。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倡导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做到凝聚集体智慧、科学民主决策。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谈话提醒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根源,强化跟踪问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实施古城商贸振兴和新区城市现代化建设“两大战略引擎”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355001;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12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wuzb2020@163.com。


 

中共鲤城区委编办

2021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