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高新区党工委关于市委联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10 23: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月4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对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整改任务。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情况反馈会后,高新区党工委立即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逐条逐项分析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党工委书记代表党工委在反馈会上所作的表态发言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通报。要求班子成员以及各责任科室务必提高认识、严肃对待、照单全收,把落实整改任务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

  2、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开会反复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市委联动巡察组对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关于落实<市委联动巡察组巡察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强化跟踪督促,坚持每两周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会诊”。同时建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周报告制度,要求纪工委、党政办、业务科三个部门每周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事项有序推进。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督办、统筹协调抓落实,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整改重大事项、督促班子成员及各责任科室落实整改,并带头领办25个具体整改事项。2020年以来,先后主持召开会议21次,听取整改进度,研究提出推进举措,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经常与班子成员、干部谈心,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班子成员具体抓好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整改,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事项有进展有成效。

  3、强化建章立制,推动整改转化。将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运用。2020年7月31日,召开高新区落实市委联动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加强整改的具体措施。在落实整改中,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着力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分别对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强化议事规则、加强机关党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和国有资产出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市委联动巡察组巡察鲤城高新区的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15项29个问题,逐一对照,狠抓整改落实,具体如下: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深刻反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培育高新优质产业集群。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中心组学习或专题研讨、党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按照鲤城区委《关于调整区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小组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小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认真做好所属领域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工作的协同推动、项目运作、跟踪督促、进展汇报等。二是强化精准服务。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主要工作任务等具体内容,强化科技创新工作力量,党政领导带队跟踪服务优质科技企业,引导协助企业申报高企认定。2020年新增推荐2批共23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共有高新技术企业66家,新增17家、复评7家。三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现有规上工业企业150家,高新技术企业66家,占比44%;纳税企业1262家(合并一企多牌),高新技术企业占比5.23%。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纳税额3.52亿元、同比增长18%,占园区企业纳税额的33.52%,较2019年上升3.92个百分点,2018年以来高新技术企业纳税额占园区内企业纳税额的比重逐年递增。

  (2)针对落实新发展理念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抢抓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政策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增强对优质产业的承载能力。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主动融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局,立足充分发挥高新区在全市、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驱动作用,正视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深入思考破解瓶颈、转型升级的突破口,积极谋划推动高新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二是谋划发展思路。组织工作小组研究起草《鲤城高新区建设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争先进位行动实施方案》,梳理高新区的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经区政府区长办公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印发施行。2020年6月,组织开展入企走访调研,就高新区产业发展、基础配套、管理服务等方面问题征求企业的意见建议,编制完成《鲤城高新区转型升级发展策略报告》,聚焦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深入分析,提出高新区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路径,形成调研成果并组织实施。2020年8月,会同区政协组织开展“高新区运营改革暨提质增效工作”调研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协商讨论,形成《政协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关于视察高新区运营改革暨提质增效工作的情况报告》,提交区委作为决策参考。三是引导推动企业创新。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等,强化科技创新工作力量,党政领导带队跟踪服务优质科技企业,引导协助企业申报重点技改项目。2020年共有14个工业技改项目列入省、市重点技改项目,总投资额9.9亿元;22个项目入库民企产业对接招商项目,总投资额23.17亿元。

  2.关于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一把手”牵头抓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主动作为,报请中共鲤城区委并获批准,党工委书记不再兼任江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委书记亲自约谈党工委书记,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力度。一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制订《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亲自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决策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干部管理、发展规划计划及“三重一大”等事项。2020年以来,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26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8次,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进高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讨论决定有关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考核推荐工作,安排落实疫情防控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9次,督促整改进度,并多次到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整改遇到的问题。二是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重点对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深入分析解决问题的难点和突破点,采取措施解决了一些企业和群众持续反映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如解决了重点项目用地征迁遗留问题,为项目建设扫清障碍;建设“紫山路西段工程”,打通断头路,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和排水排污网络;妥善解决社区居民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对巡察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也都明确了推进整改的具体措施及整改时限。

  (2)针对主动协调落实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确认识高新区的职能定位,强化对企业发展的精准服务意识,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方面主动作为,助力企业发展壮大。一是主动服务惠企助企。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各类惠企、助企资金,2020年,共有27家企业累计获得区政府下达的研发经费补助(清算)资金1042.51万元,6家企业获得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9.3万元,2家企业获得市科技局下达的疫情防控科技专项补助60万元。二是有效发挥科技支行作用。通过开展政银企对接会、协助银行创新信贷产品等,为融资需求企业与银行搭建快捷、有效的沟通平台,截至2020年底,科技支行累计帮助企业和个人实现融资75亿元。三是依法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多次与社区沟通协商,社区现已表态将尽快整理好相关的基础资料。目前已完成对该建筑物的测量。下一步将根据社区提供的资料及测量队提供的测量图纸,依据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股权比例分配并签订股权比例分配协议书,依法收回园区开发公司应得收益。

  (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持续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对照在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工作规则,制定《党工委议事规则》《管委会议事制度》,修订完善《高新区党工委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遵守制度规定,经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各科室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二是严格落实执行。2020年以来,党工委先后召开会议研究干部考核、评先评优、巡视巡察整改问题等“三重一大”事项10次。

  3.关于职责职能自我限缩的问题

  (1)针对对自身职责任务理解有偏差,思路举措有限,开展工作缩手缩脚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引导领导和干部树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担当意识。一是梳理明确岗位职责。2020年6月1日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党工委书记亲自组织学习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梳理各个岗位职责,再次明确高新区的职能定位。会同区直部门研究提出关于高新区入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进一步理顺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劳资纠纷等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职责,增强管理服务效能。二是摸清家底高效服务。每月做好企业税收统计,编制企业税收统计报表,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精准高效服务企业提供参考。2020年1-5月入驻企业完成税收4.43亿元、同比增长0.48%,2020年1-6月入驻企业完成税收5.17亿元、同比增长2.68%,2020年1-7月入驻企业完成税收6.32亿元、同比增长2.90%。2020年1-8月入驻企业完成税收7.07亿元、同比增长6.51%,2020年1-9月入驻企业完成税收7.70亿元、同比增长2.74%,2020年1-10月入驻企业完成税收8.73亿元、同比增长4.14%,2020年1-11月入驻企业完成税收9.51亿元、同比增长5.32%,2020年1-12月入驻企业完成税收10.50亿元、同比增长4.20%。三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高新区会同企业所属街道现场检查、督促公司完成整改,杜绝铁屑废料流入污水管道,没有造成管道堵塞和水源污染的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建立章立制,制定《高新区领导干部挂点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党政领导、在职干部每人挂钩对接服务企业,及时了解、协助解决反映遇到的问题,并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制定《高新区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划分形成分片网格,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协助部门、街道督促企业做好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走访发现企业存在的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问题,第一时间形成问题清单,通报给相关部门和街道依法进行处置,跟踪落实处置情况。四是警示教育激发动能。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对分管领导和业务科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履约意识,持续强化政治纪律、财经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堵住管理漏洞。一是加强法律保障防范法律风险。深刻反思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风险防控缺失的问题,认真吸取项目因违约被起诉并支付赔偿金的教训,在2018年8月重新招标施工单位续建时,聘请法律顾问为项目提供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做到依法诚信履约,切实防控法律风险。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规范鲤城区政府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增项增资相关规定的通知》(泉鲤政文〔2018〕65号),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招投标、预结算和增项增资的规范化流程,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三是全力推进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创业投资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组织工程公开招标,协调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协作配合,严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同时加快施工进度,主体工程已经完工。2018年、2019年两次实施的南北二路渠清淤工程都已经完成结算。

  (2)针对国有资产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强调讲话,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格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一是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按照区政府《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泉鲤政文〔2019〕25号),制定出台《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租赁经营、租金收缴的规范化流程。二是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租金收缴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加大对巡察反馈的2019年11月底应收未收房屋租金的催收力度。目前,除两家企业采取法律诉讼追缴并正由法院执行外,房屋租金、零星地块租金已经全面完成清缴工作。三是严格资产运营管理。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出租的11宗零星地块,均用于支持入驻企业生产经营,作为生产配套场地使用,租金标准按不低于咨询机构市场调查测算价格执行。相关地块的租赁经集体研究明确意见后,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2020年9月5日,依法采取网络公开拍卖方式对一宗未利用地块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确定承租人。四是强化问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对业务科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协助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空挡”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积极发挥协助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一是深入剖析查找不足。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党政领导和干部普遍存在畏难思想,对自身职责任务的理解有偏差,对“协助落实”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街道和部门没有要求协助就事不关己,没有主动承担职责、落实责任、开展巡查和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切实增强责任红线意识。高新区会同企业所属街道现场检查、督促公司完成整改,清除宿舍楼一层堆放的物料,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高新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三是建立完善反馈通报机制。制订《高新区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划分形成分片网格,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协助部门、街道督促企业做好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走访发现企业存在的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问题,第一时间形成问题清单,通报给相关部门和街道依法进行处置,跟踪落实处置情况。四是强化问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对分管领导和业务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的问题

  (1)针对“一把手”亲力亲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政“一把手”对自身存在的亲力亲为不够问题进行检视反思,通过与班子成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并在党工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改印发《鲤城高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鲤城高新区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明确党工委书记责任清单以及高新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确保认真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四个亲自”真正落实。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以来,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学习会、部署会、协调会、推进会等,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入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干部考核推荐等重要工作,主持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专题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为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集体廉政提醒,并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廉政谈话5人次。在巡察整改期间,针对项目未结算问题,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积极与财政、审计等区直部门沟通协调,理顺症结,促项目结算进展。三是对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签阅的2020年以来下发的涉及上级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重要文件进行自查,截至目前,共涉及文件21份,党工委书记均有对相关问题进行签阅,提出意见,并跟踪抓好相关事项的推进落实。

  (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新修改印发的《鲤城高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印发《鲤城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指导,推进廉政谈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均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如实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2020年以来,党政班子成员和区管科级干部能加强对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工委书记对党工委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保障支持纪工委履行监督专责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力支持纪工委落实“三转”,抓好主业,为“三转”工作提供各种保障和支撑。一是检视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是党工委对纪工委深化“三转”的重要性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在保障支持纪工委履行监督专责认识上存在偏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党工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进行认真剖析,查摆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明确专职专责。召开党工委会议,再次明确纪工委书记负责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规定不再参与非公党建、机关效能等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

  2.关于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监督首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能定位,提出加强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的具体措施。一是认真查摆原因。组织纪工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和纪工委、监察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履行“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纪工委书记在党工委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查细找问题,剖析存在原因,提出整改和努力方向。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组织收看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集中学习、督促自学、参加各类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高新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2020年以来纪工委共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12次,参加区级学习培训3次。三是厘清监督职责。制定《鲤城高新区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抓落实。结合高新区实际印发《高新区纪工委监察组关于开展2020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的范围和重点,强化精准监督。四是强化建章立制。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督促修订完善《高新区党工委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工委议事规则》《管委会议事制度》《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高新区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实现日常议事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督促健全完善项目招投标、预结算、增项增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历史施工用电管理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和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中增加反商业贿赂条款,做到防患于未然,监督于事前。五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工委书记对纪工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监督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坚持在日常监督和重点领域监督上持续发力。一是印发《高新区纪工委监察组关于开展2020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的范围和重点,强化精准监督。二是做实做细监督责任。一方面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强化正风肃纪。2020年以来,针对机关干部作风、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工会会费管理使用等开展监督检查8次。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深入企业、项目工地、新塘安置区及南园公租房等重点区域,开展一线监督走访10余次,严格督促落实疫情防控、隐患排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重点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监管缺失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涉及高新区两个重点项目工程存在未竣工结算问题进行监督,目前已整改到位;对市委联动巡察组移交边巡边改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开发公司在落实企业临时用电使用管理情况整改中有“回潮”现象,存在制度执行不严、电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已责成业务科对园区开发公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一转了之”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定决心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相关问题,积极推进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批示精神,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区委《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的具体行动清单》,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建章立制梳理排查。结合高新区实际,印发《鲤城高新区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提出具体行动清单并组织实施。开展了各类非常设机构的撤销整合清理工作,共梳理排查出2013年以来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立的非常设机构21个,已撤销12个,调整4个,保留5个。三是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2020年以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科学确定文件密级、发布层次和阅读传达范围,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不以文件形式转发,必须印发的文件,涉及到重要事项的,都经过党工委会议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印发。

  (2)针对为基层减负工作“一阅了之”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从自身职能职责出发,积极开展企业减负工作,服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建立领导干部挂点服务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挂点企业工作方案》,党政领导、在职干部每人挂钩对接服务企业,及时了解、协助解决或反映企业遇到的问题,并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经营。2020年结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专项工作,党政领导、在职干部对入驻企业走访调研、实地检查实现全覆盖,在走访调研过程中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企业减负工作。二是立足本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疫情期间,党工委书记亲自部署安排,帮助企业协调平价口罩和消毒液等物资,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带队现场查勘,协助燃气公司推进园区两家企业厂区燃气管道建设问题,满足企业生产用气需求,降低能源成本。管委会主任到企业对接沟通,帮助向区政府反映并推动园区两家企业新项目发展用地问题,优化企业生产项目布局,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协调自来水公司为园区企业开通专用供水线路,降低用水成本;支持园区企业解决厂区进出通道问题,便利企业物流运输,降低交通成本。同时,着力抓好服务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新培育1家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带头执行规定,带头落实清退,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即知即改。认真组织排查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违规发放的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岗位补贴,涉及管委会在职在编人员领取的29.385万元补贴已经于2020年8月2日之前全部组织清退到位,并于2020年8月12日上缴市财政指定账户。鉴于企业自聘人员工资薪酬较低,且重点项目补贴、招商引资工作补贴等属工资、奖金组成部分,同时参照中共泉州市纪委、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泉人社〔2018〕69号)文件第三条第二点关于“对已离职人员可以酌情暂不清退”有关规定,经党工委集体研究,建议对离职自聘人员领取的补贴暂不予清退,对在职自聘人员领取的补贴暂免于清退。二是举一反三。经过认真梳理,自2015年9月起,管委会及园区开发公司已停止发放招商引资补贴、重点项目建设岗位补贴、财政增收考核奖励等各类补贴。目前,高新区管委会及园区开发公司人员发放的津补贴,均严格按照上级统一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存在未经批准自行出台并发放的违规奖金或津补贴现象。

  (2)针对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工会福利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工会会员义务,合法合规保障工会会员福利。一是立即核查补缴。工会经费收入主要来源于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和会费收入等。目前管委会和园区开发公司工会已经依照规定收缴补齐2013年-2017年个人应缴纳的会员会费。2014年4月-2017年5月发放给职工的福利品,主要包括职工服装、节日慰问、员工及家属住院慰问以及员工生日蛋糕款等,属于工会业务支出。二是设立专用账户。党工委工会、园区开发公司工会已经于2018年设立工会专用账户,并按时收取工会会费。

  (3)针对违规在下属国有企业报销接待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支出,推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方面加强规范管理。园区开发公司是高新区投资、建设、招商、运营的主体,承担高新区开发建设有关筹资融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等任务。目前已经完成对园区开发公司财务审批流程和审批表格的梳理,严格落实政企分开要求,规范执行财务制度。同时,制定《高新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的审批、接待、报销等相关手续,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程序,由经办科室规范填写接待审批单,做好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后,严格按要求接待。另一方面认真核查加强监督。安排专人对近年来支出的接待费用进行排查,核实接待对象、接待标准,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分别对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对国有企业资金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对园区开发公司资金运行管理不到位,大额资金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立行立改,认真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对园区开发公司12个银行账户的清理,注销6个无实质性业务往来的账户,保留尚有业务往来的6个账户。同时认真梳理分析风险隐患点,及时修订完善《园区开发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因工作需要在各银行账户间调拨资金的,必须填写《资金调拨单》进行审批。2020年以来,累计调拨资金32次,均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针对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鲤城区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工委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鲤城区委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推动问题整改。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巡察反馈后,高新区指派专人对近年来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不严肃问题进行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组织生活会上,对照发言材料雷同的问题,进行自我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加强整改的具体措施。二是统一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党员过好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落实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严格规范区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按时按频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并指定专人认真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情况,同时,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工委书记对党工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1)针对高新区非公企业党委“空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强领导。在区委未配齐党工委副书记之前,党工委指派党工委办公室主任作为非公企业党委的临时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党建指导员负责高新区非公企业党建的日常工作。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到位以后,党工委及时进行分工,明确其分管高新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二是丰富形式。制定高新区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活动计划,依托两新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园区企业党员、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2020年以来,分别组织开展义务献血活动、高新区企业家商学院第三期活动暨鲤城区检察院送法进企业‘金融企业刑事犯罪风险防控’公益讲座、“我们的节日.端午节”爱国教育活动、“学党史,传承红色基因”知识在线竞答暨“讲传承 说品牌 谈发展”非公企业书记访谈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属非公企业党支部党员前往参观鲤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属非公企业党支部党员前往观看党性教育电影《党员登记表》等各类活动。目前已使用的党建经费主要用于党建网站维护、党建文明主题宣传和党员教育培训等。

  (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和保障力度,认真排查党员信息管理、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等基本信息,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一是重新梳理党员信息管理、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等相关资料,2020年共收缴党费6480元,均严格按区委组织部的规定按时足额缴交。党员信息管理和党员关系转接工作也都严格按照规定,在党员e家上操作执行。二是制定《高新区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推进整改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党工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干部队伍担当尽责“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针对党工委领导班子激发干部活力意识不强、措施不多,干部队伍整体出现疲软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正确认识新时代背景下的使命,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勇于担当,教育引导干部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一是加强学习增强能力。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通过集中学习、督促自学、参加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晋升职称评定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2020年以来,有13位同志参加各类理论学习和岗位业务培训。二是优化调整激发活力。党工委主动向区委申请配齐领导班子,目前已提拔2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党工委班子。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德能勤绩表现,向区委推荐2名优秀年轻干部。按照职能定位,对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进行重新定岗,同时选派11名干部参与全区“四城”创建、重点项目建设和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多岗位锻炼的能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集中力量解决问题。组建专班推动项目审核结算工作,2013年以来15个未审核结算的项目,都已按程序办理审核结算手续。高新区六期用地土方工程已经整理完整结算资料,并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工程造价初审,报送区政府财审中心审核。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对分管领导和业务科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针对“一抓到底”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坚韧不拔的执着精神,主动多次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就工程延误责任认定、工程延误违约处罚进行充分协商,认真梳理各项材料依据,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依法依规提出处置意见。现已完成结算,并向区政府申请拨付资金。

  (2)针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视问题,深刻剖析。近几年来,高新区历任党工委书记多为兼任或在岗时间较短,党工委书记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对自身职责任务理解有偏差,存在思想懈怠、得过且过的苗头,一些干部面对复杂问题不敢较真碰硬,开展工作缩手缩脚,没有主动想办法、找路子协调解决,推进力度不大,缺乏强有力措施,导致部分事项久拖不决,形成“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二是主动作为,推动整改。针对存在问题,现任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主动作为,主要领导亲自开会讨论、分析,正视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复杂因素,明确推进整改的具体措施,“江南物业公司长期没有核算收益”的问题已经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判决;“园区开发公司往来账款未结清”的问题已经基本完成整改并转入长效整改。

  (3)针对主题教育问题检视“避重就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检视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组织对党工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主题教育的检视剖析等相关材料进行自查,形成个人问题清单,并将涉及巡视、审计反馈等重要问题的有关情况反馈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二是对照检查分析。在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工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审计反馈问题,进行自我检视,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加强整改的具体措施。

  2.关于纪工委落实整改监督责任较为薄弱的问题

  针对纪工委未组织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转变思路,找准职能定位,强化政治监督。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协助党工委制定《关于落实市委联动巡察组对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关于落实<市委联动巡察组巡察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督促各责任科室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列出的问题清单,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逐条狠抓落实,逐条推进整改。同时建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周报告制度,抓好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精准监督。印发《高新区纪工委监察组关于开展2020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的范围和重点。2020年以来,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重点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监管缺失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委联动巡察组移交边巡边改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有效发挥巡视巡察整改推动作用。三是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针对市委联动巡察反馈问题,协助党工委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市委联动巡察组移交边巡边改问题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对1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整改成果转化不到位、不明显的问题

  针对对2018年11月十届福建省委巡视泉州反馈意见所指出的共性问题,对照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核查。对2018年11月十届福建省委巡视泉州反馈意见所指出的共性问题再次进行梳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再部署再推动。二是抓整改促转化。针对“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有差距”的问题,首先组织学习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梳理各个岗位职责,再次明确高新区的职能定位,突出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的主责主业,先后3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积极谋划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其次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主要工作任务等具体内容,强化科技创新工作力量,党政领导带队跟踪服务优质科技企业,引导协助企业申报高企认定。针对“未严格执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问题,健全完善《高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2020年高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学习活动。2020年以来共开展13次集中学习。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高新区监察组对巡察整改期间发现的一起问题线索依法组织查处。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共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1人。

  (一)政务处分情况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使用单位备用金账户,挪用财政资金,对福建泉州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职员胡晓斌给予记大过处分。

  (二)诫勉情况

  因违反规定未将往来港澳通行证提交单位管理,出入境情况未在廉政档案中填报,对高新区服务中心职员杨明舜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合作建设项目未获收益事项。

  督促社区尽快整理好相关的基础资料,根据社区提供的资料及测量队提供的测量图纸,依据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股权比例分配并签订股权比例分配协议书,依法收回园区开发公司应得收益。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

  (二)关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事项。

  1.2013年以来15个未审核结算的项目,都已按程序办理审核结算手续。

  2.针对2002年至2012年底未完成整改的28个项目,2021年1月14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江南城建集团牵头,组织代建单位落实7个代建项目的整改工作(1个项目已经报送财审中心审核,1个项目已经向泉州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剩余21个完工时间较长、已实际投入使用但报批手续不完整、内业资料缺失严重且向施工单位送达律师函后没有得到回应的项目,由司法局指导高新区通过《泉州晚报》及其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提交完整有效、符合财审规范的内业资料,并配合办理项目结算相关手续,如施工单位未在限定时间内回应或提交内业资料,则以已支付的工程款作为结算价进行结算。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

  (三)关于企业动建电费未收回事项。

  1家企业拖欠电费已经缴清;1家企业因资金十分困难,采取分期还款,并提交承诺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缴款25000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四)关于往来账款未结清事项。

  针对其他应收应付往来账款未结清问题,经与区直部门沟通协商,现已核对相关手续和账目,明确了账款金额,并适时进行调账。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达到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五抓五看”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支持高新区纪工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早抓小”,努力实现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水平。

  (二)持续抓好整改“后半篇”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分情况分类别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彻底解决的整改任务,要拓宽思路,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按单“销号”,同时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查,确保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一抓到底,持之以恒,确保长效。同时,按规定做好巡察整改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各项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持续抓好建章立制。要对存在的问题,倒查制度漏洞,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完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用电管理、资产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用制度管人管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推进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要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巡察整改贯穿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把巡察整改与正在统筹推进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真正使落实整改成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483550 ;通信地址:鲤城区南环路1051号鲤城高新区管委会大楼6楼,邮编:362000;电子邮箱:qzgxqjny@163.com。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