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纪委监委关于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12 14:10

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增强纪律威慑力,现将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总务处干事蔡银良挪用公款问题。2020年7月,蔡银良利用其担任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负责学校工会资金管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学校工会银行账户内的公款人民币20万元,用于帮助其妻子肖某某偿还债务。2020年10月,蔡银良全额归还挪用的人民币20万元公款。2021年3月,蔡银良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坚决摒弃私心杂念,守住公与私的界线、纪与法的红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成果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