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13 17:0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工作,切实扛起落实整改的政治任务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题党委会,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各党支部必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做到全面认领、责任明确、坚决整改。

(二)高位推动,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白建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政委杨振刚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内容、措施、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定期听取、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主持召开6次专题会议,亲自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2月4日,分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机关各党支部通力协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研究巡察整改措施、推动进度和督导检查,实时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三)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明确对每个问题“对号入座”、深刻剖析,逐一对账销号,在推动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落实整改的基础上,着重针对整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制度,根据新问题新情况出台一批新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构建长效制度机制,力求治标、治本,把巡察整改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水平的强大动力,用实际行动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重点单位教育整顿覆盖面不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分局持续巩固深化试点工作成果,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铺开后,持续深入推动活动开展,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教育整顿常治长效,实现全局民警文职及辅警“全覆盖”。通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并于3月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暨队伍教育整顿实有人数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全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网上测试,积极落实上级有关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全局民警、文职、辅警应“到”人员一人不漏,全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网上测试。


(2)针对重点单位落实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存在走形式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分局教育整顿办组织对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常泰派出所、金龙派出所根据反馈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检查重点,组织其他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在今年的队伍教育整顿、政治轮训、党史学习教育中,分局教育整顿办会同纪检督察部门,对各单位活动“规定动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坚决杜绝相互抄袭、马虎应付的问题再次发生。3月份,分局整顿办组织开展了3次专项督导检查(包括1次学习教育预评估);4月2号,分局教育整顿督导检查组对局属各单位学习教育环节开展情况进行复核验收。


(3)针对部分重点单位教育整顿压力传导不到位,廉政风险自查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启动后,按照新一年教育整顿部署安排,组织广大民警文职及辅警围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纪律作风等方面和自身岗位职责开展更加深入排查检视,推动问题大排查、大梳理、大起底,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对自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查摆。4月初,根据教育整顿工作安排,分局组织开展全员谈心谈话,从分局党委班子做起,认真落实“五必谈”工作要求和“三谈”(重点单位重点谈、问题线索直接谈、苗头对象点名谈)措施,重点围绕“八谈”内容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政策进一步传达解读好,激发民警自查的内生动力,增强自查的行动自觉,帮助有问题的民警消除顾虑、放下包袱,直面问题、争取主动。截至目前,全局已开展谈心谈话1044人次(民警572人次、文职26人次、辅警446人次)。在做好政策宣讲、谈心谈话的基础上,4月26日,分局召开个人自查动员部署会,传达个人自查的有关工作要求,详细解读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的填报注意事项,讲清讲明不如实填报的后果,要求全警认真、如实填报个人自查事项,目前,分局个人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汇总整理有关数据。


(4)针对教育整顿督导不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扎实深入开展教育整顿督导,结合实际强化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加强督导培训,提高督导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通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3月份以来,分局教育整顿办结合教育整顿工作,会同纪检、法制、户政、督察部门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局属各单位落实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及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3月3日至3月5日,组织对各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等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月17日至3月19日,分局教育整顿办对各单位开展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暨政治轮训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3月27日开始,分局教育整顿办通过调阅台账、实地检查、闭卷抽测等方式,对各单位学习教育环节开展情况进行预评估(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篇目不齐全;会议记录不规范;心得体会、研讨交流发言质量不高;上级会议精神未及时传达到位,存在遗漏;台账整理不规范;活动开展不规范;征求意见不广泛,为民办实事内容不够丰富等7个方面),下发了《关于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预评估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结合省委指导组、市委巡回督导组和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复评复核发现的问题,4月2日,分局整顿办对各单位学习教育环节开展情况进行复核验收,按照评估考评标准,学习教育环节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有指挥情报中心、户政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鲤中所、海滨所、常泰所,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有巡特警反恐大队、开元所,各单位均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通过验收。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分局把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评,通过绩效杠杆推动工作落实。


2.关于队伍建设过程中落实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思想政治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分局继续抓好抓实全警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加大先进典型的培树、关爱、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英模教育,创新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一是依托分局“掌上政工”平台,更新学习内容,设置试卷,组织全警开展线上擂台比武和知识测试,及时检验学习教育成效,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参与率和覆盖率;二是组织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工作和第二届“群众点赞好民警”评选活动,拟推荐20名民警参选,目前已深入挖掘5个基层所队民警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比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凝聚警心士气。


(2)针对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教育重要性紧迫性有所认识,但推动落实不够,辅警思想政治教育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辅警纳入全局党风廉政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范围,与民警同学习、同整顿,共同接受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二是组织对辅警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辅警的投诉举报件开展全面“回头看”,逐件进行研究梳理和对照剖析,深入查找执法执勤、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三是督促各单位落实辅警日常教育管理,定期召开辅警管理工作会议,组织辅警参加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将党员辅警纳入流动党员管理;四是参考市局的模式,逐步解决辅警纳入支部管理工作。


(3)针对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对警务人员八小时外的“娱乐圈、朋友圈、生活圈”教育管理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全市公安民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作为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政治轮训月”加以学习巩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教育整顿期间,确定了“辅警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公安信息网络管理使用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和办案场所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重点整治内容,成立专班有针对性地逐个制定整治措施,确保一题一策、精准整治,发出督导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督导建议书42份;三是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发挥民警家属微信群的作用,动员民警家属一同做好民警8小时以外管理,目前,局属各单位的家属微信群已基本建立;四是政工部门严格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加强对市局转录辅警管理,认真执行2个月试用期机制,试用期满做好转正定级工作。纪检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日常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使自觉遵守各项纪律成为广大民警、文职、辅警、协勤人员的日常习惯。2020年9月,分局对违规查询使用个人信息的常泰派出所辅警予以开除处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2020年8月,对违反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和办案区安全管理规定的金龙所辅警给予开除处理、对当天正班民警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带班副所长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4)针对部分警务人员在同一岗位长期任职导致岗位廉政风险增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全局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8年和10年以上人员的摸底统计工作,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分批次有步骤逐步开展岗位轮换交流的各项工作。今年来,在摸底统计基础上结合个人工作表现,已对40余名民警进行了岗位调整,今后将常态化开展干部岗位交流工作,适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特色,准确把握岗位交流时机,最大限度盘活警力,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整体效能,提升队伍党风廉政风险的管控力。


(5)针对为基层减负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2021年度绩效考评办法,提升机关业务大队自侦案件的考评分值,以更大的力度推进业务大队独立办案,从根本上降低基层派出所办案比重,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积极发挥政工室、工会、警察协会等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倾听收集基层合理化建议,先后召开民警座谈会2场,落实基层减负措施3条,助推基层反映的重难点问题得到解决,起到为基层减负的作用。


(6)针对暖警工作开展不够细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全局在编辅警全部纳入工会会员管理,辅警的春节工会慰问品均已发放;二是进一步加大暖警工作力度,强化民警职业保障,积极通过工会、警察协会、公安文体联等协会组织做好暖警工作,通过警校共建,进一步帮助解决民警子女入学入园难题。


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需进一步推进的问题。


(1)针对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继续保留原有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配备扫黑除恶专业侦查打击力量,开展常态化侦查打击。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信访窗口接待等途径,拓宽群众举报渠道,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举报反映情况;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的积极性。针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黄赌领域,制定警情处置规范,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堵塞执法漏洞;制定“黄赌”治安问题常态打击整治工作办法,坚持“打早打小”和常态化整治,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2)针对各警种线索摸排分工协作不够到位,线索研判不够深入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善分局主要警种黑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和派出所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明确各机关警种、各派出所的职责分工,线索摸排内容、工作方法、工作重点以及移交程序等,压实各警种线索摸排工作责任,分局各警种线索摸排分工协作和线索精准研判工作机制运行顺畅。


(3)针对治安乱象打击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召开党委会、办公会、工作例会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持续推进“断卡”行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百日千警进万家”集中宣传活动,从今年3月起,每周抽调分局机关警力支援警情高发地区开展防诈宣传工作;在落实原预警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事前预警,购买了“金钟罩”反诈预警平台服务并部署在全区推广使用,提升科技防范能力。2021年第一季度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名,分别比升140%和163.16%,入户宣传10万余户,推广使用“金钟罩”反诈预警平台服务10万余人,预警劝阻2142人次,止付、冻结被骗资金5507.58万,全区电信诈骗警情同比下降7.07%。


(4)针对落实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及双向移送机制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落实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和驻局纪检组与局属侦查部门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同步办理、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相关工作要求、时限等,进一步理顺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及双向移送机制,确保涉黑恶“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及时移交、及时查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为民情怀有待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1)针对部分警务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分局部署开展涉案财物和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副教导员任主任,并成立由法制、纪检、警保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涉案财物和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情况进行查摆整治。针对涉案财物专项整治方面,全局共排查2017年以来的案件1534起,涉案财物2655件,历年库存的案件511起,涉案财物 15901件。针对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项方面:全局排查2017年以来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共排查1076起案件,涉案人员1458人,数量1458笔,核实存在保证金未处理的126笔,现已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分局进一步细化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制定具体明确、针对性强的实施办法,保证涉案财物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抓好涉案财物保管、存放、移交等工作,注意剖析涉案财物管理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办案民警依法扣押、处理、管理涉案财物的能力和水平。抓好执法办案系统涉案财物的登记,健全专门台账,进行实时、动态、信息化管理。


分局推动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前置,严把案件审核关,全面梳理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可能存在的纰漏、风险点,制定了审核办法,明确了从简单案件到较疑难、复杂案件以及重大复杂、敏感、争议案件的四级审核机制,杜绝了审核人员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问题隐患。法制民警规范完整记录执法平台上考评问题和审核意见,督促各办案单位法制员及分管领导认真履职。法制部门定期组织抽检、复查复核,确保责任到人、工作留痕、无缝衔接。纪检组、督察、信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线索核查,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审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


(2)针对群众投诉执法不规范、内部管理不到位、警务人员违纪违法等问题比较多见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分局现已成立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推进“六大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及“刑案清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专项整治,规范建章立制。聚焦执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存在的顽瘴痼疾,部署开展受立案不规范引发信访投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局接处警与受立案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整改有警不接、有警不录、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而不查、立而不侦、推诿塞责、隐案瞒案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减少因接处警、受立案不规范引发的信访与投诉案件,分局从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入手,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挖剖析存在的问题根源和制度漏洞,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体系和信息化、智能化的执法问题监督预警体系,优化完善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应急处置、考核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2020年,组织对分局自2017年以来办理的所有警情与案件进行排查,共发现问题17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规范接处警衔接制度,对2次派警、2次处置的警情和案件移交进行明确,避免因内部流转不畅导致发生投诉、信访。


2.关于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力度亟待进一步强化,个别干警不作为、懒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下发《关于全面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实现案件考评全覆盖,对已办结的刑事、行政案件全部列入每月执法考评;建立专兼职法制员制度,严格落实法制员专职化,全面负责所在单位的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执法质量考评、执法培训、法律服务工作,坚决做到“日清日结”;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提高执法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制员、办案民警的政治待遇,在岗位调整时优先予以考虑,年底评优评先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到位,考评成绩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绩效扣分。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体系和执法问题监督预警体系。截至3月底,分局已组织开展交叉考评3次,共考评案件247起。


3.关于财经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部分开支手续不完整、使用大额收款收据报销、资金使用不规范、借款清理不及时、超标准报销探亲费用、从行政经费列支慰问金、从工会经费列支党建费用、无公函接待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经费支出审批,加强原始凭证审核,自2020年7月以来,严格执行《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财务管理办法》的经费审批制度。在经费管理上,根据预算额度、报销金额实行“经办人-部门领导-财务会计-警保室主任-分管业务局领导-分管财务局领导-局长”多级联审连批制度,通过开展培训,强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开支手续及票据审核把关,杜绝开支手续不完整、大额收款收据、借款清理不及时和超标准报销探亲费用等问题。3月15日分局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提升暨财务制度培训会,对现行财经法规、差旅费报销、慰问开支和分局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工程修缮等规定进行了解析、重申,并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报支疑点进行详细解答。局属各单位内勤及报账员均参加了培训,会后按要求及时向各单位民警传达了培训内容和今后经费报支注意事项。针对未附会员签领手续问题,会上强调要求同类型开支报销手续均需附相关人员签领手续及人员名单;针对“特警五项”比武报支不规范,未附任何附件问题,已将《全省“公安特警五项”相关科目比武活动方案》和《全省县级公安巡特警岗位技能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公传发〔2018〕96号)作为附件补充至凭证中;针对以收款收据报销问题,我局通过财务培训、再次重申,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发生;针对子女夏令营活动费用在零余额经费报销、在机关工会账户报支机关党支部精准扶贫对象慰问品及暂借款管理不规范、慰问金等费用在行政资金账户支出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新制定出台的《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慰问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对慰问的对象、类别、标准和经费列支渠道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会开支、慰问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各项经费列支渠道,进一步规范暂借款手续,明确借款期间超过三个月的,应重新办理续借手续;针对探亲假差旅费全额报销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分局在规定范围内报销探亲差旅费,不存在超标现象,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探亲差旅费审核报销工作;针对接待未见公函问题,分局将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财务管理办法》(泉公鲤综〔2020〕63号)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手续,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分局将继续严格遵守执行财经法规及分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报销程序,规范报销手续。严格开支手续及票据审核,杜绝开支手续不完整、大额收款收据、借款清理不及时和超标准报销探亲费用等问题。


(2)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公安部和省、市公安机关内部标准要求,为了加大推进力度,做好整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2016〕1号),结合各单位实际,同意由各单位自行改造,各费用均在采购标的内。今后,我局将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泉公鲤综〔2020〕63号)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程序,严禁拆分项目。加强内部控制,严格采购流程,细化采购手续,杜绝政府采购不规范和手续不完整的现象。


(3)针对装修工程管理不严格,存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未履行报批手续,工程竣工未经结算支付工程款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单位对该装修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今后,分局认真贯彻执行基建修缮工程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招标流程,强化施工监督,杜绝工程招标不规范和手续不完整的现象。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固定资产多年未清理的情况,我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固定资产清理领导小组,部署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泉公鲤传发〔2021〕177号),并于2021年3月10日委托代理机构协助开展清查工作,核实历年资产账目、开展实地资产盘点、出具资产审计报告、处置待处理资产。目前已完成全局固定资产实地盘点清查工作,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党委抓基层党建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充分挖掘、宣传政工室党支部、出入境管理大队党支部等党建品牌创建基础好、党建带队建效果好的先进典型的工作经验,组织参加区直机关特色党建项目评选活动,向各支部下发了2020年全区党建创新项目资料供学习借鉴,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分局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组织26名基层所队的民警参与跟班,进一步深入开展英模专题教育,大力营造学先进、争一流、走前列的浓厚氛围活动;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今年第一季度,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为党员上党课15场次,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指尖党务”系统建设、出入境窗口便民服务、巡特警反恐接处警等工作开展。


(2)针对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做实机关党委书记抓机关支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研究制定了述职评议考核实施细则,推动形成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目前,各机关党支部均已提交了2020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书面报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被纳入月度单位绩效考评。此外,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分局派出2个指导组,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评估工作,对各支部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3)针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到位,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党课组织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机关党委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机关支部党建内页台账,同时将3月份确定为分局“政治轮训月”,以每周政治业务学习例会和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统一规划学习内容、分级推动学习落实;二是充分运用绩效杠杆激励作用,要求每个机关支部都打造一个特色亮点,并加大支部党建工作在分局绩效考评办法中的权重分加以推动激励,有效提升了各支部加强自身建设的主动性;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调阅各支部工作台账,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并下发排名通报。


2.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推进主题教育长效化制度化为抓手,按月下发党员学习计划,落实每周政治业务学习例会制度,认真开展集体学习、督促抓好个人自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二是全面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标《工作指引》和《流程图》,逐一落实“规定动作”,切实发挥“学习教育”环节的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作用,全面提升公安民警、文职、辅警的思想认识,并从4月2日起组织对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为队伍教育整顿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近期分局机关党委将调阅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传导党建工作压力,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通报;三是各党支部按照“责任树”分工,做好心得体会等材料的审阅工作,确实发挥督促、整改、加强的作用。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1年4月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部署谋划,扎实推进管党治警政治责任落实落细。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廉政谈话、谈心谈话、提醒督促等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2020年,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一一进行廉政谈话。


(2)针对推动“一岗双责”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分局党委专门以党委(扩大)会的形式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把党委主体责任进行逐级分解,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的责任分工》,明确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措施,进一步细化联动构建“责任树”、责任清单、建立政治谈话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监督、常态化开展队伍建设监督等要求。纪检组根据职责分工,推动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前往各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各单位领导与民警辅警进行廉政谈话。2021年3月,纪检组对局属各单位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评,发现4个方面问题,提出5个建议,并进行全局通报。


(3)针对下属单位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落实《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更新明确相关表格格式及要求。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落实谈话要求,覆盖谈话对象,严肃谈话纪律,规范谈话记录。纪检组督促局属各单位层层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及时谈话函询、预警提醒,抓早抓小,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开展党委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谈、党委副书记、政委与六个重点单位谈、党委班子成员前往各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谈、各单位领导与民警辅警谈等“四个”层面全员同志式谈心谈话活动。截至目前,全局已开展谈心谈话1044人次(民警572人次、文职26人次、辅警446人次)。


4.关于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及时,部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上级提出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构建大监督格局,但未出台具体制度,分局层面结合实际,完善队伍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兼职督察员和督察联络员工作制度,构建政工、纪检、督察、审计、法制、指挥情报中心、警保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大监督格局,定期开展队伍问题分析研判,摸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跟进做好各项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工作,逐级把责任压实到位,确保形成合力、抓出成效。认真落实队伍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兼职督察员制度,加强政工、纪检、督察、审计、法制、警保、治安等部门和警种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并压实部门警种管理监督、综合部门职能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


(2)针对建立健全权责清单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权责清单制定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对局属各内设科室的职能进行了明确,并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在近期对机关、基层警力进行了合理调配。法制、治安等部门聚焦接处警、调查取证、案件审核等关键环节,厘清权责要点,加强执法培训,强化每月执法考评,坚决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各项执法指引,坚持以标准促规范、以实干抓落实,以行动见实效,着力推动构建权责统一、高效有序的执法体系。


(3)针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办案单位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集体议案制度,并督促局属各机关党支部和各派出所党支部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规定的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职权,对本单位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二是加强学习,下发《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纳入理论学习计划,为机关支部换届、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日常运作等工作提供指导规范;三是分局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集体决策制度,2021年4月制定《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集体议案制度(试行)》,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发挥办案单位法制员的职能作用,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防止错案,保障民警执法安全,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流程监督,机关业务大队和基层派出所参照执行。法制部门进行跟踪检查,对应当提交集体议案而未提交或者超过办案期限提交的,追究办案单位审核领导和案件主办民警的责任。对案情查证有误、汇报有误而导致集体议案做出不当或错误决议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环节期间,政工部门组织调阅了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查看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4)针对多发警情出台规范化处置机制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针对多发警情及时出台规范化处置机制。分局结合工作实际,以辖区多发的黄赌警情处置为突破口,制定《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关于规范处置涉黄涉赌警情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各单位的职能及处置、打击、监督等工作,形成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二是加大黄赌案件研判力度,每两周通报一次涉黄涉赌警情接报情况及处置情况。今年来,编发涉黄涉赌警情通报7期,全区接报的涉黄涉赌案件比去年同期警情数略有下降。其中,经过缜密侦查,侦破部督 “1.27”地下流动赌场案,全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刑拘7人,行政处罚26人,查扣资金3万多元,获得公安部通报表扬。


(5)针对接处警规范化运行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局相关部门开展多次调研,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修改接处警工作考评细则,细化各业务单位考评内容。在原有考评细则上新增巡特大队接处警情与派出所警情流转接收情况考评细则,全区快速反应率考评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接处警流程,完善了闭环式接处警运行体系,实现考评细则修订以来,警情接收率100%,今年以来全区月快速反应率均在90%以上(上级公安机关要求80%以上);二是在每月考评的基础上,加强梳理日常警情录入、警情标注、警情反馈及警情归类,发现问题警情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共整改无处理意见警情33起、未标注“涉疫情警情”13起、归类错误警情12起、未及时反馈警情7起、反馈极简警情1起。


(6)针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分局出台《2021年全区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百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公务用枪百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管责任,督察部门通过网上督察进行抽查,督促值班所领导、单位主官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安全。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执法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制度, 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


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警示教育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分局新网页专栏设立曝光台,及时对发现问题及违规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充分应用警示教育大会、每周一案例、编发廉政短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网上和线下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片等警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民警、文职及辅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自觉性。


(2)针对被处理的民警跟踪教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1年2月,纪检组派员分两组集中对被处理民警进行跟踪教育和回访疏导,建立回访台账。坚持落实回访教育工作。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经进入查纠整改环节。分局聚焦权力集中、执法办案的重点部门、单位和人员,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和“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易发多发问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狠抓执法环节突出问题,持续深化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攻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加强对辅警的管理监督。组织个人和集体对照检视排查,排查廉政风险,深刻查摆问题短板,找准问题、深挖根源。教育整顿办对民警、文职、辅警自查的表格进行复核,纪检组协同把关。


(4)针对部分制度机制落实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合理化设置审批环节,把安全生产的防火墙加高、筑牢;二是前移监督关口,制约权力防失控,进一步严明警纪警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管和落实,认真执行每季度队伍分析会、每季度队伍思想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区公安机关队伍监督联席会议,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兼职督察员和督察联络员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落实省厅禁酒令抽查制度的通知》等,建立微信家属群,发放《给全局民警文职辅警家属一封信》,2020年,共约谈、谈话提醒等个人廉政谈话30余人次,排查出问题28个,发出督导通知书8份,督促整改落实,将不良风气、苗头性问题消弭在萌芽状态,取得良好的教育监督成效。


6.关于警务督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1)针对督而不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警务督察大队专题研究新一年督察工作思路,围绕中心工作,确立督察重点,探索提升督察质效。工作中紧盯“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区委巡察移交的问题整改,紧盯权力集中、攸关民生的重点单位,紧盯大额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以精准问责促进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2020年,督察部门下发《公安督察通知书》7份,开展各类现场督察120多场次,组织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专项督导、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督导、信息网络安全、数字证书管理使用及保密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督导检查等等,督促整改问题126个,通过网上视频督察发现并整改问题503个,有力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和警规警纪的落实。


(2)针对督而不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警务督察大队结合信访件查办梳理未查获突出警情类型,进一步跟踪分析、排查原因,督促业务大队、派出所进行教育查处、履职尽责。大队通过每周学习,组织督察民警学习枪支管理、网络安全、办案区管理等法律法规,树牢“打铁必须自身硬”意识,不断强化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锻炼,提升解决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能力。定期梳理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每月核查的典型案例、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制作问题移交清单,并送达分管局领导和所在单位领导。2021年第一季度,制作问题清单6份,在督察指引和双周例会上进行预警提醒5个次,达到由点及面、警示教育的效果。


(3)针对督而不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纪检组、警务督察大队结合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制作问题移交清单,针对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队伍问题并有针对性进行整改,对建议书的落实情况给予跟踪督察,有效助推队伍突出问题的解决。2020年,联合教育整顿办开展专项督导发现各单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中问题27项131个,开展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突出问题、公安信息网络安全及数字证书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保密管理突出问题等专项督导发现问题103个,均已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督察指引和双周例会上进行预警提醒,制作问题清单进行全局通报,并定期梳理12389举报件、信访举报件,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研究问题根源、形成分析报告,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具督察通知书,重点整改,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定期在队伍分析会、监督联席会上提出,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对策,形成工作机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1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13人、谈话提醒 1人、责令检查 1人。未收到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分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尚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长效坚持,对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矛盾的问题,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重视、常抓不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在增强政治自觉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二是在压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保持严的主基调长期不变,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构建大监督合力。深入开展监督执纪,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紧抓住队伍教育的有利契机,坚决打好铁腕治警、正风肃纪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顽瘴痼疾,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鲤城公安队伍。


三是在出硬招求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巡察整改效应。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综合应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要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防控风险隐患。同时,将巡察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维护全区社会安定稳定、与攻坚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为鲤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207133;通信地址:鲤城区义全街215号,邮政编码:362000。


中共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