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16 10:07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1年12月6日开始,开展九届区委第一轮第二批巡察,被巡察单位为区教育局党组(机关干校)、教师进修学校、泉州市第六中学、泉州市第七中学、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州市凌霄中学,巡察时间45天。日前,区委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