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纪委监委关于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17 17:40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增强纪律威慑力,现将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泉州市公安局常泰派出所原一级警长戴振春等2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问题。2017年至2021年间,泉州市公安局常泰派出所民警戴振春、王侠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办理居住证等予以帮助。此外,戴振春、王侠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2月,戴振春和王侠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守住公与私的界线、纪与法的红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深刻认识“窗口腐败”的危害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监督的“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持续整治“窗口腐败”行为,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到群众身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以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快查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形成震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