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2日至5月11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
(二)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整改事项,形成整改方案。8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推进整改落实,并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统筹推进整改。把巡察整改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以巡察整改检验工作成效。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召集相关股室研究细化整改措施,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巩固整改成效。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到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中去,用整改成果指导和推动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的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至今共召开党组会18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会议记录。二是2024年以来通过党组会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〇二四年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建立健全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制度机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作《序言》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等。
(2)针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必学内容全部纳入。二是2024年7月26日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7名干部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在研讨前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在会上发言。三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鲤城建设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29日组织召开“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专题研讨会。
2.关于为鲤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行政执法监督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区检察院于6月6日共同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试行)》,6月20日、9月10日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均邀请检察院共同参与,有助于拓宽执法监督新路径,发挥政府内部监督和检察监督的有效合力。二是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4月底至5月初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设市监所开展“1+X”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采用查阅卷宗、实地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相结合共抽查2023年度投诉举报案件共计287件,现场检查共发现问题47条,并于5月28日印发通报,探索执法监督新路径。三是2024年至今已分别于3月14日、6月20日、9月10日开展3次案卷评查工作,均将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全部纳入案卷评查的范围,3次评查共涉及17个有处罚案卷的行政执法单位共计315卷卷宗。同时进一步扩大案卷评查的抽取率,6月20日开展的案卷评查案卷抽取率达52%,9月10日开展的案卷评查案卷抽取率达61%,逐步提升案卷评查覆盖率。四是2024年3月14日、6月20日的2次案卷评查工作,均对出现较多问题的部门一对一函告提示,其中6月20日的案卷评查针对街道赋权案件出现的共性问题函告相关赋权单位,并及时跟进各部门整改反馈情况,真正让案卷评查称为执法监督的有效手段。
(2)针对普法宣传工作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新区普法宣传力度,结合“法律八进”7月份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6场,其中新城区58场次。二是强化鲤小司普法品牌推广,7月份以来,推出鲤小司普法微课堂35期,内容涵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安全、国防教育、反校园暴力等。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时效性,利用暑假、开学季,聚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发挥法治辅导员作用,开展鲤小司普法宣传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活动70余场,以法治为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3.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律师行业监管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份已完成8家律所的年度考核工作。二是今年以来已通过随机抽取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抽查5家律师事务所,抽查涉及律所的卷宗规范情况、律所律师人员、执业许可证、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有无按要求公示、收费标准有无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等,并督促相关律所完成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三是9月24日对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政治引领、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服务中心大局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正当利益。
(2)针对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初已统筹协调辖区律师资源,实现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每周有2名律师值班。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鲤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工作的通知》。二是在鲤城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发布“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招募公告”,完成值班律师招募工作。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通知》,9月11日组织召开鲤城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从依法确立委托关系、及时有效约见受援人、依法调查取证、有效提出法律意见、全面履行告知义务、规范整理提交承办材料等多个方面逐项打分,最终确定评分等次。本次评估抽取33份案卷进行评估,占全年总量的10.6%,其中90分以上卷宗13份,优秀率39.3%。四是发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并要求法律援助办案律师严格遵守办案规则。
(3)针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存在“重形式轻服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9日印发《鲤城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发送各顾问律所、各司法所,明确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社区的义务,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二是指定专人对接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及时沟通顾问律所、顾问律师和辖区各司法所,每月收集社区法律顾问材料,特别是现场工作照片和工作台账,督促顾问律师履职尽责。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临江街道伍堡社区、开元街道刺桐社区、开元街道新村社区等社区了解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社区对顾问的需求,主动掌握工作情况。三是完成“深化法治体检 护航新业态企业”活动。组织部分社区顾问律师为社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活动期间,共深入辖区各社区19家新就业形态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出具体检情况报告书19份,提出建议40条,助力各社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鲤城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的通知》,将日常工作材料报送、司法所、社区意见、现场服务情况等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成81个社区的年度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推动和促进社区法律顾问深入社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五是8月29日-9月26日期间,司法局和各相关司法所召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联络会,各社区负责人与社区法律顾问面对面、零距离进行沟通交流、咨询相关法律问题等,引导社区在开展人民调解、审签合同、做出重大决策等工作中寻求法律顾问意见,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实效。整改期间,各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11场,走访社区220次,座谈30次,参与社区宣传活动6次,参与调解社区问题2件,接受现场咨询79人次。
4.关于“两类人员”管控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安置帮教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3个司法所存在的安置帮教工作问题,跟进监督推动3个相关司法所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相关工作的通知》《鲤城区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维稳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三是9月4日-12日对8个司法所开展第三季度安置帮教工作督导检查,抽查档案91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要求各所9月27日前完成整改,各所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四是9月20日,对安置帮教工作履责不到位的三个司法所所长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2)针对指导、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第三季度工作检查,联合强戒所实训民警到八个司法所针对档案进行查阅,并与8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结合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召开集体谈话提醒,并对鲤中、金龙及社矫局进行个别谈话。二是组织八个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档案的业务骨干开展案卷交叉评查活动,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工作效果。三是利用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切实抓好日常监管,每日随机抽取部分社区矫正对象适时位置确认,8月份以来共抽查78人次,累计对3名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社矫对象予以警告,切实预防脱漏管。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5月13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鲤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二是2024年8月16日,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政治生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
(2)针对新闻“三审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8月16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学习《鲤城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试行)》。二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加强对信息宣传稿的审核把关,提升稿件的质量。三是严格执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备制度,对9月4日街道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和“闽执法”平台运用专题培训及9月26日2024年“鲤小司”普调解课堂-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提升班区级巡讲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等按要求进行审批、报备。
(3)针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表》,明确本年度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间,并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动态调整学习计划。二是2月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三是4月22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建立健全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制度机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四是7月26日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五是7月29日组织召开“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专题研讨会。
(4)针对新闻外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我局主办重大活动开展专题宣传并及时在公众号发布活动宣传,例如于2024年7月9日开展的“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工作质效”主题宣传活动和8月27日开展的“法援惠民·携手筑梦”主题宣传活动。二是2024年以来,我局“鲤城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频率由原来的每周一次增加到每周至少两次,2024年以来共更新118期,累计发布565篇,其中原创内容219篇,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转发宣传,公众号阅读量明显提升。三是9月30日印发《鲤城区司法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对信息宣传工作实行积分考核,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8月16日,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2024年9月6日组织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政治生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并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三是9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9月10日,更新完善《鲤城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完善了谈心谈话的情形类别、谈话内容、方式方法等,进一步明确谈话组织及材料收集、发现问题处置等要求,要求各司法所、各股室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2024年9月20日,对社区矫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体谈话提醒和个别谈话提醒。三是对本次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3)针对廉政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配备专人负责廉政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廉政档案进行更新完善,实行电子档案与文书同步更新、动态管理。二是对在2024年区管干部廉政档案中未签字的,进行补签。三是对未及时更新廉政档案中职务信息的进行更新。四是9月20日,对未及时在廉政档案中报告港澳通行证有效期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组织各股室立足所在岗位特点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认真分析并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经排查,查找出27个廉政风险点,其中评定风险等级为14个中级、13个低级,并根据廉政风险点制定27条防控措施。二是明确各司法所一名公务员负责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移交。三是每日通过“在矫通”核查社区矫正对象位置信息,累计对28名未及时进行位置确认的对象及时登记提醒,共对7人因累计三次未位置确认及时予以训诫。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16日在局党组会上组织业务股室全体人员主动学习《鲤城区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鲤城区司法局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二是9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2)针对报销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补齐2023年1月30号缴交不固定公积金98554元的其他相关材料和2023年11月60号凭证和2023年10月21号凭证相关的四份《会议纪要》。二是9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3)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补齐《合同协议》缺失部分。二是8月16日,局党组会上组织业务股室全体人员主动学习《鲤城区司法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三是9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4)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23日上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360元至国库。二是9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执行会议制度。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规定,完善上会材料审核机制,确保上会材料格式规范、表述准确。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工作规则,全面系统学习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熟练掌握会议制度内容。三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题中若有涉及人员均做到主动回避。
(2)针对“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24年召开18次党组会均执行。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未落实“四必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16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8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在会前做好谈心谈话并指定专人记录。
(2)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8月1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二是2024年8月20日,对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及记录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发现部分会议记录不规范,部分人员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工作要求,均已进行整改。三是2024年9月20日、24日,与对照检查材料有问题的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并要求重新提交对照检查材料。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干部管理未能真管真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和关键节点,开展节前廉政工作部署会、定期通报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2024年6月,组织召开鲤城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传达学习上级警示教育会精神,结合我区部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共67人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督促党员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点内容开展组织学习,致力提高学习实效。三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建立健全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制度机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福建省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转发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实行“三个规定”一案一档的通知》。四是制定印发《鲤城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常态化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自聘人员稳定性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自聘人员关心关爱,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帮助解决自聘人员及其家属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诉求。二是9月26日,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提升自聘人员社矫专业水平。三是9月26日,开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提升班区级巡讲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提升自聘人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四是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自聘人员聘用工作。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1.关于对上一届常规巡察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系统思维和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局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进展,结合本轮巡察整改工作一并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制定印发《鲤城区司法局常态化走访调研方案》,明确走访调研任务,并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走访调研任务,于2024年2月20日至22日、6月25日至26日,局领导班子带队分别走访基层司法所和辖区律师事务所。三是8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
12.关于对上一届巡察“回头看”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建立健全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制度机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福建省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转发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实行“三个规定”一案一档的通知》。二是制定印发《鲤城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常态化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指示精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的结果转化为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7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全局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上来,巩固和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一是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后续巩固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提升,对在整改落实中履责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继续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持续改、深入改,在已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继续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填补管理空白,强化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管理氛围,切实解决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是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扎实推动成果转化,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一体推进法治鲤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品质名城·现代都市”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355910;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大院1号楼2楼,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fzlcjs609@163.com。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