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2月17日至3月2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收到反馈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立即部署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把巡察整改融入检察工作、融入检察机关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进一步推动落实各项检察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整改“压舱石”
院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苏紫燕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谢建东同志任第一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洪志强、傅昉明、蔡斯尔、吴荣州、许鲤燕、彭艺强、张仲馨等同志任副组长;驻院纪检监察组、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建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建章立制组、跟踪督促组3个专班小组,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协调统筹和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的推进。党组书记、检察长苏紫燕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对自查发现问题严格要求分管部门逐条梳理分析、找准症结、完善措施。全院上下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整改工作不悬空、不落空。2025年7月份以来,我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8次、干警职工大会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院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织密整改“保障网”
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严格要求各牵头部门每周滚动更新落实整改情况。严格对标落实各项时间节点,把握“10个工作日”“30日”“3个月”等关键时间安排,2025年7月7日、7月15日两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修改《整改方案》;8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紧扣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开展深刻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8月11日、9月3日两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做出安排;8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落实过程中修订完善的制度机制。党组书记、检察长苏紫燕同志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听取上一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审阅工作台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牵头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整改任务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推进,重点关注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和措施,对整改滞后的任务要求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对策;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要求及时收集佐证材料并提交院党组研究审核。
(三)推动标本兼治,打好整改“持久战”
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从源头整改,处理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发挥巡察整改牵引作用,既着力解决对照共性问题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又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注重从根源上破解问题,在建章立制上做深做实做细,修订完善司法办案、队伍建设、廉政监督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21项,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同时,将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制度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推进司法改革不够深入,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欠缺的问题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别于2025年7月24日、9月22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院党组及中层正职以上干警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2025年5月在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的讲话精神等,通过中心组学习提升运用理论指导检察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2025年8月25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学习研讨,推进专题研讨的常态性、周期性,截至2025年10月,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其中安排专题研讨5次,占比达到50%。
(2)针对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精选业务骨干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2025年8月4日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专业会商机制,提升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接受巡察以来,我院共受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10件16人,批准逮捕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件21人,起诉11件28人(含去年受理的3件11人),目前在办未诉3件4人,追赃挽损453.2万元。二是在办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案件过程中,同步梳理涉企案件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并主动与企业沟通,做好回访工作。2025年8月25日制定《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检察建议回访工作机制》,强化检察建议对企业治理的促进效能,做到“检察建议有跟踪、问题整改有实效”。接受巡察以来已发出涉企检察建议5份,其中1份尚在回复期内,其余4份已完成回访;同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近年制发后未完成回访的11份涉企检察建议已全部落实回访。三是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专项检察,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法院尚未立案执行的,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催办函等形式,督促法院逐一立案执行。2025年7月7日制定《关于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的通知》,对2020年至2024年期间已经判决生效的57件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察,建立情况报表,梳理发现鲤城法院有6起涉企生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判项未及时立案执行,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一份,法院均已立案执行。
(3)针对领导干部办案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8月21日向入额院领导印发《入额院领导办案“正面清单”》,正面清单明确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案件清单,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示范作用。二是2025年8月25日制定《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入额院领导原则上不得办理危险驾驶、司法救助、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备案审查、指定管辖、批准及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管理等五类“负面清单”案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重大复杂敏感等三类案件的占比应达到20%。三是根据上级规定的原则上不应当办理的案件类型,设置办案轮案规则,“负面清单”案件通过轮案规则排除。每季度通报入额院领导办理“三类案件”情况,截至2025年9月,我院入额院领导办理“三类案件”占比28.18%。
(4)针对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8月25日制定《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办法(试行)》,聚焦强化优秀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明确任务量化、报审流程以及奖惩激励机制,鼓励业务部门积极发掘、收集、总结、报送优秀典型案例。二是加强优秀典型案例的学习,组织各业务部门学习最高检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发布的第四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等,通过学习优秀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典型案例意识。三是转发《福建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典型案例工作计划》,要求各业务部门做好案例素材的发掘、培育等工作。2025年来,各业务部门向上级报送典型案例10篇,报送的典型案例包含了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等各类型案件,其中1篇案例被市院控申检察工作情况采用,1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研究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2期《行政检察工作指导》采用。2025年6月,我院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私人产权文物保护的经验做法被写入鲤城区典型案例《多元协同赋能 助推解决私人产权文物管护难点》,该案例入选国家文物局2024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入围案例。四是2025年6月组织开展2024年办结未被评查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共检查各类案件491件,及时建立台账,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表,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登记在表,并形成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报告。经案件承办人自查及业务部门内部交叉检查,发现251个案件存在法律文书制作、系统使用、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五是通过案件评查、流程监控,对各业务部门文书使用、文书制作等开展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业务部门整改。接受巡察以来,对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开展流程监控50件次,均已督促承办人整改到位。六是2025年8月5日与鲤城公安分局、鲤城法院召开“小三长”会议,就不常见犯罪的量刑问题、争议较大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沟通探讨,达成共识。七是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不严谨现象,对段某某危险驾驶案的责任人提醒谈话、岳某某等十人开设赌场案的责任人责令检查。王某某寻衅滋事案的责任人已于2023年11月做谈话提醒处理,不再重复问责。
(5)针对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区文旅局加强沟通,全面梳理辖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现状,增设“检察护宝观察点”3处,对现场发现保护不到位情形,推动整改15处,立案行政公益诉讼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2025年9月10日,新增李贽故居、王顺兴信局旧址、东观西台吴氏大宗祠三处“检察护宝观察点”,进一步拓宽观察点的覆盖面,持续畅通群众反映公益保护线索渠道;对群众反映的线索立案行政公益诉讼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二是多管齐下,提升检察护宝公众参与度。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宣传公益诉讼监督作用,以倡导志愿者参与线索反映的方式,深入推进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古城保护。针对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后立案行政公益诉讼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后续将跟进监督;根据群众反映的某寺监管问题,立案行政公益诉讼1件并跟进调查中。主动加大通过自媒体发布的涉文化遗产案件线索的摸排力度,及时跟进并将线索同步刑检部门,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积极联合市检察院、区文旅局等部门通过文庙“保护文化遗产 文明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2025年泉州世界遗产日普法宣传、检察官进小区普法宣传活动等形式,分发《协力防范“未燃”,守护“咱厝”安全》、《古城漫游记》等材料一千余份,不断扩大护宝、护城普法的受众面;并利用鲤城检察守护文化遗产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检察日报头版报道,被法治日报刊发,以及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8篇等新媒体途径开展普法宣传,促进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教育局等12家职能部门于2025年5月9日会签《鲤城区关于加强罪错未成年人全流程分级干预矫治实施办法(试行)》。推动“鲤城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平台”上线运行。四是着力打造精品课程,3个法治课程入选福建省检察院精品法治课清单;1个法治课程荣获全国首届中小学法治课教育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法治副校长中学组三等奖;2个法治课程荣获泉州市第十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中小学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小学组和高中组一等奖。五是着力推行“检察官教老师”,到泉州第七中学、凌霄中学向教职工开展法治主题授课3场次。结合开学季,到泉州第五中学、泉州第七中学、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泉州凌霄中学等学校开展法治主题授课、走访6场次;向泉州第七中学赠送《检护花开——福建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该《课程》涵盖分学段分主题精品课程42篇以及与授课稿对应的文稿、PPT电子版和授课视频。六是着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制发检察建议1份。
(6)针对落实数字检察战略部署缺乏力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各部门积极运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管理平台中筛选出有实操性的适合模型进行操作运用、线索摸排;运用大数据模型库搜索医美监督模型,向主管部门调取医美机构“白名单”,与外网搜索的“黑名单”对比,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因大数据系统问题,导致模型无法运行对接到办案系统);根据社区矫正执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中筛查出鲤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存在对罪犯叶某调查评估超期的线索,已向鲤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收到回复;通过警务辅助人员违法担任见证人法律监督模型找到监督线索,2025年9月10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成案,并向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送达检察建议。二是就“校园周边整治大数据模型”提档升级。目前完成全市系统扩容、架构升级,已开设全市所有县市区检察院账号及市检察院账号,逐一测试各个基层院的系统。2025年9月2日,市院下发《关于推广校园周边整治法律监督模型的通知》,在全市推广应用该数据模型。
2.关于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刑事检察大而不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审判监督力度,严格审查法院裁判结果,重点关注裁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并关注法院审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目前已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共4起,抗诉率1.26%,较去年全年增长5.63倍。二是定期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提升检察干警对疑难案件的审查能力,2025年6月12日、9月23日两次组织检察干警学习最高检下发的典型案例,提升检察干警对疑难案件的审查能力,确保抗诉工作质效。三是针对捕后缓刑率高的问题开展自查,当前主要是对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逮捕措施适用不够精准,持续强化从前科劣迹、家庭背景、就业情况等方面对报捕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审查,确保逮捕措施适用精准。接受巡察以来,共批准逮捕192人,捕后被判处缓刑13人。四是对量刑建议尺度不一的问题开展原因分析,吴某某与晏某某两件危险驾驶案量刑建议尺度不一,主要原因在于量刑适用标准发生变化,前者于2021年受理,适用市两院出台的2018年量刑指导意见,而后者于2022年受理,适用福建省两高印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闽高法〔2021〕116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五是针对陈某涉嫌诈骗案中存在的问题召开部门会议,要求承办人剖析原因,并开展集体谈话。该案在不批准逮捕后,承办人仅以口头形式督促侦查人员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经取证仍无法推进侦查工作,故暂无后续处理结果。目前已梳理并针对2起存疑不捕案件向公安机关制发《案件催办函》。六是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对其他不捕、退查案件进行梳理和跟踪,2025年8月5日召开公检法小三长会议,就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七是跟踪问责问效,对陈某涉嫌诈骗案中的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
(2)针对民事检察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裁判文书网进行初筛,向法院调卷民事生效裁判案件15件,已受理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二是在办理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中,针对法院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裁定再审。三是通过裁判文书网对法院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行初筛,向法院调取民事执行卷宗32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推动法院规范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针对行政检察监督手段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梳理刑事案件清单,跟进办理刑检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针对娱乐场所存在有偿陪侍行政机关执法不当发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受理刑检部门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1件,发出检察意见24件,对16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二是通过裁判文书网进行初筛,向法院调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卷宗6件,立案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调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件,立案7件开展审查,发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3件,助力法院规范执行工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成功化解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维护妇女权益。
(4)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开展覆盖面不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析2020年以来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领域情况,加大消费者权益、文物和文化遗产等领域监督力度。参加最高检每月召开的高质效办案点评培训和省院每季度召开的高质效点评培训,学习其他地区优秀经验做法。二是加大特殊群体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摸排,聚焦群众关注的医美、预付卡等民生热点,立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线索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食品安全开展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刑事与公益诉讼线索双向衔接,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立案公告2件,提起诉讼1件。四是加大涉古城文物和文化遗产案件线索摸排,立案行政公益诉讼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助力古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五是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
3.关于检察建议质量不高的问题
(1)针对存在“类案多发”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类案多发”现象的工作提示,组织各业务部门对2024年以来制发的134件检察建议开展全面排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剖析原因,形成5份专题分析报告。二是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组织各业务部门认真梳理2024年以来制发的134份检察建议书及8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建立工作台账推进动态管理,杜绝“类案多发”问题。三是2025年8月25日制定《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及纠正违法通知书管理办法》,规范检察建议书管理工作,明确各业务部门在充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后,结合司法办案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发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制度印发以来,严格按照规范制发检察建议7份。
(2)针对跟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加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回访的工作提示,组织各业务部门针对未回访检察建议开展自查排查,深刻分析原因,形成自查报告。2024年发出未回访的11件涉企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均已实地回访。二是2025年8月25日制定《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及纠正违法通知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管理工作,明确要强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和督促落实工作,对回复内容及实际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和实地回访,对回复、采纳、回访和落实情况造册登记,防止被建议单位回复不及时、不完整及落实不到位。三是建立2025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台账,接受巡察以来,我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被建议单位回复整改8份,承办部门已开展回访6份,对尚在回复期内的2份检察建议加强动态监督,及时跟进走访核实。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全面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9月16日邀请市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管东辉作专题授课,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增强检察人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能力。二是严肃执纪问责,对相关问题的责任人提醒谈话1人。三是2025年5月20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向院党组报告2025年来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态势和风险点,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充分研究讨论,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形成本院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情况报告。四是2025年7月15日印发《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要求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要围绕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问题以及改进提升工作的思路措施等方面进行剖析。
(2)针对阵地建设和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8月7日印发《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将本院所属广告牌、显示屏、展板、宣传栏、网站、新媒体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信息、图像发布纳入本院宣传信息、展示素材发布审批范畴,对宣传栏、广告箱等线下宣传载体进行深入摸排、复核,并同步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强化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动态管理。2025年8月,根据制度规定对党支部重新规划党建活动室布置方案的上墙内容进行审核审批。二是严格按照《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思想文化活动审批审核制度》规定,对2025年6月23日“语言艺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表达与实践”专题授课、2025年8月16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讲座、2025年9月16日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严格执行“一会一报”申报审批制度和授课人及授课内容“双审制”。三是2025年8月10日完成对新媒体阵地(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已发布信息中流毒及易错词汇的筛查清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针对新媒体阵地发挥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围绕检察工作主责主业,加强对近阶段检察工作亮点的专题宣传,撰写发布世遗四周年公益诉讼法治实践、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平台等检察工作主题宣传文章21篇次,截至2025年9月累计阅读量16108,平均阅读量767/篇次。二是以知识产权侵权、倒卖文物、六合彩赌博等为题材撰写打磨剧本,拍摄制作普法短视频,其中远离校园暴力主题少儿普法宣传短片、预防少儿电信诈骗主题普法短视频均被CCTV今日说法官方媒体平台首发推广,阅览量均达1.5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8月8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部署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强调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一岗双责”,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并切实履行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结合干警思想动态分析进行针对性谈话,对思想动态分析中发现的所分管部门中岗位履职成效不佳、违反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时开展廉政谈话,预防在前、及时纠偏,开展针对性谈话8人次。三是结合干警岗位职责调整,组织检察人员认真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并拟定日常防控措施,完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及时更新廉政风险排查11人次。2025年5月12日制定《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家访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强化检察人员家庭家风建设,发挥家庭助廉作用,截至目前已开展家访21人次。
(2)针对“三个规定”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梳理汇总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的制度要求,2025年8月25日制定《关于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的指引》,明确填报规范。二是拓宽宣传教育维度,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及《填报指引》,在填报质量上促提升,确保填报规范、准确。组织退休老干部学习“三个规定”,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关于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发现的6起检察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引导干警深刻汲取教训,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三是狠抓“三个规定”执行,2025年4月9日组织全院干警92人进行“三个规定”及《答复意见》知识点测试,并对“三个规定”知识测试高频错题进行再学习再理解。接受巡察以来,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0件次。
(3)针对纪律教育不深入,严的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廉政教育组织安排,通过传阅文件、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微信推送学习文章、微信提醒遵守纪律、开展主题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注重加强事先规划,制定方便更多检察人员参与的活动方案,提前做好通知预告,便于干警统筹工作安排,提高廉政教育活动参与率。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廉政教育活动3场次,2025年8月21日开展“铭记历史教训,砥砺检察初心”主题观影活动,参加人数70人;9月3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观看阅兵直播,参加人数88人;9月16日开展“以学固密,警钟长鸣”教育活动,参加人数55人。二是制定本年度下半年工作计划,组织实践教育、学习后分享、讨论等,增强学习互动性,提升廉政教育效果。
2.关于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差距较大的问题
(1)针对监督长期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7月7日向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汇报市委巡察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争取委领导对派驻机构监督力量的支持,目前,区纪委监委已保障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在岗履职。二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已梳理形成驻点监督管理清单1份,为下一步开展驻点监督打下基础。
(2)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本次巡察以来,严格按照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要求规范参加区检察院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会议,截至9月30日,鲤城区检察院共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15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均规范参加。二是对2024年以来已审结的183件不起诉案件开展数据比对分析,从中挑选17件案件评查;对2024年以来116件不批准逮捕的、41件未采纳量刑建议、3件立案监督、32件撤案监督案件开展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发现了信访、检察监督、量刑建议、办案环节廉政风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等5个方面问题。
(3)针对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委“送教下乡”业务培训,全程参加2人次。强化以考促学,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加委机关“三促”行动测试,积极主动按期完成“刺桐清风纪法学堂”每月测试,不断提升理论水平。积极融入片区工作,协助片区开展线索核查3件、谈话了解2次,协审案件5件,通过参与片区工作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建章立制,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于2025年9月4印发《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信息通报工作暂行办法》,对各级通报反馈区检察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组开展研判。三是针对上一届巡察反馈的“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已于巡察期间跟进监督院党组履行整改责任,落实边巡边改任务。对本次巡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监督台账,对标对表开展监督,目前已发出工作提示2份,指出问题10个。推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梳理排查责任人员,共追责问责6人。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财务凭证不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9月12日组织各部门负责报销采购流程的干警召开财经管理制度专题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报销采购流程、明确注意事项、解答疑难问题。二是对2020年9月订购系列漫画4000册情况进行溯源复盘,并作相关情况说明。三是对2021年食堂部分液化气采购情况进行溯源复盘,并作相关情况说明。
(2)针对结余资金应缴未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巡察要求整改事项财经纪律方面相关问题制定清缴计划,就不同款项作出不同处理安排。2025年8月25日清缴计划经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2025年9月12日上述应缴未缴年度结余资金133.96万元上缴区财政。
(3)针对询价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6项相关制度,已于2025年8月25日上会通过,并严格执行。二是2025年9月12日组织各部门负责报销采购流程的干警召开财经管理制度专题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报销采购流程、明确注意事项、解答疑难问题,对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重申采购询价、财务报销相关制度要求。
4.关于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制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审查现行采购管理规定的适用性,严格按照规范对采购管理规定进行更新,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已上会通过,并严格执行。在新修订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第三条采购审批权限中明确,“采购物资在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报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审批权限中明确,“……20万元及以上经费开支(不含常规性支出,例如工资、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五险一金等)需报党组会集体研究。”
(2)针对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4月7日终止与鲤城区常福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签订的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2025年4月15日严格按照报销采购制度要求完成新一轮的采购流程,并按规定签订为期两年的维修合同。二是与该份公务用车维修合同签订的负责同志进行谈心谈话,说明强调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并在新修订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采购合同签订中要求:“……服务类型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原则上期限不超过2年。……2万以下合同签订负责人为经办人,2万元以上合同签订负责人为需求部门负责人或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对2万元以上合同的签订主体进行提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党管干部、人才工作职责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推进人才强检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检察人才培养,严格执行《关于开展“争优争先争效,评庭评案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针对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类型案件组织干警听庭评议,开展案件评查与交流学习,截至目前共开展听庭评议10场次,提升干警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法庭论辩等方面的实战能力。二是2025年5月联合三明市三元区院开展优秀公诉人暨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业务竞赛,并组织、选拔4名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2名干警参加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3名干警参加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其中1名干警以总分第一成绩斩获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及答辩优胜奖、1名干警获评全市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1名干警获评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在竞赛交锋中锻炼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三是以征求意见的形式收集各业务部门检察业务培训需求,共收集培训需求4条,已据此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并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业务培训1场次。
(2)针对对评优评先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原因分析,2023年3月院党组研究2022年年度考核等次时,区委组织部尚未出台“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至少一半以上为好等次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干部中产生”的相关规定。二是2025年8月18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院党组班子强化《鲤城区干部履职表现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及其补充通知、工作提醒的学习,确保评先评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2025年8月25日制定《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干部履职表现量化考核办法》,明确履职表现量化考核情况与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奖及干部培养使用密切关联,如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应当从当年度季度考核结果2次及以上好等次人员中产生,四个季度履职表现量化考核结果作为每年的年度考核奖差异化发放的重要依据,履职表现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交流轮岗、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等的重要参考等,推动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导向,进一步推进平时考核的公正性和激励性。
(3)针对关心干部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4月分发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干警对丰富文娱活动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50条,经汇总、研判,筛选出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二是采纳干警意见建议,2025年8月19日起院工会每周二下午组织开展八段锦教学,丰富干警职工文娱生活,关注干警职工身心健康,截至目前已开展活动6场次。三是院党支部、团支部、工会联合开展“铭记历史教训,砥砺检察初心”主题观影活动。
2.关于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存在不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党组织设置,2025年7月24日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提出成立退休党支部的意见,并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2025年7月31日上级党委批复同意我院成立退休党支部;2025年9月10日,召开退休支部党员大会,完成第一届支委会选举。17名退休党员关系转入退休党支部,原党支部党员人数从60人降至43人。原党支部与退休党支部均直接归属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政法系统党委管理。二是强化党建带团建作用,2025年7月29日召开支委会专题听取团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对团支部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和要求,并制定2025年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2025年7月17日组织支委会委员、党务工作人员重新学习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规范,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会议记录进行补正,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不完整的责任人提醒谈话。四是更新党建阵地建设,2025年8月18日完成党建活动室的重新布置,按最新规定更新上墙内容。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7月17日印发《中共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并通过2025年7月支委会、党小组会组织学习,要求严格落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通过合理做好会议安排,提前谋划、妥善组织党员大会,选择适宜的时间并提前通知,便于干警更好统筹工作与会议安排,提升党员大会出席率;同时规范会议请假制度,要求党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确保会议出席率。2025年6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出席率达到87%,较此前有明显提升。三是严格把关党课质量,经2025年7月17日支委会研究,明确党支部书记党课内容需经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2025年支部书记党课在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一堂好课”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党课教案竞赛中获评“优秀奖”。四是强化组织生活会监督管理。重点关注受到处分或其他组织处理的党员,督促其对出现问题进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和反思。2025年3月,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和受到诫勉处理的两名干警在撰写个人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时进行深刻自我批评和反思。五是以问责压实责任,对党课讲稿内容雷同的责任人提醒谈话1人。
(3)针对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梳理流程并强化学习。梳理支委会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和流程,并通过2025年7月17日支委会组织支委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深入学习。二是明确责任人及执行规范。对照标准流程明确责任人,规范每个程序的执行,完善过程性材料,全程留痕,做好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汇报,确保今后支部换届规范有序。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审计发现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及“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已梳理排查清楚,经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清缴计划。2025年9月12日将涉案款项7.96万元上缴省财政;同日,完成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68.25万元的处理,其中,257838.48元上缴省财政,780878.69元上缴区财政、1850元进行报损处置、7212元退还干警、账务调整142554.72元。另养老保险个人部分333467.36元,其中清算退还干警359915.28元,收回代垫个人26447.92元;个人公积金部分158707.5元,其中上缴区财政1763元、收回代垫个人22822.5元、账务调整137648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推进人才强检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院已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各条线业务竞赛,其中1名干警入围省级检察业务竞赛,目前尚未开赛。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加强干警能力锻炼,选派优秀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力争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机制21项,有效填补了管理漏洞与机制短板。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最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做到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检验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持久。秉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当前抓整改,聚焦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深挖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逐项攻坚,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修订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四是坚持统筹结合,确保整改促进发展。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高质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际成效,为鲤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273750;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九一街106号,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lj-zzc@163.com。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24日